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轶
(重庆工商大学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重庆400067)
土地利用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了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子系统,系统内部的各组织活动随时都在发生、发展。同时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很多,它们之间存在着十分复杂的关系,导致各个子系统之间有很强的关联作用[1-2]。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系统具有平衡系统的初步特征。它不仅指土地利用特征要素,如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等的平衡,还包括社会、经济、生态等各个土地利用子系统的平衡。平衡度越高,土地利用系统就越可能走向有序的状态,土地利用的合理状态就越可能实现。土地利用系统的平衡包括经济效益子系统、社会效益子系统和环境效益子系统的协调[3]。只有实现了平衡有序的土地利用,才能实现土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每个子系统都代表了土地利用的一个方面,3个土地利用子系统综合则反映整个土地利用系统平衡状况。
重庆市是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但“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区域特色仍没有改变。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迅速扩张,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导致区域性人地矛盾加剧、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形成一系列人口、粮食、资源和环境问题。如何平衡经济发展、耕地保护与生态安全在土地利用中的矛盾,实现土地利用平衡是重庆乃至全国的最大挑战。因此,通过测算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土地利用的平衡度,了解该区域土地利用系统中各因素的总体协调程度,对衡量城乡统筹地区的土地利用合理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与平衡度相似的概念即土地利用协调方面的研究较多,具体来说,从研究内容上,可分为以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效益以及资源能源消耗程度等若干方面为子系统的复杂系统协调性研究[4-5]、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变化之间的协调性评价[6-7]、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评价[8-9]、区域发 展协调[10-11]以及 其他方面的评价[12]等几方面的内容,但缺乏测算土地利用平衡程度的文献。因此,本研究从以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为例,从3大系统平衡的角度研究城乡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情况,以期量化现阶段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土地利用的平衡程度,为将来更加合理地利用城乡统筹区域土地提供参考依据。
从经济、社会、生态等系统构建城乡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平衡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借用平衡度模型,测算2012年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度,以此衡量当前各区县土地利用在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方面的平衡情况;并且在此基础上分析各区县土地利用方式平衡发展驱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最后基于重庆市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度,测度各区县相对应的土地利用潜力度,了解土地利用的挖掘潜力,为将来更好地利用土地,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更加地平衡发展提供依据。
数据主要来源于2012年重庆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重庆统计年鉴(2012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2年)》《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重庆市统计年鉴、重庆市“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规划资料、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研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
1.2.1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将客观赋权法(熵值法)和主观赋权法(AHP法)这两种方法所得到的权重系数按照最优组合赋权法结合起来,客观地反映各指标层对目标层的影响程度(表1)。
表1 重庆市土地利用平衡度评价指标权重
1.2.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土地利用平衡度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要不失一般性,又必须紧紧围绕土地利用3大子系统平衡发展的本质特征,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属性。因此,综合考虑现阶段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土地利用平衡的内涵。单项指标指示作用,指标选取的科学性、整体性、层次性、动态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等方面,从经济、社会、生态等系统构建城乡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平衡的评价指标体系(表2)。
