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欣+谭立群+田新霞
当前,安全无污染农产品已成为各国消费者追求的目标,这促使进口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来满足国内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使得一些未达到标准的产品不能在国际市场上自由贸易。日本、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对进入本国市场的农产品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目前国际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近些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因质量安全问题被扣留、通报、拒收、禁止入境的事件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大障碍。若想保持和继续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及遭遇贸易壁垒的趋势考察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在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近年来这些产品的出口额逐年增加。以蔬菜为例,从本世纪初的245万吨增加到2012年的934万吨(如图1所示),12年时间增长了两倍多。与此同时,为满足本国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和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发达国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标准作为市场准入条件,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包装要求、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等。这些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农产品质量有关,对出口国而言我们称之为质量壁垒。当前农产品质量壁垒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仅2013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亚洲国家的质量问题事件有几十起,典型案例如表1所示。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1.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在被通报的出口农产品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主要反映在种植类农产品上。例如,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累计通报我国出口柚子农残超标12起。2012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欧盟连续通报4批包括茉莉花茶、绿茶和乌龙茶等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主要表现在牲畜类和水产养殖类产品上。例如,2011年6月份的美国FDA 拒绝进口通报中显示,6月份我国共有193批次的产品被美国FDA拒绝进口,兽药残留成为“头号”被拒原因,我国三家公司因海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被列入黑名单。
2.微生物、重金属超标。出口食品中的微生物和重金属超标在出口农产品中占有一定比例。生鲜农产品和加工类农产品都有被检出微生物、重金属超标的经历。2013年我国出口到加拿大的大芋头因带有有害微生物被通报,本年度出口日本的鱿鱼圈串因检出大肠杆菌超标而被禁止进口,2013年我国出口美国的扇贝多次检出重金属超标而被预警通报。
3.违反添加剂使用标准。为了保鲜或增加农产品的色泽或口感,出口企业常对加工类农产品和生鲜农产品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剂。添加剂的不当使用成为目前影响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2013年厦门某公司出口日本的干燥香菇因未按规定生产,导致二氧化硫超过日本限量标准。据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DAFF)消息,2013年6月25日澳大利亚发布的5月份进口食品违规通报中显示,我国香港一家公司生产的蛋卷使用了非法的添加剂。
4. 检出禁用投入品。在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中,一些农业投入品如化肥、农药的使用还是必不可少的。为降低成本和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部分生产者会使用一些被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如三氯杀螨醇、除草醚等高毒高残留农药,或孔雀石绿、呋喃唑酮等兽药,使用了禁用投入品的农产品出口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会遭遇质量壁垒。如2013年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显示,绍兴某公司出口到日本的绿茶因使用了禁用物质而被预警通报;福建某公司出口新加坡的蛋品多次被通报检出苏丹红,也被进口国通报。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质量壁垒的趋势考察
其一,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实施质量壁垒的国家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产品贸易遭遇质量壁垒最多的国家主要是日本、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截止2013年上半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加拿大食品检验署等多个部门针对从中国出口的食品发布通报 833次。以宁波为例,该地区企业共有7个批次的产品受到通报,产品涉及菠菜、脱水胡萝卜等农产品,通报原因分别为检出杀虫剂、亚硫酸盐含量超标。我国出口韩国、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的蔬菜和冷冻农产品也有被通报的经历。除了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外,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质量壁垒的国家范围还在不断扩大,例如,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公告,将针对我国牛奶和乳制品的进口禁令从2013年6月23日起再延长一年,多米尼加共和国从2013年8月3日禁止从我国进口冷冻虾和鲜虾等虾类产品。
