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妈的与当律师的

2014-01-20 14:36杨早
廉政瞭望 2014年1期
关键词:张晶唐慧儿女

杨早

母亲,令人牵挂

这一年,有着那么多不知名却令人牵挂的母亲。长春,被掐死男婴的母亲;北京,被摔死女婴的母亲;山西,被挖眼孩童的母亲;那些被校长带去开房的小学生母亲……她们在新闻中几乎是隐形的,不去打扰她们或许体现了媒体与公众的慈悲,但她们将迎来怎样的明天?将如何面对余下的岁月?有儿女无儿女的人都在震惊与同情中扪心自问,不寒而栗。

而那些被舆论认为应当惭愧的母亲呢?南京任由两个女儿在家饿死的母亲乐某,佳木斯诱杀好心女孩的孕妇谭蓓蓓,还有沈阳“为培养女儿独立性”诈称自己是养母的申女士,浙江浦江为儿子喝酒向省委组织部长求援的“楼晓芳”。人们以她们为例,在质问:她们这样做母亲对吗?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做母亲?

上述这些母亲的形象,令人同情也好,痛恨也罢,其实是残缺不全的。我们并不了解她们的过往经历、生活图景与思维方式,我们只是经由新闻的猎奇细节知晓事实的一鳞半爪。我们愤怒,我们震惊,是因为这些信息碎片如同《地心引力》中的太空暴雨,击中我们为之忧虑已久的人伦关系,将其中血淋淋的一面暴露于公众眼前。

而那些举国知闻的母亲,唐慧、张晶、梦鸽、薄谷开来,她们的形象要丰富、复杂得多,由此也引发了更巨大的争议。她们的案件引起舆论震荡,她们与各自儿女的故事,成为中国社会最强烈关注的亲子案例。

正是在与法庭和律师的往复博弈之中,她们的名字、形象,一次次登上媒体的头条,人们一次次谈起:她们对待儿女的态度,为儿女所做的事,会带给孩子什么样的影响?会昭告社会什么样的启示?

尤其是对唐慧和张晶这两名母亲的评价,同情者固多,异议者亦伙。然而寄望于用个案改变些什么的围观者必须意识到:弱势不代表道德高尚,执着更需要强大的心理支撑。

律师的折冲和父亲的缺席

“梦鸽救子记”则具备了法庭伦理剧的一切要素。从坚称儿子“嫖娼”到指控酒吧勒索,梦鸽这种血战到底的信念,与李某某同案嫌犯律师(以李在珂为代表)比较现实的“两套辩护策略”构成强烈的冲突,同时也在挑战大部分媒体与公众对此案的认知。

虽然梦鸽爱子之情无可厚非,但她的选择是否明智,则争议大起。梦鸽顽强地选择无罪辩护,是完全相信儿子所言?还是家庭名誉输不起“嫖娼—强奸”的指控?她不被看好的孤軍奋战,是为了儿子还是为了自己?母亲们也是律师们走红的助燃剂。一年下来,大家在反复的辩难与发布,争执与反目之间,记住了钱列阳、浦志强、陈有西、田参军与李在珂。

在上述诸事中,律师所起的作用自然不容小觑。他们不仅负责在法庭上折冲驳难,有时还直接参与到舆论场的互动之中。为当事人寻找舆论资源,为当事人设计公众形象,或自己担当发言人角色,他们的表现直接引导着舆论对于控辩双方的关注与观感,以致“律师斗法”成为舆论大戏的局面时有出现。这究竟意味着法治的进步还是法治的不成熟?律师们自己变成新闻焦点人物是不是一件好事?法学界对此颇有争议。但无论如何,律师在2013年舆论场中,构成了一股重要的博弈势力。

让人感慨的另一现象是“父亲的缺席”。已经去世的夏俊峰自然只能将守护儿子的全部责任留给妻子张晶,唐慧丈夫张辉似乎只是在唐慧身陷囹圄时,才出来接受零星的媒体采访,而父亲李双江,仅有一审判决后扔给媒体“身体还好,心情不好”的寥寥数语。是中国的父亲们认为儿女的事应该首选母亲应对?还是他们羞于承担教育失败的责任?从中我们似乎可以辨识出中国社会亲子关系一大特征: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严重向母亲一方倾斜,父亲则仅以挣钱养家光耀门庭为满足。

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的爆红也许能提供一个佐证,这个从韩国移植来的亲子秀节目以观看男性明星艰难照顾子女,以及两代之间的尴尬沟通为卖点,据说热心观众多为女性,这算是对亚洲父亲单一角色的一种自我解嘲与精神弥补吗?

至于薄谷开来与薄瓜瓜,公众获得的信息污染过多,难于评说。但有一点可以指出:在扑朔迷离的薄谷王连环案中,薄瓜瓜明显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薄谷的夫妻关系,薄家的海外资产,他们与商人的利益关系,薄谷开来最后犯下的杀戮重罪,都与那名“英国十大优秀华人青年”当选者有着极密切的勾连。或许有一天更多内幕面世,我们才能好好审视其中的恩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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