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 健 钟建柏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水上运输日趋繁忙,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船舶火灾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分析,船舶火灾已占水上灾害事故的20 %,居第四位,但所造成的损失排在所有水上灾害事故之首。船舶火灾发生在起居处所最多、机舱第二、货舱第三,而论其危险性和危害性及扑救难度却数机舱火灾最大。那么究竟是何原因,我们又如何从中吸取教训加强这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此,笔者通过在船检过程中遇到的案例作出初步分析,为船舶消防提供预防措施。
(一)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例如2012年6月,在南昌赣江大桥附近,某货轮主机故障机舱失火,机舱工作人员只使用几具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未想到使用固定灭火系统;并且过早关闭了机舱通风机,从而使机舱内无法下人;甲板上工作人员连接好几条消防水带,也因有人说“机舱油起火不能用水救”而停水。这就是船上责任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
有资料显示,在人为责任事故中,90 %以上是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认识不充分、措施不得力造成的,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因为一些人有“及格就行”的思想,在工作中无视制度、有章不循,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财产损失重大、人身伤亡惨重。如果在安全管理中,每个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格设备的管理;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工作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比如一项工作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就不能说安全工作及格了,因为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
(二)设备管理不到位。例如2004 年5月,长江航线某客轮由于辅机舱副锅炉燃烧室里的高温,通过炉底缝隙传导到炉外,使锅炉外部下面的污油受热汽化,主机某缸燃油管接头松脱,引起火灾。这起火灾事故的原因就是因为船上责任人员对机舱设备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船舶在航行、停泊、建造、维修过程中,会因各种原因使机舱发生火灾,且机舱是船舶的主要机电设备集中地,是船舶的“心脏”,具有封闭空间大,结构复杂,可燃物质多,燃、滑油储备量大,热传导性能强等特性,火灾发生率也偏高。所以加强机舱机电设备和燃料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由于任何火灾的发生都必须具备物质燃烧的3个条件,即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这3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船舶的一切防火、灭火措施都是围绕破坏物质燃烧的3个条件进行的。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当,造成柴油机曲柄箱油污过多、扫气箱起火、辅锅炉燃烧室集油过多等都容易引起爆炸;设备上、机舱舱底到处都是油污,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不当,都容易引起燃烧;柴油机、锅炉、焚烧炉、炉灶等高温排烟管的绝热包扎不严密都是着火源。
(三)违章明火作业。船舶航行中动火引起的火灾并不罕见,如2011年8月,某油轮在南昌八一大桥至英雄大桥赣江江面航行时,因船员在机舱内对通向货油舱的蒸气管上的破洞进行焊补时,电焊明火与管道内爆炸性气体接触,引起爆炸燃烧。这起火灾事故就是典型的违章明火作业造成的。因此笔者认为,船舶要常备2件物品:1.有一本“船舶明火作业技术要求”的册子,并按其要求认真落实防火防爆工作;2.需配备测爆仪,自测动火的环境条件。
就是船舶进厂修理也不能放松预防火灾,不要轻易对船厂焊工明火作业条件和知识水平放心。现在随着修船节奏的加快和用工制度的改革,外包工修船已成主流,部分不符合用工制度,有些船厂雇用人员占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些外包工,一般文化低专业技术差,安全意识淡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极易带来严重后果。有些外包工在对机舱进行作业过程中,不清除舱底污油,未按照规定进行测氧测爆就违章实施明火切割,极易发生爆燃事故,所以船舶在厂修期间更应该加强防火的监管。
(四)电器设备火灾。2008年2月,航行在长江九江段的某货轮机舱值班人员发现机舱着火,船长立即要求释放固定CO2灭火系统灭火,大火很快被扑灭。经检查发现此次火灾事故是因为启动电瓶之间电缆与电瓶固定架的角钢之间没有防护,由于长时间接触振动摩擦,导致电缆外层破损,电缆外层破损时,因电瓶和启动马达之间采用船体作为负极导体,造成电瓶电缆短路,电瓶之间电缆又是非阻燃电缆,电缆过热燃烧引燃近处的舱壁油漆,又引燃到顶棚电缆处。
各种船舶在机舱内都有主机(柴油机)、副机(发电机)等多种用电设备,各种用电设备之间由电线、管路相连接,由于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电或静电等原因易产生火源引发火灾。从电气防火角度看,电气火灾主要有2个原因:1.电气线路由于导线采用暗敷设。当导线绝缘损坏、老化,出现短路、漏电现象时引起绝缘层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邻近的易燃物、可燃物的燃烧,从而造成火灾。2.电器设备故障。当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由于发现不及时,造成电器内部线路形成短路等问题,导致内部线路负荷增加、温度上升,引起设备燃烧,造成火灾。
