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外国语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当今,在翻译的研究分析中,许多学者都把翻译和韩礼德的功能语言学相结合。本文探讨了主位推进模式在新闻翻译实践中的作用。首先对原文进行语篇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原作者的新闻写作意图;其次,注意对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再现或是重构原文的主位推进结构,使得译文语意连贯。
韩礼德认为信息是已知或能预知的信息与新信息或未能预知的信息之间的冲突[1]。从语言学层面上说,信息结构(information structure)是已知信息和新信息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信息结构是用已知信息和新信息把语言组织成为“信息单位”(information unit)的结构。而且信息单位并不与句子的语法单位一一对应。
对已知信息(given information)和新信息(new information)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观点,韩礼德认为信息结构包括已知信息和新信息,其中,已知信息在句子中是必不可少的(obligatory),而新信息是可以取舍的(optional)[2]。“已知信息+新信息”这种模式是句子的最基本模式,它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新信息被明显标记出来;其次,已知信息通常位于新信息之前。例如:
A.小红最近好吗?
B.她很好。
在这个例子中B所说的“她”指代前文所出现的“小红”,是已知信息,句子剩下的部分“很好”就是信息,已知信息位于信息之前,这也是人们的基本表达习惯。
主位述位理论最初由布拉格学派(Prague school)的语言学家提出,它揭示了在每一个特定的语篇和语境中句子中各成分所起的传达信息的作用。受布拉格学派的影响,韩礼德从功能角度对主位进行界定。他认为“主位(theme)是信息的起点,是小句所关心的成分;述位(rheme)是句子剩余的部分的信息,是对主位的发展”。其次,他认为在英文句子中的主位成分通常取决于对语气(mood)的选择。最后,韩礼德根据结构的复杂程度把主位分为单项主位(simple theme)、复项主位(multiple theme)和句项主位(clausal theme)。
对于主位述位的研究,我们不应该只局限在句子层面,我们还应该扩展到篇章层面。从马修斯和韩礼德的著作中,我们得知,主位述位不是孤立存在的,相反,它与语境和上下文关系密切。朱永生认为每个句子都有其主位述位结构,当句子独立存在的时候,主位和述位是确定不变的。语篇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句子组成,当我们分析语篇时就要分析句子间主位和述位的联系和变化,这种联系和变化就叫做推进(progression),语篇中的主位推进模式表现了文本信息的分布。韩礼德经过了六七十年的研究,总结了3个元功能(meta-function)和它们在语言中的体现,具体为:概念元功能(ideational function)、人际元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和语篇元功能(textual function)等三大语义元功能(metafunction)。主位推进模式从这三个角度解释了语篇,所以,主位推进模式在语篇分析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运用。
对于新闻翻译而言,它对译文准确性要求较高,翻译时对源语言的分析能使我们了解信息的分布情况,明确原作者的意图,使译文体现原文的交际价值。在新闻翻译实践中,要使译文既忠实于原文,又能达到交流的目的,不仅需要根据主位推进模式有效地理解原文,更需要根据语义和语言习惯,相应地保留或转换主位推进模式。
对于主位推进模式,不同的研究学派提出了不同的模式。捷克语言学家丹尼斯提出了常见的五种主位推进模式:(1)简单线性模式、(2)连贯主位模式、(3)派生模式、(4)分裂述位模式、(5)跳跃主位模式。经过分析英语主述位结构,徐盛桓提出了四种发展模式:(1)平行性的发展、(2)延续性的发展、(3)集中性的发展和、(4)交叉性的发展[3]。著名语言学家黄衍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也提出了反映英语语篇中连贯性的七种模式:平行型、延续型、集中型、交叉型、并列型、派生型、跳跃型[4]。本文以常见的几种主位推进模式对新闻翻译进行分析。
以下例子中,“T”表示主位,“R”表示述位。
丹尼斯认为线性主位推进模式是所有主位推进模式中最基本的一种模式[5]。在这个模式中,每一句话中述位所指代的内容都成为下一个句子中的主位,其模式如下图所示:
例1:Snowden(T1)was interviewed by the Post in Moscow over two days by reporter Barton Gellman,who has received numerous leaks from Snowden.The interview(T2)was conducted six months after Snowden’s revelations first appeared in the Post and the Guardian newspaper(R2).(中国日报网,2013-12-30)
在这个例子中,第二句的主位重复了第一句的述位,因此,我们在翻译时,要尽量按照原文的主述位间的关系来翻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英文的写作多为长句,中文往往划分为几个短句,但即使译文按照中文的习惯划分为比源语言句式更多的短句,也要按照源语言的原有模式来翻译,使新闻翻译更能符合原作者的意图。
译文:斯诺登(T1)接受了《华盛顿邮报》记者巴顿·格尔曼(Barton Gellman)为期两天的采访(R1),采访期间(T2),斯诺登披露了大量机密信息(R2)。2013年6月,斯诺登(T3)第一次出现在媒体,为《卫报》和《华盛顿邮报》披露机密信息(R3)。(中国日报网,2013-12-30)
在译文中,已知信息R3(机密信息)被放到了句子后面述位的部分,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这与原文的语意侧重点明显不同。因此,在翻译的时候最好根据原文把信息值最低的已知信息“(机密信息)”放在句子主位的位置,作为话题的出发点。改译如下:
改译:那些机密信息(T3)随后被披露了出来(R3),这(T4)距斯诺登首次出现在《卫报》和《华盛顿邮报》已经过去有6个月的时间了(R4)。
在这个模式中每一句话的主位都是一样的,重复出现。这种句式结构与汉语大同小异,只是有时英语中主位会借助于代词和定、冠词的使用,而中文中为避免重复,而少用代词,有时省略或简化了主位词。其模式如下图:
