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5年补上贫困地区教育“短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确定,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按照勤俭办学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由省级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因地制宜、分步逐校实施。力争经过3-5年,使学校教室坚固适用,符合抗震、消防等安全要求,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厕所、食堂、饮水、洗浴等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教师队伍素质、结构等基本满足义务教育要求,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提升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
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开追悼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