高兆蔚陈绍玲
(1福建省林业厅 350003; 2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福建福州 350003)
福建省发展林下经济的思路与对策
高兆蔚1陈绍玲2
(1福建省林业厅 350003; 2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福建福州 35000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阐述林下经济的基本概念,指出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分区布局,以及技术路线、主要经营模式、关键措施。
林下经济;经营模式;技术线路;关键措施;福建省
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微生物(菌类)和动植物种类,进行合理种植、养殖,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达到林地生物的多样性,实现农、林、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发展的立体复合种养模式。林下经济发展是绿色发展理念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林下经济的经营措施,是指利用特定的森林资源,通过时间、空间的合理安排,提高林地生产力和非木质资源利用效益,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不采伐木材的前提下,在林下层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非木质产品加工业和森林景观休闲业,构建各种林、农、牧、副、渔复合经营或多种经营的模式,长短有机结合,达到林区经济组织和林农个人增加经济收入目的。
2.1 环境条件
林下经济发展所指的森林,是指特定条件下的森林资源。首先,在林种结构上,林下经济发展适宜于人工商品林为主的林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果树林种,而特用林、防护林,由于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大部分林下经济项目不能接受。其次,在龄组、林分状况上,大部分在中、幼龄林和林分郁闭度在0.2--0.6间或者疏林地、宜林迹地、未造林地上安排。其三,在立地条件上,要求林地立地质量等级在I至Ⅲ级的林地中开展,发展种植业,可以获得较大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对于自然保护区、江河和湖库周围的水源涵养林,只适合发展养蜂业和野生菇菌类采摘业,而且不宜破坏林下地被物;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也受法律上限制。其四,防护林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要十分重视保护林下地被物,防范江河水源污染和保护林地土壤肥力,防止水土流失。大批量的水禽类养殖,要优先提出禽流感疾病的预案。
2.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联系福建省森林资源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提升现有林地生产力和效益,在不破坏森林和采伐木材的前提下,发挥森林的下层、地被物层的经济利用,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和非木质资源产品加工业、林地景观休闲旅游业,增加林区经济组织和林农个人收入。
2.2.2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分别不同地域间发展林下经济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选择适宜林下经济项目,但区内也不搞一种模式 。
(2)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林下种植、养殖加工、森林旅游,必须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不破坏森林生态功能为基础。
(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多元经营主体的原则。林农可以自愿选择个体经营、股份合作经营、联户合作社经营和林业协会经营形式。
(4)提高林业收益原则。通过林下经济发展,增强林地潜力,提高林农持续得益。
2.3 总体目标与分区布局
2.3.1 总体目标
2014 --2020年,要建成一批规模适宜,效益较高,群众满意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促使林下经济效益年均达到林业总收入的10%,林农平均年收益增加20%,山区农户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占全省农户30%,并逐步实现“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科学经营和规模经营。林下经济运行模式多样化,种植业,林药模式、林菌模式、林菜模式等;养殖业,林下养禽畜(如鸡、鸭、猪、鸵鸟等);非木质加工业,花、果、根、叶等;生态旅游业,农家乐、森林人家等。
2.3.2 分区布局
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由于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性往往需要进行区域相似性与差异性,分区划片,才能实现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分区方法主要考虑气候水热条件和社会经济、人口、交通等。按大气候因子为主导,福建省林下经济划分为南亚热带林下经济区和中亚热带林下经济区。按气候、地貌、水文、植被因子综合进行分区,划分为闽西北区林下经济区、闽西南区林下经济区、闽东南区林下经济区、闽中、闽东北林下经济区区。现有林下经济发展,在各区之间都存在一定差异性。分区域确定其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目标,突出当地的特色,确定发展方向和模式有着现实的意义。
3.1 推广示范要求
(1)政府部门、技术人员与当地林农三结合,充分发挥当地“能工巧匠”和农民技术员的作用。注重农民专业协会的集成意见,把成熟的技术方法集中起来,推广应用。
(2)先规划后实施。要现场实地带领经营单位人员,深入林地进行规划,确定具有地点、面积和发展林下经济项目名称,规划范围。
(3)在当地召开小型论证会,聘请上级懂行专家到会,进行具体评审,提出正、反两个方面论证意见。
(4)先试验后推广。进行重点项目试验、示范,成功的再逐步推广。引入外地项目,要到实地调查,试验推广。
(6)基层农村经济组织或者专业合作社,对项目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科研、教学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将林下经济发展的相应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基层进行成果转化,也是都要经历一个试验推广过程。
3.2 主要模式选择
