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与《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

2013-12-29 00:00:00周锦涛
湘潮 2013年3期

从刘少奇主持通过“五四指示”到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无不体现着刘少奇关注下层民众的伟大情怀。《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为我国彻底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提供了一个基本纲领,对于推动新老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思考研究土地改革问题

1946年6月26日,蒋介石发动了向解放区的全面进攻。面对国民党军队气势汹汹的大规模进攻,能不能满足广大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把占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充分发动起来,已成为决定中国人民革命事业成败的最基本条件。怎样进一步推动解放区土改运动的发展?能否采取更好的办法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刘少奇一直在思考着。

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贫苦农民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愿望。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大敌当前,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只能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以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反对日本侵略者。抗战胜利后,在山西、河北、山东、华中各解放区,广大农民在反对日伪汉奸的斗争中,通过清算、减租等多种形式从地主手中直接取得土地,“群众热情极高”。

从1946年3月以来,随着国民党破坏和平企图的日益明显,毛泽东和刘少奇愈来愈注重研究土地问题,他们起草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电。毛泽东并请刘少奇和其他有关人员继续研究。为此,刘少奇、任弼时同准备参加整军会议的薄一波、邓子恢和黎玉等人一起进行研究,且三易其稿。

5月4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他在会上说:“土地问题今天实际上是群众在解决,中央只有一个1942年土地政策的决定,已经落在群众的后面了。”“为了既不脱离全国广大群众,又能满足解放区群众要求,二者都照顾,使和平与土地改革结合起来,结果就产生了‘五四指示’。”“五四指示”改变了中共抗战以来一直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坚决支持农民解决土地问题的正义要求,实行土地改革。

“五四指示”指出:“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如果我们能够在一万万数千万人口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就会大大巩固解放区,并大大推动全国人民走向国家民主化。”这一指示的实行,使解放区上亿贫苦农民得到土地,极大地调动了他们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从而使不久后开始的全国解放战争能够得到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的支持。

但是,随着战争形势的向前发展,“五四指示”的局限性、不彻底性的缺陷显露出来,最主要的是没有无条件废除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提出的方式均为“有偿”的,没有放手发动群众。土地改革运动在各个解放区进行也是不平衡的,有些地方的土地分配不合理,到1946年底,约有三分之一的地区土改运动没有进行,已进行土改的地方,有的也不够彻底。

1947年1月10日,为了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刘少奇向邓小平、薄一波、邓子恢等各解放区领导人发出电报,征询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同时,刘少奇还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各区党委的电报,通知他们:“中央决定,在今年五月四日召集全国土地会议,讨论和解决土地改革中的各种问题。每一区党委及中央局、分局须各派代表一人,于五月四日以前进到延安。”他要求到会代表必须熟悉当地土改情况,准备材料和意见,并最好能亲自到基层群众中间考察一个月。

1947年3月11日,国民党开始大规模轰炸延安。当晚,中央书记处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率领中央机关部分人员,先北移子长县。毛泽东和周恩来从枣园迁入中央军委总部办公,指挥延安保卫战,掩护中央机关转移。3月16日,刘少奇等人到达子长县的瓦窑堡、清涧一带。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原定5月4日在延安召开全国土地会议的计划,自然不可能实行了。3月19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电报,通知各中央局、分局:“延安情况紧急,五四全国土地会议之地点及日期,恐须看以后情况的发展再行决定。望各地出席会议代表暂时在原地待命,待中央通知后再起身,但东北代表应即起身到山东或冀察晋待命。”

3月29日,毛泽东、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又转移到清涧县枣林沟,继续举行会议,讨论中央机关的行动问题。最后,“中央决定组织中央工作委员会,在刘少奇主持下进行各项工作”;中央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组成,准备“经五台往太行”,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三人率领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留在陕北,坚持保卫和发展西北解放区。