其二,遭遇质量壁垒的农产品种类和范围日益扩大。我国出口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是被进口国通报最多的农产品。从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上检索,2013年上半年,蔬菜、水果和水产品被通报的概率占所有农产品的一半以上。畜牧产品、园艺产品、谷物产品等都有过因不同程度的化学成分超标而被禁止入境。不仅如此,我国出口受阻的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还在不断地扩大,坚果、豆类和淀粉也不断被进口国通报或暂停进口。
其三,贸易伙伴国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抽检项目越来越多,手续越来越复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规定的检测范围和限量要求对我国输日农产品构筑了一道很高的防线。2013年5 月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一揽子法案,该法案比现存的有关法律法规更为先进、力度更大。泰国为了对木薯、红葱、柑橙、猪内脏等4类食品农产品加强进口管理,规定进口商必须先向外贸厅或外贸厅的外贸办公室登记注册为进口经营商,进口时须提供产品的卫生许可证、产地证和产品标准认证等文件,并要保证产品保存在与其它货品分开的仓库,并将进口、保管、出口地、销售和转让、剩余库存等资料每月定期报告。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壁垒的原因考察
(一)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高于国内endprint
目前我国已建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近700项、行业标准1600多项、地方标准7000多项。标准数量较多,但在标准的水平与指标方面低于国际公认标准或进口国标准,不能与国际市场很好地接轨。主要表现为:一是质量安全水平低于国际标准要求。以常见的毒死蜱为例,我国标准中规定,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毒死蜱最大限量是0.1mg/kg,菠菜作为叶菜的一种适用此标准,而在日本菠菜毒死蜱残留要求是0.01mg/kg,比我国要严格10倍。二是国外标准具体,国内标准笼统。国内是对农产品大类制定一个标准,而国外往往具体到一种蔬菜。例如我国针对叶菜制定标准,针对果菜制定标准,而日本制定的标准并不使用叶菜类这样一个笼统的概念,而是直接具体到某种蔬菜,以葱为例,我国没有专门对葱的检测标准,日本的农药检测项目达10项,限量要求从0.2ppm到15ppm。三是国内标准欠缺。如蔬菜的重金属含量尚未纳入市场的日常检测范围,但是一些国外的蔬菜进口企业已经把铅、汞、砷等重金属含量作为必须检测项目。如韩国于今年明确了干、鲜蔬菜中重金属含量标准。
(二)农产品源头污染
在被通报的出口农产品中,农药和兽药超标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也就是说农产品的源头污染是出口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源头污染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所致:一是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或没有执行安全间隔期造成的农药残留超标。例如2013年2月份出口到日本的乌龙茶因茚虫威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通报。二是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违禁的兽药,或没严格按要求科学用药。例如2013年4月日本曾在我国产的养殖虾中检出兽药残留呋喃唑酮。三是禁用投入品被检出,例如2013年我国某出口公司出口到日本的烤鳗鱼串检出孔雀石绿残留,同年9月份韩国因在我国产的牛蒡中检出二氧化硫而对输韩牛蒡加强检查,并把牛蒡从“安全性保障食品目录”中删除。
(三)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
加工农产品的出口量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占有很大比重。加工过程中因没有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生产导致产品遭到污染也成为被进口国通报的重要原因。如2013年8月20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发布消息,因在我国产豆类加工品和茶叶中检出二氧化硫和甜蜜素超标,韩国将加强对进口我国的豆类加工品和茶叶中二氧化硫和甜蜜素项目的检查;厦门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加工的干燥香菇,加工过程未按按规定生产,导致二氧化硫超过日本限量标准,被日本拒收;欧盟2013年9月份检出我国出口挂面的重金属污染。总结案例可以看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以及添加剂污染,是致使农产品出口遭遇贸易壁垒的重要原因。
(四)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污染
生鲜农产品在离开产地后还有生命,为保证到消费环节的新鲜度,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进行保鲜处理。目前国际上普遍的食品保质保鲜技术主要有干制保鲜、腌制保鲜、罐装保鲜、真空包装保鲜和冷冻冷藏保鲜等,这些技术基本上解决了食品保存的“长久”问题。由于我国的包装技术、保鲜技术与国外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储藏技术水平也较低,因此在农产品的运输、储存过程中会受到某种程度上的保鲜剂、包装物污染。甚至有些经营者为了保证农产品保存时间长和鲜美,忽视质量安全标准,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用有害物质保鲜,我国曾出现过菜农用甲醛、农药等有害物质对白菜保鲜,对生姜防虫的事件。
(五)农产品生长的环境污染
为提高农作物产量,我国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曾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以河北省为例,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化肥使用量和农药施用量呈递增趋势,严重污染了土地环境,在这样的土地上生产出的农产品,往往达不到进口国的质量要求。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重金属污染农田和水体,在污染的环境中生长的农产品,极易产生重金属超标问题。重金属是很多农产品进口国的必检项目,以苹果汁为例,苹果汁是我国农产品中具有出口优势的产品之一,2012年全国出口苹果汁约60万吨,其中约30万吨出口美国,2012年美国正式设定苹果汁中砷限量,无机砷限量为10ppb。我国有广西、山东各一家梨汁厂,就因砷超标而处于自动扣留名单中。