目前,不少老旧船舶电器设备已在水气、油雾、盐雾、尘埃中工作了一二十年,电器设备绝缘达不到要求、电缆老化、电器短路、接线桩接触不良引起火花等极易引起火灾,因此做好机电设备的保养对于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火灾事故最为重要。
为有效遏制船舶火灾,笔者认为应加强船舶火灾的预防对策,措施如下:
(一)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级领导尤其是主管安全保卫和船舶业务的领导,必须从思想上吸取诸多船舶火灾的教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防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制度。要坚持经济效益、防火安全两手抓。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坚决服从安全,切忌重犯消防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老毛病。要树立超前的防范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把防火工作想在前、做在前,建立有效的保障体系,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早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船舶消防要求包括4个方面内容:1.防止火灾发生。尽量采用不燃材料并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船上生活区的衬板、地板、天花板等用不燃材料;限制室内使用可燃性镶片、饰片等;客船和油船生活区的甲板敷料使用不易燃烧材料。限制船上燃油的闪点和机电设备的温升;对发热表面如排气烟道等用隔热材料加以包扎。油船的货油舱内通常装设惰性气体系统,使货油舱内气体处于惰性状态,以防发生爆炸。2.限制火灾蔓延。船舶采用防火结构和控制通风。客船用甲级耐火绝缘舱壁和甲板,将船分为若干主竖区,主竖区内要用乙级或丙级耐火舱壁分隔居住或公用舱室。船上安装控制通风的设备,一旦发生火灾,能关闭风道,减少氧气供量。3.设置通向救生甲板的脱险通道,保证旅客和船员在发生火灾时能安全脱险。4.配备灭火系统。在不同区域安放手携式灭火器,便于就近取用。常用的有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化烃灭火器等,用于扑灭火势不大的火灾。船上安装的固定灭火系统包括:水灭火系统,由消防泵、管系、灭火栓、水龙带和水枪等组成;气体灭火系统,如二氧化碳系统、卤化烃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如油船甲板泡沫系统,机舱内高倍泡沫系统;固定喷淋系统,如居住舱室的自动喷淋系统,机舱内的喷淋雾系统等,用于消灭较大的火灾。液化气体船装有干粉灭火系统。此外,船上还应配备有救火用具,如防火衣具、呼吸器、太平斧、火钩、撬棒等。
(三)加强现场管理力度,对明火作业进行科学管理。发生船舶火灾,主要是违章所致,暴露了平时现场检查和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的弊端。因此,一要抓明火作业有关人员培训持证,做到持证上岗;二要抓严把动火三关(即审批、看火、巡回检查);三要抓加强现场检查;四要抓违章查处等,确保落实船舶现场管理。同时还应落实焊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测试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做到焊割设备使用不失灵。对氧、乙炔管道和皮管也需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和老化。保持焊机电缆绝缘良好,放置符合安全规定,接地线连接牢固。同时,加强对外包工的安全管理。首先,加强对外包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使之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和灭火技能;其次,对从事承包电焊作业的人员,除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外,还应根据船舶作业特点,由海事或消防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控制机舱火源、热源。机舱是船舶的动力源,是船舶的心脏,船舶的推进以及船上其他所有设备和系统所需要的各种能源均来自机舱。因此控制机舱的火源、热源是预防船舶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控制机舱火源、热源主要包括以下4点:1.保证机器工作正常和机器设备的表面温度正常。机器设备的高温过热表面主要有:主机、辅机、锅炉和焚烧炉的机体、排烟管和增压器。高温表面可燃物的来源包括:燃油喷射管、供给管的断裂以及振动引起管路接头的松脱,造成燃油喷洒到高温表面;各种供油管及接头的渗漏、油滤器的渗漏、油加热器的渗漏、安装在较高部位油柜的滴漏或满溢、油柜液位计的损坏、机舱短测深管内油从测量口溢出,这些滴漏的油污会浮在舱底水面,也可能会积聚在高温表面;用旧的棉纱遗留在高温表面或在这些高温表面烘干衣物。 2.保证电器设备工作正常。机舱内的电器短路过热、过流发热、变压器过热、电动机过载过热、电加热器过热、灯泡发热、电器火花或电弧、绝缘破坏等引起电器设备和电缆自身着火或者引燃其他可燃物特别是因滴漏形成油污可导致机舱火灾事故发生。3.保证机舱内的热工作业正常。热工作业时,火花渣的溅落或撞击、磨擦产生明火点燃舱底油污水、油污物、回丝等可燃物可引起火灾。4.保证机舱工作人员工作过程安全。如果驳油过程中工作人员离开导致溢油流淌至高温热源处可引起着火。
随着船舶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船舶消防必然在更大程度上依赖科技进步,专职人员的训练和消防教育也要不断追踪火灾科学和高科技的最新成果,适时地组织力量开展船舶火灾(含船舶机舱火灾)及其综合防治的研究,对改善目前船舶的消防现状,降低火灾损失,确保船舶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