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李忠宝
关于深化军民融合战略,促进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 文|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李忠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把军民融合发展提升到一个新的国家战略高度,并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这为统筹推进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面提升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作为国防科技工业重要组成部分,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本质内涵,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已成为我国航天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和航天产业加速发展的重大课题,也蕴藏着重大机遇。落实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对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简称研究院)未来发展意义重大,既是履行使命任务的本质要求,也是两大主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的迫切需要。
与建国初期的“军民兼顾”、20世纪80年代前的“军民结合”、90年代的“寓军于民”等建设方针相比,“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国防和经济建设相互协调、动态转化、功能通用的理念:从上升到党的意志和国家层面来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破固有利益藩篱,由原来的协调式结合提升到国家层面的制度式结合,融合层次更高;将军民行业的“板块式”对接深化为基于产业链的“无缝式”对接,融合程度更深;将军民融合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拓展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融合范围更广。
下一步国家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核心和着力点在于充分发挥国家主导和市场机制两大作用,抓住民参军、军转民两大关键,依靠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两大动力,以更大力度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以深化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改革为切入点,着力构建有利于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军工开放式发展,推动军民资源共享、有机互动、有效转化。
落实到军工企业层面,则具体为如何从民参军、军转民两大角度入手,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推动军、民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实现军、民两大体系的资源有效配置,探索投入少、效益高、安全有保障的发展模式。总结国内外一流宇航和防务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以军民两用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谋求整体的发展;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转移转化,包括“军事技术转民用”、“军事技术跨领域转化延伸”和“先进民用技术转军用”;三是在企业各管理层次或产业链分工层次上推动军民之间可共用的产品、技术、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的共享;四是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和能力,学习社会先进机制和经验,尤其是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资产交换与价值交换。由此可见,“军转军”、“军转民”、“民参军”都是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需要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和统筹推进。
在以上大的形势和背景下,对于研究院而言,一方面,国家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建设,尽管研究院将面临新的发展压力和竞争,但从长远考虑,“民参军”是国家促进航天工业军民深度融合的必要举措,是丰富航天工业发展形态的有益尝试,应正确看待,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降低成本等手段,不断提升自身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中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研究院掌握大量优势的宇航技术和资源,“军转军”、“军转民”成为研究院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通过加强军民技术的协同创新,鼓励宇航优势能力面向更大市场空间延伸转化,推动内部军民资源的互动共享,并积极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借助资本市场加速宇航优势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实现产业链的集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因此,研究院的军民融合发展更多应该理解为“技术共生、资源共享”,即从产品技术角度去谋求军品和民品技术的共生与互相转化,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最大程度共享,从而实现两大主业的融合发展和做大做强。
多年来,研究院及各军民结合研究所厂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宇航业务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两大军民结合产业格局,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形成新的军民融合产业形态。
首先,在宇航业务领域,研究院打破了军民分离的鸿沟,实现了军星与民星、国际商业卫星在同一平台和生产线,由同一队伍,基于相同资源,设计、研制、生产制造和运营维护全链路环节的融合和共享。
其次,研究院通过宇航技术成果转化、二次开发、行业推广应用等形式形成的航天技术应用产业领域产品已形成一定规模,业务领域不断聚焦,确定卫星应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三大业务板块及四条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了产业聚焦度和核心竞争力。而且航天技术应用产业经济总量不断攀升,产业收入从2007年的21.1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90.7亿元。对研究院贡献率由2007年的21.7%上升到2013年的36.5%,成为支撑研究院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研究院大力推动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基本形成了军民市场并举、宇航主业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并举的军民融合发展态势。在传统宇航业务以外,研究院层面设立航天技术应用产业产品孵化资金,推动航天技术向市场转化应用,加快航天技术应用产业优势产品孵化,推动项目与市场衔接和产业化进程。中国卫星围绕卫星应用、神舟投资围绕工业控制与新能源、航天生物围绕空间生物的三个院级公司,各所厂围绕各自技术优势组建专业公司,进一步构建了技术转化、产品孵化、资本运作和产业化发展平台,初步打通了技术、产品、产业化的发展途径。
研究院探索军民融合发展路径的过程,也是推进宇航主业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实践中,研究院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军民融合是两大主业持续增长,协调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在军民融合发展的谋划和实施上要重点关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技术转化应用”,实践证明“军转民”、“军转军”都有广阔空间,航天技术既能够向民用转移转化,形成优势产品与服务;也能够向军用装备其他领域扩展和延伸,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长期积淀形成了优势技术及研发团队是关键,特别是各所厂内具有技术优势的专业产品研究室,作为诸多优势宇航技术的起源地,更有潜力可挖,可作为军民融合进一步探索、谋求更大发展的突破点;
