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地震发生后,玉树州、县两级法院积极投入自救和抢救群众生命财产的工作;灾后重建工作开始后,玉树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提高全院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效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最大程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灾后重建和夺取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2011年6月,玉树灾后重建全面启动一周年之际,原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谷守先被任命为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2年3月被选举为玉树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受命于特殊时期,肩负着重大使命,谷守先同志紧密团结全州法院干警,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大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玉树州两级法院在感恩回报、投身重建上有新作为,在发挥职能、服务大局上有新措施,在司法为民、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履行审判职能,加强维稳工作,参与灾后重建
谷守先同志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生于河北唐山。1985年,他从河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支边赴青海工作,被分配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2002年5月起任青海省高级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年9月起任刑庭庭长。历时7年有余的审判理论研究,使谷守先同志对审判工作、审判业务有了全面的提升。
赴任玉树后,摆在谷守先同志面前的工作千头万绪。“强震不仅造成玉树各族群众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新的利益冲突,社会稳定面临更大的压力。”谷守先坦承,“我们的责任,归根结底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党为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灾后重建营造安定有序的环境。”
一组数据可以反映玉树法院灾后工作压力的骤增。全州两级法院一线法官人数43名,往年年均受案约1000件,年人均办案23件。由于玉树地广人稀,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而且平均海拔4200米,工作条件差,自然环境艰苦,因此玉树法官每办一件案子需花费数倍于东部平原地区法官办案的人力、精力和时间,审判工作形成点多、面广、周期长、难度大和成本高的局面。而在2012年,全州两级法院单是审理结案的,就多达1610件,人均结案达37.5件。从2011年初至2013年12月,全州两级法院依法公开审判率达100%,结案率和执结率分别达到95%和93.3%,在案件数量飞升的同时,实现了审判效率和办案质量的同步提升。
“重建期间涌现出大量涉灾案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欠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草山纠纷、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纠纷等大幅度上升;加之玉树处于达赖集团开展分列渗透活动的重点地区,维稳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更加凸显了我们案多人少的矛盾。”谷守先说。
针对这一新情况,玉树州法院加强了法规与制度建设,指导审判实践,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大局。由于此前玉树从未进行过土地改革,灾后重建乱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有发生,土地管理状况相对混乱,灾后重建拆迁工作难度极大。在青海省高院的指导下,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谷守先亲自起草了《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实施,有效规范了灾后恢复重建拆迁工作。
为加强维稳工作任务的落实,州中院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维稳期间工作责任制度,成立了综治信访办公室和处置州法院信访协调工作组,不定期召开维稳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并与玉树下辖六县法院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使维稳工作人人有压力、有目标、有责任。
在发挥好司法审判职能、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同时,玉树中院积极响应省灾后重建指挥部和州委的号召,先后抽调20余名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干警到灾后重建委员会工作,在重建工作的最前沿发挥着司法审判人员熟悉法律、讲求程序的优势,努力工作,争取成绩,展示了法官的风采,为玉树灾后重建发挥了保驾积极作用。
两级法院能动司法,队伍建设成效突出
玉树州中级法院辖区共有六个基层人民法院、7个人民法庭,有干警186名,其中藏族干警占84%。谷守先赴任玉树不久,即遍访调查和指导六个基层法院以更好地开展工作:“我走一路,感动一路。无论是领导班子成员,还是普通干警,在灾后重建中,他们或强忍亲人离世之痛,或长年在一线和妻儿聚少离多,但他们始终恪尽职守、无怨无悔,舍小家顾大家,不怕苦不怕累,每个人心中都只有一个目标:一切为了重建,一切为了新玉树!”
囊谦县法院结合巡回办案工作实施意见,定期深入各乡各村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和法制宣传活动,把巡回法庭带到村口地头农家;称多县法院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百姓和方便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努力探索创新调解方式方法,使民事案件调撤率大幅上升;曲麻莱县、治多县、杂多县海拔高,工作条件极为艰苦,同时盛产质量上乘的冬虫夏草,每年虫草采集季节是工作任务最繁重的时期之一,人民法院不仅要完成常规审判工作任务,还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派专人下乡驻点,督导检查设卡、人员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虫草采挖管理办法》,全力维护虫草采挖期社会稳定;玉树县是极重灾区,灾后重建、保护先行,艰巨而繁重的重建任务难不倒坚韧不拔的法官干警们……2012年玉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在抓好保障灾后重建秩序稳定大局的同时,玉树州两级法院从实际出发,创新举措抓好法院自身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审判业务、政治学习、综合行政、队伍建设各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突出的新成效。
三年来,玉树州中院党组根据省高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相关要求,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了“六个一”工程,开展了“公正、廉洁、忠诚、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同时领导班子成员率先行动,开展“三个带头”建设,以身作则,一面推行“说真话、带好头、严管理”,一面大力倡导领导贴心工程,把“得人心、稳人心、暖人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我州工作环境艰苦,灾后法院执法办案任务加重,因此我们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想方设法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爱干警。”谷守先说,“今年6月12号,我院新审判业务大楼封顶,预计年底竣工交付使用。这将进一步激励我们发扬伟大的玉树抗震救灾精神,为崭新的社会主义新玉树扬鞭奋蹄、奔向未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