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时军,徐盛明,王斌仙
(1.宁波市鄞州区畜牧兽医站,浙江宁波315100;2.鄞州区姜山镇农办; 3.鄞州区首南街道经济发展科)
“石油农业”(又称“化学农业”)是继传统农业之后,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具有高产、高效、省工、省力等特点,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产量,解决因人口激增而引起的粮食供求矛盾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以高消耗、单品种、集约化为特征的石油农业也带来了自然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生态承载能力显著下降,充分暴露出石油农业在经济、技术、生态上存在一定弊端和潜在威胁,成为目前迫切需要改善和解决的问题。
事实证明,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逐渐建立物质循环畅通、能量流动平衡的新的农业生态系统是解决农业生态恶化的根本途径。
1.1 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理解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生态循环农业是尽量协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由于生态效益有其公益性和公共性,所以生态循环农业不能自生自灭,必须有强有力的政府引导和公共政策的支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不但与农业内部的种植业、养殖业密切相关,还与农产品加工业营销、废弃物回收再加工等二、三产业相关联,还与广大居民的生活和社会稳定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必须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但是,目前还有部分人员,特别是基层乡、村干部的思想中还普遍存在着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理解不深、认识不足等问题,认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主管部门和生产者的事;过分强调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在思想上缺乏认同,在行动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1.2 尚未制定全面、系统、科学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 究竟要发展什么样的生态循环农业,或者说什么样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生产力发展要求,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尽管,宁波市鄞州区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方面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做出了一些可以借鉴的典型示范,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至今尚未制定一个比较全面、系统和科学的发展规划,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循环农业的有序发展。
1.3 单兵作战,没有形成合力,缺乏大联合大手笔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一方面要协调农业内部各业之间的关系,因为从生态学原理出发,农业生态系统涉及农、林、牧、渔、副各业,各业之间存在着互相依存、互相利用和互相促进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生态循环农业不仅与农林产业有着直接关系,还与环保、水利、发改、商务、卫生、土管、技监等部门发生广泛的联系,而且还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在仅仅依靠农林一个部门,而内部各业之间又各自为政的现实体制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力量单薄,缺乏大联合大手笔的示范基地。
1.4 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生产者缺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生产者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
站在生产者角度,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初期,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尚未形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还不很成熟的条件下,按照生态循环技术路线组织生产,由于将一部分外摊的成本转化成为产品的生产成本,无疑提高了产品的成本价格,同时部分外泄的收益还没有很好地在产品中得到体现,打击了生产者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5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法治氛围和倒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生产者法律意识淡薄。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除了要充分发挥生产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外,形成依法治农的法治环境和倒逼机制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在依法治农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部分法律法规条款侧重于“促进、鼓励”,在法律责任上缺乏惩罚性条款,或虽有禁止条款,但没有明确的罚则,缺乏强制性。
二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也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但执法力度不足。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来说,近年来,为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国家和地方出台了比较全面的法律法规,如《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物防治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比较强的法律约束力;在畜禽养殖场污染物防治技术方面,环保等部门相继出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其它涉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应该说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既全面又有较强的操作性和约束力,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然而,由于执法力度不强,基本上尚未起到规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为的作用。
三是生产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从农业发展的阶段性来看,目前尚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时期,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仍然偏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生产行为的随意性较强。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既要有政府的积极引导,又要有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更要有严正的法治环境,三者缺一不可,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2.1 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对于畜牧兽医局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应该强调依法治农,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彻底纠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执法主体不在本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环保、水利、工商、贸易等,应该加强执法力度,逐渐形成依法治农的良好氛围。
2.2 科学制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 规划应有科学性和严肃性二个方面,即制订规划时的科学性和实施规划的严肃性。建议应该从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制订一个比较全面、整体、科学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从统筹产业内部发展的角度,在本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结合本区农业生产实际,制订一个长期发展规划,作为本局中心工作,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2.3 整合全局资源,实行联合作战,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实现大农业大循环 要把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当作中心工作来抓,在一把手领导下,整合农、林、牧、渔、农机等部门的技术和人才资源,整合全局各级各类资金,实现大联合、大联动,以发展规划为主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生态循环农业不断向前发展。
2.4 大力发展种养紧密结合型的生态循环模式在农业内部各产业相对独立的现实情况下,一方面是畜禽养殖场所产生的排泄物得不到资源化利用,成为农业重要污染源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得不到有机肥的滋养,农田肥力在不断下降。如何建立一个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循环体系,如种粮大户根据经营规模兴建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或者畜禽养殖企业承包相应规模的农田,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排泄物在承包的农田内循环利用,既完成了提高畜牧生产能力的任务,又解决了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控难题,使农田肥力得到不断提升,一举三得。其它如林牧结合、农牧渔结合、林牧食用菌结合等,都是很好的循环模式。
2.5 成立区域性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探索生物能源开发利用新途径 首先是继续做好沼液配送工作,目标是解决区内50%的沼液出路。二是以“产品化、商品化”为目标,继续研究探索沼液产品的深度开发,做大做强沼液产业。三是探索生物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引进或培育有志于生物能源开发应用的企业,对畜禽粪污进行集中处理,利用沼气发电,符合国家能源战略。
2.6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逐渐减少化肥使用,加大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 在国家层面上,建议适当修改已有化肥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减少化肥使用量,并将有机肥纳入补贴范围,鼓励无公害有机肥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