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虽然已过去近6年,但是当时我们4位同志,到四川省北川县漩坪乡参加抗震救灾卫生防疫保障工作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我们在该乡工作了近80天,与四川省疾控中心、山东省烟台市疾控中心和该乡少数卫生人员共同努力,杜绝了重要传染病疫情在该乡的发生,确保了灾区民众的身心健康。回顾两个多月的工作实践,我们既为执行那次保障任务感到无比光荣,又从任务中总结出了许多工作上的宝贵经验,尤其对那次卫生防疫保障任务的组织管理问题感受深刻,现进行分析探讨,为今后应对特大灾害提供卫生防疫保障参考。
那次地震震级高、灾情重,防“大疫”的任务十分艰巨,国家和灾区政府迅速启动了应急卫生防疫保障预案。尤其灾难发生后,大批受灾群众向安全地区转移,有些地方在较短的时间内人满为患,需要大批卫生防疫力量实施紧急现场卫生防病保障,给调集卫生防疫力量、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提出了应急要求。当时,全国、全军的医疗队、卫生防疫队迅速从四面八方紧急开进灾区。大批卫生防疫力量的到来,无疑给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注入了活力,同时也对卫生防疫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我们感到当时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1 组织管理体系欠完善 我们保障的漩坪乡是那次地震的重灾区,加上唐家山堰塞湖的影响,使该乡遭受了第二次巨大灾难,卫生防疫任务在该乡十分艰巨。但我们来到该乡后,前一个多月没有见到县、市或省里的卫生行政机关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县、市卫生系统也没有派人到该乡实施卫生防疫工作,全乡的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仅靠我们这支队伍和该乡卫生院的5位临聘卫生人员。同时上级卫生部门对基层卫生工作缺乏组织领导的功能,地震发生后没有专门召开卫生防疫工作会议、没有人员下到基层检查卫生工作,说明当时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
1.2 保障任务区分欠明确 我们是军队派往灾区的卫生防疫力量,根据上级指示,到达一线后,配属给某部六连,到漩坪乡开展工作。一个多月后,四川省疾控中心派来了一支5人组成的防疫队到该乡开展工作。再过了半个多月,山东省烟台市疾控中心也派来了一支5人的防疫队。这3支防疫力量在一个乡工作,上级没有区分各防疫队的保障任务,没有为其划分责任区。在工作上,出现了你看我,我看你,你下乡,我留队的局面,好像互不相干,严重影响了防疫队作用的发挥。
1.3 组织协调机制欠顺畅 防疫队到达灾区后,无论是各防疫队之间,还是与乡政府之间,都存在沟通困难的问题。由于上级没有明确组织领导关系,使乡政府处于对其好像又管又不好意思管的状态。加上没有建立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的机制,使得在一线工作的防疫队联系脱节,出现了“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情况,既影响了防疫队与队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影响了防疫队与乡政府之间的关系,降低了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的质量。
1.4 防疫效果评估欠管理 卫生防疫力量到达灾区后,没有哪级组织或部门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做多与做少,工作质量的高与低,无人过问。政府或卫生部门未对各防疫保障区域和人民群众的防疫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尤其是上下都未思考,在一个地区究竟需要多少防疫力量;这些防疫队伍到灾区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达到什么工作标准,等等这些都存在无组织状态。
1.5 工作时间长短欠论证 各防疫队从四面八方来到地震灾区,大多计划在灾区工作1个月左右时间,结果我们在灾区工作了将近3个月,队员们对长期在灾区工作缺乏任何思想准备。显然各级对“大灾之后无大疫”,需防范多长时间合适,缺乏充分的论证。
做好地震灾区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关系灾区民众的身心健康,意义非常重大,需要严肃认真对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尤其卫生防疫力量到达灾区以后,上级要对卫生防疫队伍实施全程组织管理,明确组织关系、划分保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检查工作质量,以提高灾害救援工作实效。
2.1 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工作预案 预计今后国家重大自然灾害还会常有发生,各级要借鉴以往抗震救灾中总结出来的卫生防疫保障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调整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预案。从应急卫生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抽组、职责任务、组织协调办法、应采取的工作方法与步骤、工作效果评价、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等多方面予以完善。
2.2 要建立灾区卫生防疫组织领导机构 无论国家还是各省市都应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建立灾区卫生防疫组织管理工作指挥部,明确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公安、组织、宣传、卫生、保障等部门的领导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部署,统筹安排,狠抓工作的落实。要使派往灾区的卫生防疫力量有组织管、有领导过问、有情况下达和反馈。
2.3 要明确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工作任务 救灾卫生防疫保障有别于平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无论是本地区自身的卫生防疫机构,还是加强的卫生防疫力量,都应重新明确任务,尤其是要结合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的实际,赋予新的工作内容,重点把消毒、杀虫和保障灾民的饮食饮水卫生安全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好。
2.4 要确定一线卫生防疫力量的隶属关系 卫生防疫保障力量到达灾区后,在行政组织管理上,应明确在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明确由1名分管卫生工作的副职,统一协调防疫队与政府之间或防疫队与队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建立工作情况汇报制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制度,使整个工作顺畅有序地开展。
2.5 要建立灾区卫生防疫工作质量评估体系 经验证明,救灾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同样需要工作量化标准、目标量化要求和工作监督管理评价机制。只有完善整个救灾防疫保障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才能提高救灾防疫工作的质量,才能真正保证灾区人民群众抵御疫病的威胁。
2.6 要对灾区防疫保障时间做出科学论证 为确保救灾卫生防疫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见成效,需要对卫生防疫保障力量在一线工作时间长短做出科学论证。至少应以目标地区某种常见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为基本防控时间。在此基础上,再延长半个月左右时间或该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根据地缩短或无目的的延长其工作时间,都是不切实际的。
(收稿:2014-02-26修回:2014-03-02编校:韩纪民)
地震灾区卫生防疫组织管理问题及建议
傅建国,李秉龙,李权超,刘戟环
地震灾区;卫生防疫;组织管理
R 197.2
A
2095-3496(2014)02-0106-02
510507广东广州,广州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傅建国,李秉龙,李权超,刘戟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