1.2.3 土地利用平衡度模型 借鉴以往研究,将土地利用系统划分为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子系统(X)、社会效益子系统(Y)、生态效益子系统(Z),并将3大子系统纳入到土地利用系统中来,以便于对土地利用系统平衡性进行全面分析。借鉴协调发展的研究方法[13],设有3个子系统分别为系统X,Y和Z,可分别用(X1,X2,…,Xm),(Y1,Y2,…,Yn)和(Z1,Z2,…,Zr)3个指标向量表示。函数分别为:
式中:ai,bj,ck——权重。Xi的取值为:
式中:λmax——相应于Xi的期望值。Yj,Zk的取值依此类推。Xi/λmax表示当指标 Xi越大时越好,λmax/Xi表示当指标Xi越小时越好。
子系统X,Y和Z间协调度计算公式为:
式中:C——系统协调度;K——调节系数,K≥3。它反映了在子系统X,Y和Z综合效益一定的条件下,使子系统复合效益最大,子系统X,Y和Z效益进行组合协调的数量度。平衡发展即在系统间协调的基础上发展,它强调整体性、综合性和内生性的发展聚合,是多个系统或要素在平衡这个有益的约束和规定之下的综合发展。系统的平衡发展水平可用平衡发展度D度量。
表2 研究区土地利用平衡系统评价指标体系
土地利用平衡度计算公式为:
式中:D——土地利用平衡度;C——系统协调度;T——系统综合效益指数;α,β,γ——子系统权重。
1.2.4 土地利用潜力模型 基于土地利用平衡度模型可以构建土地利用潜力模型:
式中:P——土地利用潜力,表示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偏离最高、最佳使用状态的程度,P同样介于0~1,P值越大,城乡土地利用系统可挖掘的潜力越大。
1.2.5 评判标准 参考其它相关的文献[10]以及研究区土地利用平衡的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实际状况,确定具体的指标分值分级标准,将区域土地利用平衡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系统的平衡发展状况划分为2大类6小类18种基本型(表3)。
由表4可以看出,对应平衡度的判定标准,可给出潜力度的评价标准,确定具体的指标分值分级标准,将区域土地利用系统潜力度评判标准划分为6种类型。
表3 区域土地利用平衡发展类型分类及其判别标准
表4 区域土地利用系统潜力度评判标准
通过测算2012年重庆市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度可知,涪陵区是土地利用平衡发展最好的,其区域土地利用平衡度达到0.870 9;其次是渝北区,其区域土地利用平衡度为0.862 3;排第3位的是北碚区,其区域土地利用平衡度为0.860 0。土地利用平衡是指的是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3大系统协调发展,涪陵区、渝北区以及北碚区位于前3位,是由于它们的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指标发展相对均衡,符合区域土地利用平衡发展的要求(表5)。除了以上3个区县外,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铜梁县、璧山县、江津区、永川区、长寿区以及万州区等区县的土地利用平衡度达到0.8以上,属于高度平衡发展类;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綦江区、潼南县、大足区、荣昌县、合川区、南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黔江区、武隆县、垫江县、梁平县、忠县、开县以及奉节县等的土地利用平衡度在0.6~0.8区间范围内,属于比较平衡发展类;石柱县、彭水县、丰都县以及云阳县等区县的土地利用平衡度达到0.5~0.6区间范围内,属于勉强平衡发展类。同时,土地利用平衡度失调的有城口县、秀山县、酉阳县、巫山县以及巫溪等5个区县。其中,城口县的土地利用平衡度为0.387 9,秀山县土地利用平衡度为0.374 1,属于轻度失调发展类;巫山县的土地利用平衡度为0.251 6,巫溪县的土地利用平衡度0.299 6,酉阳县的土地利用平衡度为0.299 6,属于中度失调。综合分析可知,目前重庆市城乡统筹试验区38个区县中,高度平衡发展类和比较平衡发展类的区县主要位于大约1h经济圈内(其距离粗略以汽车车程计);发展失衡的秀山县和酉阳县位于渝东南地区,城口县、巫山县以及巫溪县位于渝东北地区。分析可见,造成这几个区县土地利用失衡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差,与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没有协调发展。
表5 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2012年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度测算结果
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土地利用方式是否平衡不能简单以土地利用强度高低衡量,还应考虑与土地利用方式相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间的协调性和平衡发展程度。通过测算2012年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度,主要有高度平衡、比较平衡、基本平衡、轻度失调以及中度失调等5种方式,各土地利用方式平衡发展驱动机制存在显著差异。高度平衡类的12区县中,除了渝北区是属于社会效益驱动型。另外11个区县是属于经济效益驱动型,具体有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铜梁县、璧山县、江津区、永川区、涪陵区、长寿区以及万州区等。这些区县大多位于重庆经济较发达的交通1h经济圈,且交通条件较好,土地的经济价值较高。在利益的驱动下,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偏向于注重经济效益。虽然如此,但这些区县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也相对发展较好,呈现出土地利用的3大系统相对协调平衡发展的趋势。