调查了解土地改革状况

1947年3月31日晚,刘少奇、朱德等渡过黄河,到达山西。4月4日晚,刘少奇不顾严重感冒,与朱德、贺龙等乘汽车到达设在山西兴县的晋绥军区司令部。在这里,他和贺龙、李井泉等谈了两天话,了解晋西北各方面特别是土改工作的情况,并在蔡家崖向晋绥干部作了讲话。接着刘少奇和朱德经静乐、宁武,到达晋绥第六军分区司令部,又同晋绥第六地委领导人谈话两天。4月19日,他们到达五台县善义村。

一路上,刘少奇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他们发现很多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全面的土地改革,很多老百姓分配土地不均,或甚至没有分得土地。如晋北忻县、淳县、代县、宁武、静乐等5县,进行了土改的817个主要村庄中,只有280个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很多贫困农民仍然无地。同时中小地主还普遍存在,并剥削农民,如忻县南向村即使经过了土改,仍有80多户贫农缺地400亩,而中小地主则仍有400余亩地出租。

同时,刘少奇深为晋西北人民生活的贫困状态所震惊。他写道:“从兴县到原平,沿途看了山地农民许多穷困及破产的现象。”“许多农民多年未制过衣服,一家八九口人共穿一套烂衣服。”他感到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就会引起群众对共产党的不信任,难以支持长期战争。他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主客观原因,告诫晋西北的各级领导应该提高警觉,关心群众生活,一切为晋西北300万人民着想。各级干部要下去,切实给老百姓办些好事,想各种办法使老百姓多生产,改善生活。他在肯定晋西北工作成绩的前提下,认为必须采取新办法,使人民的穷苦状态有所改变,发展生产,有吃有穿;要进行土地改革,解决土地问题是提升人民对共产党情感的中心环节。

由于沿途的劳累,刘少奇病情加重,他不得不在善义村休息几天。但他牵挂着晋绥的工作,又抱病在这里给晋绥领导人写信,谈了自己一路上想到的问题。他认为,晋西北土改的群众运动非常零碎,没有系统,没有一个县一个区成功解决了土地问题;而“没有一个有系统的普遍的彻底的群众运动,是不能普遍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目前你们的任务,就是要有计划的去组织这样一个群众运动,并正确的把这个运动领导到底”。当时,晋绥六地委领导人不相信现有机构能够完成土改,而对组织工作团,建立贫农小组和农会,又担心有相当一批干部会受到群众反对和抛弃。刘少奇坚持了自己的观点,远在陕北的毛泽东得知这一事情后,去信对刘少奇表示了坚决支持。

刘少奇在晋西北这一路上的实地领受,对他的思想起了重要的影响。4月26日夜,刘少奇和朱德到达晋察冀中央局所在地阜平县城南庄。4月30日,他在晋察冀中央局干部会上讲话,分析全国大势和土改问题,决定深入进行土改运动。5月1日,他批转晋冀鲁豫根据地土改情况的报告。5月6日,他和朱德又对冀东土改工作作了批示。

在这些讲话和批示中,刘少奇坚决支持各解放区继续深入土地改革,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从地主方面取得土地财产,完全割掉封建尾巴。他在对晋察冀干部的讲话中说:有些地方决定复查,很好。“以复查为中心,动员党政军民的力量搞个彻底,搞彻底了,负担重些,农民也甘心,扩兵也容易。”刘少奇也提出在土改中防止“左”倾冒险主义应该注意的几项原则:一是应集中火力斗争汉奸、豪绅、恶霸,对中小地主、抗日地主仍应有出于群众自愿的照顾和区别。二是可以从富农手中取得部分土地牲畜工具,但应避免专门反对富农,对于勤俭起家的富农及新富农的土地财产以不动为原则。三是必须坚决联合中农,使中农在复查中得到利益,保持乡村人口90%的反封建统一战线。

起草《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5月底,中央工作委员会已转移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5月31日,刘少奇和朱德联名向各中央局发出通知:“全国土地会议急需召开,兹决定七月七日在晋察冀之平山县开会,望各地赴会代表于七月七日以前赶到平山报到。”

