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澳門月刊》刊登的《基本法宣傳推廣應注重深度化》的文章,對比今次澳門特區第五屆立法會選舉而言,可用“有的放矢”來形容,更是對澳門基本法明確澳門不能普選立法議員的最好回答。否則,部分開賭的“財神”不出十年,不僅可以包辦絕大多數的所謂“直選議員席位”,甚至有可能“控制”立法會的主導權。
這並非是危言聳聽,而是在澳門這個特殊的地方,存在著與眾不同的特殊文化和社區族群複雜背景“情結”。由於較多的澳門選民,對基本法細節與涵義的認識過於表面與簡單,甚至存在被某種族群派系的影響左右著政治取態,這就造成了社會政治生態的變調,甚至極有可能影響經濟發展的矛盾問題。
同時,因為利益集團的勢力坐大,在很大程度上還會助長某些派系,利用手中的權力和特殊身份,以選民為工具,有意無意藉故向政府爭權奪權,更可怕的是一旦族群政治勢力無限擴散壯大,其潛在的社會矛盾不僅會撕裂社會和諧和安全,更會給澳門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構建陽光政府,帶來不可估量的抵觸和隱憂,影響社會的良性發展。
一旦如此發展,非但不是澳門市民之福,反而成為履行基本法的包袱。正如該文指出,基本法的貫徹實施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與“一國兩制”這一基本國策相伴的一項長期任務。
(澳門/龔雲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