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伊始,中国电影形势不错:大盘一路走高,《西游降魔篇》等本土大片风头完胜《霍比特人》等进口强片。不过,市场上不和谐的声音最近也有所增多。比如前几天,《人在囧途》出品方华旗影视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侵权一事,引起各方密切关注。
二《囧》之争备受关注在情理之中,毕竟一方贵为新科华语片卖座总冠军。目前两边态度对比鲜明:相比华旗的主动出击,另一边的徐峥等采取了守势——截至目前,《泰囧》方正式的回应都是“暂不回应”。相比当事人,外围要热闹得多。不少言论在质疑华旗:早不告晚不告,现在出来告定是眼红《泰囧》的成功。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是没错的。
这事说到底其实挺简单:从《泰囧》之前的宣传来看,其对两部电影联系的强调是确定无疑的,所以关键就落在了《泰囧》片方是否有权这样做。对此,只需问两个问题:《人在囧途》的著作权和版权为谁所有;内容的后续开发双方之前有无协议。其实很多事说开了都没那么复杂,比如之前围绕《西游降魔篇》内地参与各方分成比例的争议,大家把合同摆出来一看不就完了嘛,反正都是上市公司。只是国人做事习惯把人情世理掺杂其中,普通的民众向来又有同情弱势、看不惯得理不饶人的倾向,因此很多事一闹出来反而复杂了。
在商业世界中,相比合情合理,最重要的还是要合法。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就电影而言,创作、制作都需要多方协力,但最后一提到作品的作者,能被记住的大多都只有导演。同样,作为产品的电影,商业权益也总是归属于少数几方。这自然不公平,但却是电影的游戏规则所在。
另一方面,虽然尊重合同是契约精神的基本。但就目前状况而言,导演等创作者的地位确实比较弱势,尤其是新人。前不久也听一位老相识聊过其去年首次拍片时所遇到的刁难,结果只拍了几天便被制片方找茬替换,片子最后自然是面目全非,然而这栋烂尾楼的署名却还得是自己……新导演遇到类似的事其实挺多的,国内目前还缺少对创作者的保护体系。因此面对现在的局面,一些主创采取措施积极保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但具体做法是否也如此就是另一回事了。其实几年前《人在囧途》一度筹备过续集,之前也曾听说过该项目在开发时主创与出品公司之间的种种“暗战”,激烈程度堪比宫廷戏,最终项目胎死腹中。与其如此,其实还不如早点上法院拾掇清楚。
在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把问题交由法律处理有时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在海外,电影业内的官司非常常见。内地正在放映《霍比特人》,该片片方和导演彼德·杰克逊之前刚打过官司。相比之下,内地影视界对打官司还是有点忌讳。这其实跟很多人对于二《囧》之争的反应一样,都说明咱们现在还是更看重人情而非规则。不过,中国电影当前追求的毕竟是商业化。如果没有人情,生意或许还能照做,但如果没有规矩,就等于回到了丛林时代,商业化的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