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从进一步强化理念和认知度,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多途径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政策要有连续性等9个方面提出了培育转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培育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215-01
一般而言,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前生产小队、大队、队办农场和加工厂为主体的集体生产经营为主导的格局,向家庭承包为主导的农户自然人经营转变,从而确立了农户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农业经营主体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多类型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出现,主要包括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并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数量多比重不高,单个实力不强,农民老龄化、生产兼业化、土地经营零碎化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因而要大力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1.进一步强化理念和认知度,换思路,包重点,解民忧,见成效。首先要改进农业部门的工作作风,创新思路,以解决合作社、农企困难和问题为着眼点,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抓住关键点,以大力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为落脚点,只有这样才能使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2.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在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农村从事专业技术的职业农民,进行文化和专业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的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加工能力、市场抗风险能力和农业竞争能力。
3.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坚持发展与规范、数量与质量并举。按照发展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实施能人办社、制度立社、科技兴社、品牌强社,不断加强农民专BffpMFRSX309UL7uZHHM6w==业合作社建设。通过推进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评比,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此基础上,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合作社的自我发展能力。要大力建设“一村一品”,夯实合作社发展的产业基础;围绕“一村一品”建立“一品一社”,提高组织化水平;培养“一社一能人”,增强合作社的向心力;扶持购置“一社一套服务设施”,提高合作社的服务力。
4.多途径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是改造重组壮大一批。引导同一地区、同类产业的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抱团合作组建企业集团,着力改变散、弱、小和竞争无序的格局。二是科企联姻壮大一批。对规模小、技术开发力量弱但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农业企业,通过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推进技术改造和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和后劲。三是外部引入壮大一批。鼓励和支持资本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工商企业,通过产业延伸、品牌嫁接、资本运作等投身农业,建设一批起点高、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同时,积极推进农业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在产业政策和规划制定、行业内部利益纠纷协调、国际贸易纠纷应诉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提高农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组织化程度。
5.政府应该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合作社、龙头企业、法人代表的信誉度、社会责任心、经济效益、组织机构、财税规范等进行考核评价,每年一次,分类进行,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和合作社的待遇拉开差距,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一定额度的贷款指标。
6.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业企业因承载着农户的风险,市场好时,企业要用更大的成本控制农户私自出售产品;市场差时,企业同样要用一定的成本收购农户产品而保证农户的利益。可以说,农业企业付出了双倍成本,却和工业企业一样地上交税率,使原本弱质的农业企业雪上加霜。因此,政府应该在用地、金融、税收、人才等政策上对农业企业予以倾斜。
7.加大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在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方面,支持各类民营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建立农业信贷网点。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农业信贷手续,加快农民合作金融试点与推广的步伐。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具体而言,支持经营主体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委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积极探索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模式,允许合作社以其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作用、身份等名义为其自身或其社员进行贷款担保。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
8.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2013年1月16日,在山西省农业工作会议上,山西省农业厅李平社厅长提出,今年重点要抓好九项工作,其中强调要着力培育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制定出台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奖励办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农业项目,对社会效益显著的给予奖励和技术推广补助。在强化公益性服务的同时,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多元化新型社会服务组织,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路径。
9.政策要有连续性。政府要把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好事办好,办扎实,而且要一任接一任去做,政策扶持要坚持连续性,不同时期、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力度随着经济发展变化而定,以保证事业不半途而废,资金不打水漂,事业有更大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丽荣.谈山西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策略[J].学术评论,2006(17)
2.张丽霞,王纪忠.浅谈农产品营销策略[J].中国科技信息,2005(2)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村调查室办公室 山西太原 030001)
(责编: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