三是“资源军民共享”,在院、所厂、研究室不同管理层次间以及系统、分系统、单机产品不同产业链分工层次上推动军民之间可共用的产品、技术、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的共享。
四是“利用外部资源和能力”,善于运用社会优势资源和能力支持航天技术及其转化,可以提升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积极推动面向市场化的发展模式转变和机制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通过资本运作手段,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军工企业的产融结合,可以促使研究院更好地实现军民融合。
五是“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形态”,只有组织形态符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的组织形态,才能更好地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院实践探索中出现的传统研究所(研究室)、事业部、专业化公司以及公司与事业单位有机统一等组织形态应根据形势变化和战略发展要求有效选择。
六是“个人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经营层与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岗位分红、技术成果转化收益等市场化激励机制,可以增强员工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产业与个人利益的融合,推动研究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晰认识到,当前国际国内行业竞争态势更趋复杂多变,研究院发展实际决定了一些制约因素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变,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总体还面临不小挑战。未来工作中不仅要解决好组织与机制保障、系统谋划和主业间互动、积极性与规范性等方面问题和难题;还要在推进军工资产证券化、混合所有制、“民参军”有效途径等方面进行更为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双管齐下,务求实效。
面对形势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研究院必须积极谋变,主动应对,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要抓住发展机遇,以战略思维和定力,深入贯彻国家部委和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化改革,全面探索。两大主业要充分利用已形成的优势能力,联动“天、地”资源,突出产业链整体竞争力,选择向具有良好成长性和比较优势的领域进行延伸。各专业化军民结合研究所厂以“技术共生、资源共享”思想为指导,构建适应市场并服务业务融合发展的组织体系,加快配套政策和管理机制的探索和创新,激发组织活动和动力,形成围绕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面向多元市场的发展格局。总体看,研究院需要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坚持市场导向,自上而下不断强化市场理念。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研究院在落实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时,要在遵循国家主导方向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无论是技术转化领域的选择,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资产证券化与混合所有制工作的推进,还是组织形态的适应性调整,一切均应以市场为准绳,均应建立在调研市场、思考市场和了解市场的基础上。
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在院统一谋划与指导下,以军民结合研究为主体,启动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各所厂基于自身实际,认真研究论证并制定本单位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并进行相应改革调整,从而释放自身生产力,激发发展潜力。例如,可在军民结合研究所厂中选取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专业产品研究室,开展研究室向事业部改制的试点工作,作为利润中心独立核算,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责任体制,进一步扩大其经营自主权,赋予其市场职能,由事业部自身基于市场需求进一步打造优势产品和业务,完成优势宇航技术的转化应用工作。在不影响型号科研生产任务大局的情况下,进一步释放研究室层面的组织活力与动力,摸索形成契合研究院实际特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作法和典型经验,切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事业部模式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更加贴近和适应市场发展,条件成熟后,再抓住国家事业单位改制机遇,改制为专业化公司,或将事业部整体性置入专业化公司,或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产证券化。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丰富激励奖励手段政策建设为切入点,推动产业与个人利益的融合。鼓励各军民结合研究所厂采取多种灵活手段,探索市场化的利益共享模式,将从业个人与单位利益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向从业单位,鼓励各军民结合研究所厂探索建立健全军民融合补偿机制和利益反哺机制,建立鼓励孵化和培育军民融合项目的政策,以调动研究室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多方利益共赢,促进项目孵化和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面向从业个人,针对航天技术应用产业的从业人员或军品相关单位有进行技术转化应用和市场开拓意图的科研生产人员,应确立“事业并重,岗位同荣”的理念,健全和完善航天技术转化应用的激励机制。鼓励各军民结合研究所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办法,逐步开展对在航天技术转化应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激励,在股权和分红、职称评定、绩效评价、职业规划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调动科研人员从事航天技术转化应用工作的积极性。
以市场配置资源和资本运作为重要方式,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推动研究院及各所厂更好地与市场接轨,以产融结合加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从追求业务规模到追求产品利润,再到实施资产交换乃至市值管理来实现价值增值,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及各所厂应积极探索渠道,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能力。应注重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内部资源配置的引导,盘活内部资产,实施资产交换和价值交换;基于自身优势业务及组织结构,灵活使用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转移、整体出卖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社会优势资源和能力吸引、利用与互动,多管齐下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和市场规律的军民融合有效模式和发展路径。
针对以上工作,院层面制定相应配套政策保障实施。例如,针对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院从工资总额、绩效考核、战略市场开拓、孵化项目和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丰富激励奖励手段政策方面,院可建立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的工资总额核定和调整机制,在工资总额增量上,向经营效益好、发展快的公司倾斜;同时也要有“罚”,加强经营不善企业的薪酬约束,提升整体经济运营质量。
面向新时期,研究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想象空间,未来大有可为。为此,在践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进程中,必须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念,牢牢抓住发展机遇,以更大的智慧谋划好未来发展,以更多的努力落实好各项措施,走出一条具有航天特色,具有研究院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