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刊
我最喜欢《读者·原创版》的地方在于总能在它这里获得共鸣,一些事业有成的人曾经的坎坷经历让我对未来不再那么担忧,相信生活终究不会亏待我。从5周年特刊到现在,我除了没买今年上半年的杂志,剩下的基本没落下。几个月不见,杂志用纸换了,不反光了,前天买到新的杂志,心情都好了,瞬间觉得“青葱”许多。
—forget林夕
以前看游记,觉得只能算是开阔眼界,但看了《在伦敦做义工》感觉却不太一样,因为这不仅仅是游记,还有打动人的经历。当我看到这些和我们想象中完全不同的义工和“客人”的故事,那些异国风情不再只是让我好奇,也让我愿意去接受、尝试和重新认知。(《在伦敦做义工》)
—九九
我去过东北,却没去过长春,这城市的名字好听,却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闪光的亮点。不过读过这期介绍“长大爷”的城记,我陡然对长春有了好感,想去看看八大部,见识一下长春人的“讲究讲究”,一起乐呵呵地乘个凉,聊个天,吃吃实惠的东北菜,体会一下这倍儿高的幸福感!(《“长大爷”的过去和现在》)
—萱花
作为中国学生,这辈子最痛恨的大概不是高考,而是运动服般的校服。宽宽大大的擦桌子衣服,这是我整个学生时代对校服的定义。不过那时候我们改造校服的劲头也非常足,比如校服袖子的长短怎么放,怎么把校服系在腰上,校服上画什么花儿,写什么有趣的话,还有怎么让老师看不见这些改造,都是我们最津津乐道的青春话题。(《校服的黄金时代》)
—胖猪猪
更正:本刊2014年第4期《小县城的婚恋市场》作者应为囧之女神,原谅“女神、女王,傻傻分不清楚”的小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