例2:Snowden(T1)gave a more than 14-hour interview to The Washington Post,which says it’s the first he has conducted in person since arriving in the Russian capital in June(R1).He(T2)follows that up by speaking directly to the British public in a televised message that will be broadcast Wednesday as an alternative to the queen’s annual Christmas speech(R2).Snowden(T3)told the Post he was satisfied(R3).(中国日报网,2013-12-30)
在原文中T1(Snowden)=T2(He)=T3(Snowden)。文章紧紧围绕Snowden这个人展开,因此我们在译文中也应该把信息值最低的已知信息“Snowden”提前,这样句子的侧重点才与原文相符。
译文:斯诺登(T1)接受了《华盛顿邮报》长达14小时的采访,这是他自6月份抵达俄罗斯首都以来,第一次个人专访(R1)。之后,斯诺登(T2)又录制了一期英国电视台节目,他将会在25号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年度圣诞致辞播出的时段发表“另类的圣诞致辞”(R2)。斯诺登(T3)告诉《华盛顿邮报》说,自己很满意(R3)。(中国日报网,2013-12-30)
在这个模式中,句子的主位从(一篇文章或其他文本章节的)“超主位”衍生而来,小句的内容是对前文主位的进一步扩展和延伸,进行多角度的阐释[6]。其模式如下图:
例3:The company behind the ubiquitous iPhone and iPad is famously secretive,but there a few little known facts about the California-based company.
1.Steve Jobs(T1)was adopted and half Syrian(R1)
2.Apple’s first computer(T2)was satanically priced(R2)
3.Apple(T3)ships everything by air,not sea(R3)(中国日报网,2013-12-27)
在通读了第一段的原文后,我们发现这篇文章是围绕苹果公司而展开,主题是描述苹果公司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因此我们在翻译的时候把已知信息“苹果公司”放在主位,而信息含量高的细节放在述位,起强调作用。
译文:如今iPhone和iPad已随处可见,但苹果公司却一直裹在神秘的面纱里。尽管如此,关于这家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高科技公司,我们还是可以稍作了解的。
1.史蒂夫·乔布斯(T1)童年被领养,且有一半叙利亚血统(R1)。
2.第一代苹果机(T2)价格的秘密(R2)。
3.所有的苹果产品(T3)都通过航空运输,而不是海运(R3)。(中国日报网,2013-12-27)
在这段译文中我们看到分列的三点的主位词都是有苹果公司(已知信息)展开的。由于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名被美国人所熟知,因此,在原文中没有特意点出他作为苹果公司创始人的身份。然而对于中文语言读者来说,也许有些读者对史蒂夫·乔布斯不那么熟悉,因此这句话中我们最好加上一些已知信息,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改译如下:
1.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童年被领养,且有一半叙利亚血统。
分裂述位模式中第一句的述位的各部分内容分别做后面句子的主位。其模式如下图:
例4:Authorities(T1)have blamed a total of 15 deaths on the cold so far(R1).A man in Wisconsin(T’1)died of hypothermia(R’2),and an elderly woman(T”2)with Alzheimer’s disease who wandered away from her home in New York state was found dead in the snowy woods about 100 yards away(R”2).(中国日报网,2014-01-08)
原文中我们看到第一句的述位主要讲述有人死于天气寒冷。随后,原文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天气寒冷致人死亡,这两个例子是第一句话述位的衍生。因此,在翻译的时候,应该把原文第一句的述位,放到后面小句主位的位置,作为话题的出发点,把新信息放到句尾重心来加以强调。
译文:极端严寒天气已导致全美15人死亡。其中,在纽约州西部,一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妇女外出时衣着单薄倒地身亡。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一名病患因体温过低丧生。(中国日报网,2014-01-08)
本文用主位推进模式对新闻和翻译语篇进行分析,指出对主位结构分析研究能够帮助人们了解信息的分布情况,把握信息的重点,了解作者真正要表述的内容,这样我们才能在翻译过程中准确把握原作者的语意表达侧重点,使新闻翻译更加严谨、准确。有时,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我们还应该在对原文的充分理解上,对译文的中主位结构做出适当的调整,以使之更加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和语言结构,使译文更加通顺流畅。
[1][2]Halliday M A 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3]徐盛桓.再论主位和述位[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5,(4).
[4]黄衍.试论英语主位和述位[J].外国语,1985,(5).
[5][6]Danes F.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text[A].Danes F.Papers in 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C].Prague:Academia,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