7月15日,刘少奇主持召开预备会议,讨论会议进行的方法和议事日程。7月17日,全国土地会议在西柏坡村西边一条山沟中比较平坦的空地上开幕。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各解放区主要领导人,华北地区大多数地委和晋察冀野战军每个旅都派出一名代表,共107人。会议主席台是在空地正中搭个白布棚子,左右有两排长桌供主席团和记录人员用,各地代表就坐在石头上听报告。这时正值炎夏,“每次会议进行的时间,早晨5点半准时开,到10点钟或11点止,共5个半钟头左右”。会议历时近两个月。在战争时期能集合各地这么多代表,以这么长时间讨论土地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全国土地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要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刘少奇在开幕式上讲了这次会议的目的和任务,强调土地问题是解放区一切问题的基本环节,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要从土地问题出发,讨论一切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在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更有改进。

在谈到制订新的土地法的必要性时,刘少奇语重心长地指出:“召集这个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经验,交流经验,以便给以后的运动——群众运动、土地改革运动等等运动以新的指导。”“‘五四指示’到现在一年多了,许多地方的农民要求一部分得到了满足,还有些地方不彻底,有些地方的农民并没有起来要求,经过我们发动才有了这个运动。这个运动一年多是轰轰烈烈的,有了很多经验”,“根据群众运动的实践经验来校正我们的‘五四指示’是否正确,并且制订一个新的指示交给人民,这个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中央为了这个任务召集这个会议,跟各地做实际工作的同志商量商量,共同制订一个新的指示,经过中央批准向全国发布”。

同时,刘少奇要求大会讨论时必须实事求是。他说:“在报告中间要老实、真实、确实,就是反映实际情况。什么是实际情况呢?就是自己亲眼看到的,亲手做到的和自己听到的。”“这个会议不拘形式,自由发言,报告也不拘任何形式,也不要呼口号,也不要鼓掌,或什么三鞠躬,有什么讲什么,主张什么讲什么,是好就说好,是坏就说坏,老老实实。我们开一个老实会议,以老实的态度作风来开这个会。这样才能讨论问题,解决问题。”

会议的进程,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从会议开始到8月底是第一阶段,首先由晋冀鲁豫、东北、晋察冀、山东、晋绥和陕甘宁等代表汇报当地土改情况,然后是小组讨论。刘少奇广泛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对解放区的土改情况有了非常清楚的了解。

根据这些情况,刘少奇于8月上旬向陕北的中共中央汇报了各地的情况及应采取的政策。8月13日,中共中央复电刘少奇表示肯定与支持:“我们完全同意你的意见,将4日报告所述方针提到全国土地会议上去讨论。我们认为你所提的原则是正确的。”此时,人民解放军已经开始进入战略进攻阶段,形势迫切要求迅速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与生产积极性,支援人民解放战争,毛泽东号召全国:“土地政策今天可以而且需要比‘五四指示’更进一步,因为农民群众的要求更进了一步。平分是原则,但按情况可以有某些伸缩。”

根据这一指示,9月初会议开始进入第二阶段,主要进行彻底平分土地原则的讨论。在讨论提纲得到在陕北的中共中央明确肯定以后,刘少奇与秘书处人员一起,赶写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草稿,9月11日提交大会讨论,听取代表们的意见。9月13日,会议正式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刘少奇在会上作了结论报告。历时近两个月的全国土地会议结束了,这是刘少奇第一次独立主持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这次会议和它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在中国历史发展上留下了巨大影响。

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经中共中央批准后,去掉“草案”二字,以《中国土地法大纲》之名,在1947年10月10日正式颁布实行。这是继“五四指示”以后,中国共产党颁布的又一个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纲》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明确了平分土地的基本原则,而且,还规定农民享有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民主权利。这就公开树立起一面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伟大旗帜,对发动农民群众有着强大的感召力。经过各级领导的层层传达,到11月、12月间,各解放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彻底摧毁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广大群众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土改的深入开展,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同革命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最深入地发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调动了他们的革命积极性。有人认为,刘少奇主持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就相当于“几百万解放军”。美国友人韩丁曾把《大纲》同美国的《解放黑奴宣言》相比,他写道:“新发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1946年至1950年中国内战期间的作用,恰如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在1861年至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