(六)农产品包装及食品标签不合格
如果未按照进口国要求包装食品,也被认为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食品标签更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对其要求越来越严,一般要求准确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表、净含量、营养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原产地、保质期、保存条件、过敏原等信息。若没按进口国要求注明会被进口国拒绝入境。例如,我国大量米醋被美国拒绝入境,仅2013年9月份我国35批次米醋被美国FDA拒绝进口,占不合格入境食品名单的一半以上,其标签不合格是主要原因。
三、加快改善我国农产品出口中质量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国内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
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数量多,但标准水平低、笼统、覆盖范围窄的特点,应继续修订、不断完善和细化国内标准,尽量按农产品的小类、品种制定具体的标准,而不是笼统的兽药标准、农药标准和渔药标准。另一方面,注意研究发达国家质量标准的变化,尤其是我国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家的标准,如日本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的修订、美国的现代化法案、国外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法典与安全都是出口企业应当关注的。再一方面,农产品主要出口省份可借鉴和推广浙江省出口日本农产品的经验,成立专门针对日本肯定列表工作小组,对肯定列表进行跟踪研究,把涉及本省出口农产品的变化内容及时反馈给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以便迅速做出反应,有效避免退货和禁止出口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
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农残和药残影响出口农产品质量的现状,应强化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一方面,对于种植的农产品,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另一方面,对于养殖的农产品科学使用兽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助长剂,杜绝违禁药品的使用。再一方面,相对集中生产某种农产品的区域,可按进口国要求组织生产。山东省莱芜市姜、蒜的出口给我们很好的启示,莱芜按照欧盟GAP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大力推行姜、蒜标准化种植,引导出口企业建立自属生产基地。在生产基地内实施标准化生产,浇水、施肥、用药、检测都执行欧盟标准,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除了生产者和出口企业要做的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深入乡镇农村,以种子、农药、饲料、肥料等为重点,从源头上集中治理,畜牧管理部门从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入手强化源头管理。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
农产品在出口前的加工和流通过程中,有些可能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如农产品储存环节为避免细菌污染使用保鲜剂,加工环节为增加色泽和口感使用一些添加剂,出口时包装物的使用。如果这些环节操作不规范,会降低农产品质量,从而遇到出口质量壁垒,因此应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首先,企业必须保证关键环节采用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和良好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其次,若有自属生产基地的出口企业必须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关键点进行监管,若非自属基地生产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前应先组织抽检,发现问题,查找根源并及时反馈给上游企业或生产基地。再次,政府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设置常态化检测,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
(四)保护农产品生产环境,扩大出口生产基地建设
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土地污染面积的扩大,同时,给生产者一定补贴,通过治理被污染的农田、轮次休产等途径改善农产品的生长、生产环境,保证生态的可持续性。同时,在已经建立了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地区,如江苏、浙江、山东、广西等省份,在示范区成功的基础上,扩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以获得规模效应。另外一方面,在扩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基础上,还应采取一些具体措施:第一,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污染安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行为;第二,开发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以及有机、无机农药,降低农药在农地中的残留量;第三,开发新型肥料品种和肥料增效剂,提高肥料利用率,同时选育和改良高肥料利用率品种以及耐肥品种,减少化学肥料的使用量。
参考文献:
[1]赵建欣.质量安全视角下扩大我国蔬菜出口的对策—浙江临海西兰花出口的经验借鉴[J].对外经贸实务 2013(1):54-57.
[2]国家统计局网站.
[3]中国农业信息网.
[4]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5]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