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2013-12-29 00:00:00
当代农村财经 2013年11期

一、为什么要制定《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2004年正式启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以来,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经营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13.9亿亩,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652亿元。政策实施中,各地陆续反映国家级公益林无统一的管理政策要求,采伐、林地征占用和经营利用等管理无章可循,尽管部分省出台了相关的办法,但各地对国家级公益林宽严不一、差异很大,局部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国家级公益林稳定和发展的问题。同时,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公益林管理提出了以保护为主、兼顾其经济功能和经济效益发挥的要求。因此,在现行《森林法》的框架下,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经营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程序,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坚持保护生态和发展民生相结合,贯彻分级管理、分类经营理念,突出解决管理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注重管理实效。《办法》共7章35条,主要是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林权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经营、监测与检查等事项,并重点突出分级管理、林地保护、采伐管理、资源监测、档案管理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内容。

一是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分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一、二、三级国家级公益林,明确了相应的管理政策和经营措施,体现了严格保护和科学经营宽严相济,对一级实行相对严格的保护措施;对二级以保护为基础,兼顾民生,以严格的标准为准绳,允许适度经营利用;对三级重在增加植被、提高质量。

二是加强了对国家级公益林林地的保护。考虑到国家级公益林林地资源的特殊性,在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办法》进一步规定,除国家和省批准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禁止占用征收一级国家级公益林林地,严格限制国家级公益林地转为其他用地,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进行开采活动。

三是明确了国家级公益林的采伐管理问题。对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禁止林木采伐行为,对二级国家级公益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明确了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的技术标准、采伐后林分应保持的基本情况等。同时,明确了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的清理以及人工林经营等问题。

四是强调国家级公益林实行科学经营。规定了森林经营规划应当将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经营和管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科学经营措施。

五是强化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公益林管理。明确了重点国有林区二、三级国家级公益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必须经国家林业局批准。

六是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监测和资源档案等基础工作。针对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的情况,《办法》对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图、资源本底调查、年度变化监测、资源建档等事项做出了规定。

七是明确了开展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规定了定期开展省级和国家级检查、建立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并明确了检查及绩效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