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鄉鎮邁向縣市:澳門立法會選舉的初步分析

2013-12-29 00:00:00譚志強
澳门月刊 2013年10期

即使第一組第二名候選人黃昇雄一再上訴,澳門第5屆立法會選舉總核算委員會仍然在9月24日公佈總核算最終結果,14名當選人依得票順序為陳明金、麥瑞權、何潤生、施家倫、高天賜、梁安琪、關翠杏、吳國昌、區錦新、陳美儀、鄭安庭、黃潔貞、宋碧琪、梁榮仔。第5屆立法會選舉共有151,881名選民投票,投票率55.02%。有效票146,467票;空白票1083票,佔全部投票0.71%;廢票4331票,廢票率2.85%。

選舉結果大出意外,

其實是期望過高

某份年輕人月刊在最新一期的,選舉投票日前出版的“封面故事”上大字標明《選舉制度出了問題》,對澳門現行的立法會選舉制度,提出了多角度、多層次的許多批評,結果是“好嘅唔靈醜既靈”,這份青年雜誌的種種批評,不到一個星期便統統貼中,傷了不少有心人士的心,打破了許多理想人士的好夢。

為甚麼過去和現在會有那麼多人士參與澳門立法會選舉,令選舉過程競爭得那麼緊張刺激?其實答案平平無奇,只是由於大多數候選人和他們背後選民都是為了爭取實際利益,以前的市政廳選舉如此,今天的立法會選舉也是如此,從一五六零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選舉結果大出眾人意外,不是選舉制度出了甚麼問題,而是不少人士期望過高,誤解了民主是可以解除一切問題的萬應靈丹,不曉得民主只是一項最多只能減少一點罪惡的安排,“防惡”多於“興善”。

為甚麼要當立法會議員呢?一是可以向政府“勾地”(以低價向政府購買土地,高價轉售或賺取發展房地產項目之後售出的高額差價),二是可以向政府申請“改變地目”(變更已經霸佔的土地用途,地價便可以如火箭般颷升),三是可以向政府“承包工程”(賺取工程費用或將工程轉包出去的差價),四是可以向政府成功申請各類“補貼”(即數以百萬計或億萬計的政府撥款)。今年還多了一項“中秋金多寶超級大獎”:“賭牌”(幸運博彩場所經營執照),亦即新當選的立法會議員及其背後代表的利益集團在2015年的“賭牌批給檢討”中,擁有較高的批給“新賭牌”機會。由於擁有“賭牌”與否,涉及數以億元計的利益,故此,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才會爭得如此風起雲湧,難解難分。

賭權管理即將有變,

執輸行頭慘過敗家

澳門的賭權管理制度,自1931年到2013年,至少經歷過“獨佔模式”(1931年至2002年)的“一牌多場”時期(一個執照,多個賭場,最後是1個賭牌,11個賭場),和現在的“寡佔模式”(2002年到2013年)的“六牌多場”(六個賭牌,多個賭場,現狀是6個賭牌,44個賭場)。

澳門特區政府不久之前宣佈會在2015年考慮是否改變“現狀”,由於不太可能將已經批出的舊有“幸運博彩經營執照”收回,因此,未來只可能是“寡佔模式”不變,但會多發出幾個執照出來,給新加入或原來向“澳博”或“銀河”掛靠(借牌)經營“衛星賭場”和“賭廳”的人士去獨立經營,二是變成“完全競爭模式”,亦即“無限發牌,一場一牌,多牌多場”。

向擁有賭牌的公司借牌經營“衛星賭場”和“賭廳”的業者,如果本身持有牌照,以後便不必每月上繳約5%的收益予擁有賭牌的公司,於是,大家便看到今屆澳門立法會選舉出現不少與“衛星賭場”和“賭廳”有關的候選人出來競逐,公開身份的至少包括第十三組候選人名單的陳明金(金龍酒店賭場、駿景酒店賭場)、第八組候選人名單的鄭安庭(賭廳經營者)、第一組候選人名單的梁安琪(凱旋門賭場)、陳美儀(置地廣場法老王賭場、漁人碼頭巴比倫賭場)、第二十組候選人名單的關偉霖(海景皇庭酒店賭場),最多是“呷緊弄破碗,大家爭餐死”。

