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4日
(2011/25/EU)
欧盟委员会考虑到《欧盟运行条约》,以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9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饲料市场投放和使用条例(EC)767/2009号(该条例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831/2003号条例进行了补充,废止了理事会79/373/EEC号指令,委员会80/511/EEC号指令,理事会82/471/EEC、83/228/EEC、93/74/EEC、93/113/EC和96/25/EC号指令以及委员会2004/217/EC号决定),尤其考虑到767号条例的第7条第1款,鉴于:
(1)根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其他产品的市场投放条件界定不清;
(2)饲料经营者及国家监管部门经常会面临如何对产品进行分类的难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整个欧盟的饲料市场造成影响;
(3)为避免对产品分类标准的不一致,便于国家监管部门的工作,同时帮助经营者等利益相关方在法律条款较为清晰准确的框架下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制定如何区分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相关产品的非约束性的指南;
(4)本建议所提供的方法来源于食物链与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the Food Chain and Animal Health)的意见。
决定采纳本建议,即推荐参考附件指南中的方法对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产品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