针对目前的现状,今后这些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需继续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持续平衡发展。比较平衡类的17个区县中,属于经济效益驱动型的有4个,分别是沙坪坝区、九龙坡区、荣昌县和大渡口区;属于社会效益驱动型的有3个区县,分别是潼南县、大足区以及渝中区;属于生态效益驱动型的有10个綦江区、合川区、南川区、黔江区、武隆县、垫江县、梁平县、忠县、开县以及奉节县。由此可见,在比较平衡发展类中,3种效益驱动都有,但是总的来说,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相对不够理想,例如,渝中区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是重庆38个区县的第一位,但由于其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相对较低,造成3大效益平衡度较低,只属于比较衡发展类。基本平衡类也有4个区县,分别是石柱县、彭水县、丰都县、云阳县。全部属于生态效益驱动型,可见它们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相对显著,与生态效益相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相对较差,因此造成土地利用的3大效益发展不平衡(表6)。
表6 重庆市2012年城乡统筹试验区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驱动机制
失调发展类涉及城口、秀山、酉阳、巫山和巫溪等5个区县,城口县和秀山县属于失衡程度相对较低的轻度失调类;酉阳县、巫山县和巫溪县等是属于失衡程度相对较高的中等失调。无论是轻度失调的2个区县还是中度失调的3个区县都属于生态效益驱动型,主要是它们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差距太大,造成了土地利用的失衡发展。针对这些区域,将来应该大力提高其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然生态保护也不能忽视,缩小土地利用3大效益的差距。
基于2012年重庆市各区县土地利用平衡度,测度各区县相对应的土地利用潜力度(表7)。由测度结果可知,当前处于渝东北的巫山县和巫溪县以及处于渝东北的酉阳县是土地利用潜力度是很大的。其中,巫山县土地利用潜力度达到0.748 4,酉阳县的土地利用潜力度为0.735 2,巫溪县土地利用潜力度为0.700 4,有很大的潜力挖掘空间和迫切的改造需要。
表7 重庆市2012年城乡统筹试验区各区县土地利用潜力度预测
另外,秀山县和城口县的土地利用潜力度分别为0.625 9和0.612 1,属于土地利用潜力度较大的层次,有较大的潜力挖掘空间。主要是由于这几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改造以及农村土地整治开展不足,造成土地利用闲置率过高,需要进行合理的城镇规划和大力的农田改造投入(表7)。除了以上5个区县外,石柱县、彭水县、丰都县以及云阳县等区县的土地利用潜力度在0.4~0.5区间范围内,属于潜力度较小这个层次,这些区县土地利用基本平衡,但尚有潜力可以挖掘。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綦江区、潼南县、大足区、荣昌县、合川区、南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黔江区、武隆县、垫江县、梁平县、忠县、开县以及奉节县等的土地利用潜力度在0.4~0.2区间范围内,属于潜力度很小这个层次,这些区县土地利用比较平衡,可挖掘的潜力在现有技术水平很难实现或者需要花费很大的经济成本。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铜梁县、璧山县、江津区、永川区、涪陵区、长寿区以及万州区等区县的土地利用潜力度小于0.2,几乎没有可挖掘的空间。
(1)重庆市城乡统筹试验区38个区县中,高度平衡发展类和比较平衡发展类的区县主要位于交通1h经济圈内;发展失衡的5个区县中秀山县和酉阳县位于渝东南地区,城口县、巫山县以及巫溪县位于渝东北地区。造成这几个区县土地利用失衡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差,与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没有协调发展。
(2)高度平衡类的12区县大多位于重庆经济较发达的交通1h经济圈,这些区县呈现出3大系统相对协调平衡发展的趋势;比较平衡类的17个区县中,3种效益驱动都有,但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相对不够理想;基本平衡类4个区县全部属于生态效益驱动型,与生态效益相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相对较差,因此造成3大效益发展不平衡;失调发展类中的5个区县都属于生态效益驱动型,主要是它们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的差距太大,造成了土地利用的失衡发展。针对失衡发展的区域,将来应该大力提高其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生态保护也不能忽视,缩小土地利用3大效益的差距,实现平衡发展。
(3)巫山县、巫溪县以及酉阳县土地利用潜力度很大,有很大的潜力挖掘空间和迫切的改造需要;秀山和城口县土地利用潜力度较大,有较大的潜力挖掘空间;石柱、彭水、丰都以及云阳县等区县属于潜力度较小这个层次,表明这些区县尚有潜力可以挖掘;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綦江区、潼南县、大足区、荣昌县、合川区、南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黔江区、武隆县、垫江县、梁平县、忠县、开县以及奉节县等区县属于潜力度很小这个层次,其可挖掘的潜力在现有技术水平很难实现或者需要花费很大的经济成本;江北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铜梁县、璧山县、江津区、永川区、涪陵区、长寿区以及万州区等区县的土地利用潜力度极小,几乎没有可挖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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