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密投资移民,是投资者和输入国各取所需的利益组合。投资者看重的是商业机会、工作和家庭生活环境,输入国看重的是对本国经济发展注入的动力。在经济危机造成资金匮乏的情形下,投资移民愈发受到发达国家的重视。一些国家提高了准入门槛以吸收更大规模投资,一些国家通过缩减技术移民为投资移民挤出名额。 美国政府的投资移民始于1990年,对其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奥巴马对移民系统改革的举措之一就是要提高国外企业家移民的便利性,推动外来资本对美国实体经济做出更大贡献。持有第五类基于雇佣的签证(EB5)的投资移民,需向高失业率(高于全美平均水平50%以上)或偏远地区(人口少于2万)的“区域中心”至少投资50万美元。受此类移民的投资支撑,美国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在2012年达到209个。 英国政府在2012年突然调整留学生入境和工作政策的同时,提高了投资移民的门槛。最低条件从原有的22万英镑不可撤销投资提高至向企业提供贷款或获得股权75万英镑(约合123万美元)以上。对外部资金流入的需求和本地失业率的上升促成这一转变。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经济开放度高,投资移民门槛也很高。在新加坡新设企业投资超过250万新元(约合200万美元)或在中国香港投资超过1000万港币(约合129万美元)的投资者有资格申请居住权,但要获得批准还需要提供连续3年的财报,并依据对企业业绩打分结果评判。 欧债危机影响下,葡萄牙2012年出台政策,给予购买50万欧元房地产的投资者以居住权身份,成为主流移民国家中政策最为宽松的国家。作为申根国的匈牙利也预计将增加配额,减少相关要求,以其欧盟成员国享受的人员流动便利吸引投资移民。 毋须讳言,尽管输入国比拼的是经济社会环境,但具有门槛凹陷优势的国家更容易吸引投资者的关注。上述条件只是获得居住权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输入国多对投资的流向和存续期限有要求,低门槛国家的竞争更为激烈,而其对应的投资也往往收益率较低或风险较高。即便入选,从获得居住权到完成移民还需要符合移民监的入境和居住规定。资料来源:各国移民局。注:移民监指从获得居住权到完成移民过程中对申请人在当地居住的相关要求。▲(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