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红芬,陶祖川,陈钟良,钱八虎
(1.德清县畜牧兽医局,浙江德清313200; 2.德清县武康镇川越动物诊疗所)
近年来,国际国内都出现了一些畜产品安全事件,欧洲的疯牛病、二噁英事件、国内某地人感染猪链球菌事件、“瘦肉精”事件及毒牛奶“三聚氰胺”事件等,极大地损害了人们的消费信心,畜产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畜产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消费者畜产品的消费安全,笔者从畜牧生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出发,提出保障畜产品安全的几点意见建议,供参考。
近年来,随着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德清县畜牧产业呈现稳步发展态势。据调查,2013年度,全县畜牧生产总值15.60 亿元,肉类总产量67321 t,生猪存栏48.26 万头,家禽存栏288.77 万羽,牛羊存栏6.67 万只,畜禽养殖场户12000 余户,规模养殖场2063 家。
面对迅速增长的畜禽养殖数量,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每年均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三农”工作考核指标,同时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场制度,使防控责任落实到人,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场程序免疫和散养户集中强制性免疫相结合,建立健全规模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推行动物标识可追溯体系建设,严密构筑“五道防线”。动物检疫实施检疫授权制度,委托乡镇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实施检疫员派驻制度,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按比例开展生猪瘦肉精抽检。
一是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由于受到工业“三废”、生活垃圾等污染,造成大气、水源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被动物在生长代谢过程中吸收聚集,造成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超标。
二是动物疫病,如结核病、布鲁氏病、炭疽病等,当动物患有这些疾病时,不仅可导致动物死亡和畜产品质量问题,而且还可能将疫毒直接传染给养殖者,或通过肉、乳、蛋及其制品传播疫病,或引起食物中毒。
三是投入品的使用,养殖场户使用不合格或禁止使用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或者不合理使用投入品,导致畜产品污染而危害人畜安全。
四是加工、运输及贮存过程中的污染,畜产品的包装、保鲜、贮存、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或条件不具备发生的二次污染或变质问题,未经检疫的畜产品运输流通和违规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制剂充当保鲜剂、防腐剂等问题。
3.1 加大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社会对畜产品安全隐患的监控,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科普宣传普及专业知识,采用专业人员进户、进场、进点(畜产品销售点)发放文字材料、摆放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科普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手段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的危害性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三是举办动物饲料营养、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动物药品运用等专题培训,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安全生产意识。
3.2 加大畜产品安全监控力度 为从源头确保畜产品安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畜产品安全责任制,全面履行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一是建立畜产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进行迅速、及时处理,切实做好预警防控。二是加大对畜禽交易市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点、畜禽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产品安全责任。三是建立检打联动制度,增加畜产品安全专项抽检频次,监测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和抗生素残留,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3 加强畜产品源头监管 一要继续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实施定点屠宰场、检疫申报点等场所的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格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法定职责。二要进一步强化检疫人员责任意识,完善检疫制度,规范检疫规程,对出栏畜禽严格到场、到点检疫,严禁“隔山开证”,切实做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工作,从源头抓起杜绝病死畜禽或死因不明畜禽出场出户,确保动物产品上市安全。三要进一步强化畜产品流通监管,严格调入前备案和调入后报验制度,切实实行市场准入和定期消毒制度,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四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无瘦肉精”承诺书制度,加大屠宰场、种猪场、规模小区等重点环节瘦肉精抽检频次,全面推广屠宰场瘦肉精自检模式,加强生鲜乳质量监管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
3.4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一要切实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能,严密关注动物疫情,准确把握动物疫病流行趋势,重点抓好四季集中免疫行动,督促规模场严格依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加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评估、免疫效果监测和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检测力度,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二要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做到巡查有痕迹、监督有依据、整改有追溯,消除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三要深入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溯源系统建设,严格实施牲畜标识佩戴制度,强化生产、防疫和投入品使用的数据采集,实现对动物及其产品质量的可追溯。四要加快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落实无害化收集处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病害动物流向市场。
畜产品安全是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的问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予,提高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才能构建完善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