賭權管理制度即將有變,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執輸行頭,慘過敗家。

鄉鎮型、縣市型和全國性選舉

太陽之下無新鮮事,以政治發展的角度來看,其實澳門立法會選舉的發展過程,和台灣的政治發展有不少雷同之處。最典型的相似點就是,經過多屆選舉動員和競逐之後,澳門的選舉形態已經自一九七六年只有數千名“葡籍選民”參與投票,主要由幾個“本地大家族”或“家族聯盟”把持的“鄉鎮型選舉”,過渡到已經有十幾萬“中外選民”參與,只有結合“地方派系/族群基本票源”再加上通過“長期基層服務業績”才爭取到的“其他遊離選民”的候選人,才有較大機會順利當選的“縣市型選舉”。

具體言之,愈是“金牛型”的“地方派系/族群領袖”,便愈高機會當選;無權無錢的其他打著“理想旗幟”的候選人,註定一無所得。

一定要到全國性選舉逐漸成型,選民主要根據候選人的特質、候選人的所屬政黨、候選人的政綱政策去做投票決定,“地方派系/族群領袖”的優勢才會慢慢減低。

政治選舉對社會結構的長期影響:家族沒落派系興起

人類學者對“比較政治制度”的田野研究中,位於台灣南部的“小龍村”(化名),由於國民政府引入選舉制度,於一九五零年代到六零年代對傳統社會結構產生的影響,是一個著名的案例。

在“小龍村”這個只有六百人左右,傳統社會結構是圍繞著幾個父系群體(家族)建立起來的,其中又以兩個“大族”最具影響力。每個家族的家庭都以村落中一個小小的鄰里為中心,為首的兩大家族掌握了村中的政治事務,並透過通婚和親屬關係控制與鄰村的聯盟。

國民政府引入選舉制度初期,民選的鄉長或其他職位,大都是由這些“大族”裡受過教育和有社會地位的鄉紳,通過“村民代表大會”(間接)選舉產生的。

但是,到一九五零年代末期,“大族”以外的某些人士開始與這些“受敬重”的傳統政治領袖競爭,運用買票及其他手段爭取當選,從而獲得金錢和權力,慢慢便將傳統政治領袖排除出去。

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一年,鄉長經由一人一票產生,不再由“村民代表大會”選出,又重新劃分選區,於是便出現了“地方派系”,橫斷各族各村的傳統界線,和諧政治局面漸漸消失,轉變成以“派系競爭”為主要的政治動力,將鄉紳、窮人和文盲都統統捲進“派系競爭”之中。

由於“農會派”和‘鄉公所派“分別於“小龍村”中開展“派系競爭”,本來的家族與家族之間的舊有聯盟因此分裂;派系領袖進入地方政壇之後,亦要為其支持者提供保護並給予利益以防止他們出走。於是,視乎當時的政治需要,派系領袖有時會支持“家族”團結,有時會拆散“家族”。最後,進入一九七零年代,“小龍村”的傳統社會結構並沒有改變,但是,“政治領袖”和產生政治領袖的“遊戲規則”,卻統統被地方選舉改變了。

澳門目前的政治發展,的確是有點與台灣過去的政治發展類似的。唯一可以確定的不同之處,就是澳門永遠都只是中國中央政府直轄的一個“地方政府”(特區),不可能出現“全國性選舉”。

總 結

澳門是一個由中國中央政府直轄的特區,不管有沒有立法會選舉,實際上的政治操作,都是由一些商人出身的政治人物和政府官員互相合作之下形成的。澳門絕對不是“官商勾結”,而是“政商合作”或者“政商一體”,“澳門,就是與別不同”的“與別不同”,正是在此處反映出來。

澳門立法會選舉存在的種種問題由來已久,不但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還是過去幾年“忽然暴富”的造成的。澳門人一向就是“保守封閉、不重專業、只講關係,不看能力,要和諧,不要公義”,從來都沒有改變過。不少澳門人的核心價值就是“眾地勿企,閒事莫理,有錢撈錢,只為自己”,想提升今天澳門人的素質,難過修築埃及的金字塔或中國的萬裡長城。

總而言之,澳門這個小城實在壞得相當徹底,滿街罪人,無可救葯,神父修女及和尚尼姑根本不愁找不到應該予以打救的對象。一個一朝暴富的漁村,養著一堆不斷期望著別人長期地給予無限利益的選民,這便是今天澳門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