选择时,要强调以区域为基础,主要模式:分为新、旧两个类型。
其一,对于旧的模式选择,要先选择当地过去已经应用,取得成功,效益较好的模式,这一类模式,比较单一,大多数是中医药种植的模式,现在要根据实际,优中选优,给予确定。对于当地过去旧的模式,试验失败的项目,现在科技方面有了发展,外地也有试验成功的例子,可以派人到现场取经,学习外地经验,继续确定选择还是放弃。
其二,对于新的模式选择,要注重科技的先进性、创新性项目,而且经济效益附加值大。加上当地项目发展条件适宜,自身技术力量能够承担。各地要适当选择一些创新性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集中财务、物力、人力进行规模经营和科学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发展重点突破,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这个新类型模式选择,也可以直接由上级科研成果进行转化推广,但要注重试验示范,论证成果推广的可行性问题。
其三,林下经济发展,要降低项目经营和管理成本,在基层林下经济发展总体布局中优先会安排在村庄附近和交通方便的区域,这些区域,当前已经是村民的自留山,果园地和竹林地,以及他们新旧承包的责任山。因此,这些发展林下经济,应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少数地方也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林场)承包经营。
其四,林下经济的管理制度,要创新地采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实行资源资产化,资产股份化,提倡林业股份合作制,实行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式,对于林下经济经营收益,要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制度,并采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形式,激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劳动分配的实现形式。
主要模式形式:
(1)林粮模式种植:包括小麦、薏米、碗豆、马铃薯、大豆、绿豆、甘薯等。
(2)林菜模式种植:包括不同需光的蔬菜、野菜,如:黄花菜、蕨菜、紫背天葵、马齿苋、鱼腥草、苦菜、薇菜、酸浆草、黄瓜、丝瓜、草莓等。
(3)林药模式种植:包括太子参、金线莲、灵芝、田七、金银花、半夏、砂仁、巴戟天、绞股蓝、鸡血滕、黄精、雷公滕、杜仲、枳椇、板兰根、黄桅子、铁片石斛、草珊瑚、百合、七叶一支花、茯苓、蛇足石杉等。
(4)林菌模式模式:竹荪、草菇、香菇、白木耳、黑木耳、松根菇、红菇等。
(5)林草模式:苜蓿草、狼尾草、园叶决明等;
(6)复合模式林下放养:牛、羊、鸡、鸭、鹅、鸵鸟、孔雀、蜜蜂等。
(7)湿地红树林下养殖:棘胸蛙、跳跳鱼等。
林下经济发展,是一项集社会经济,自然科学和人口增长为一体的开放、复杂的系统工程,促进林下经济发展,需要一整套统筹协调的政策性、市场培育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关键措施建设。所以,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4.1 建立多元运行机制
林下经济发展要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工作规划范畴,相关高等院校负责科技支撑,做好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培训工作,国有林场,相应技术力量,队伍比较健全,负责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与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向周边社区起到辐射作用。县级林业部门及乡镇站(所),负责基层林下经济发展业务技术指导和实施成效监管工作及负责林地档案制度建设,林下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列入地方政府财政补助和投入。
4.2 强化政策扶持
对于带头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经营农民个体,林业专业合作社(或合作林场),林业股份合作社企业+个体,可享受国家及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优先给予银行小型贷款和申请资金扶助。
4.3 加快基础设施和林下经济发展能力建设力度
凡是在当地乡镇带头实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政府在基础设施资金投放,及林下经济发展能力建设方面,优先纳入规划,优先给予安排,相关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所用材料,政府统筹规划,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安排。
4.4 加大科技支撑及林下经济发展相关实用技术对项目的支持
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是基层林下经济发展的核心保障。体系建设目的是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条件,推荐项目适宜中完善技术方法,克服实施过程的科技难题最终达到预期发展目标和效益。林下经济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包括项目科学技术内容、方法以及具体到现场进行技术培训、讲解指导的技术人员。一般指县级和乡镇的具体科技人员。
4.5 加大林下经济发展的宣传教育和组织领导力度
林下经济发展是一项新生事物,是基层民生事业项目的典型代表。各级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首先要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实行领导林下经济发展的责任制;要指派干部和技术人员驻林,与基层经营主体研究讨论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充分发挥基层经济组织和乡村能工巧匠和农民技术员作用,发现先进经验,及时认真总结,扩大试验示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管沟通工作,形成共同技术的林下经济发展合力。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文件2012年7月30日.
[2]高兆蔚. 福建省可食性野生植物开发利用整体思考[J]森林经理论文续集(M)高兆蔚著.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出版,2011,(11)354.
[3]李荣和,于景华主编.林下经济作物种植新模式(M).科技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1-20).
F307.2
B
1004-7743(2014)02-0042-04
201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