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的减员方法,很容易造成基层公务员断层。只有分兵突进,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改革探索,才能真正做到“减员”又增效。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个月前的“约法三章”又一项落地。
今年3月,履新不久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见面会上约法三章: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到目前,只剩下“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这一条,中央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
这是因为财政供养的人员,怎么减,是门学问。
减不好,就是断层
尽管中央还没有动,各地已经在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了。
2013年7月,广东省东莞市就正式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和逐步压减镇街财政供养人员的指导意见》。
在这份意见中,东莞提出的目标是2014年-2015年,要力争实现在当前全市各镇街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基础上压减5%—10%;2015年12月底前,80%以上镇街的人员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控制在30%以内。
这个目标不轻松。为此东莞提出了六大政策,其中要求通过绩效评估、考核考评、社会购买服务等方法,建立财政供养编外人员的退出机制;通过引导向企业就业、鼓励报考在编人员、规范离职退休事项办理等多种途径,优化财政供养人员结构等尤其引人关注。
这明显比此前“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要科学得多。
“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种一刀切的减员方法,很容易造成基层公务员断层。
以九江市为例,为了控制超编,消化已经超编的人员,九江市县直机关近年来几乎没有招过公务员,形成了“青黄不接”的断层。全市目前共有公务员20045人,其中35岁以下仅占26.9%,35岁至40岁占13.1%,40岁以上占60%。
同样,县一级公务员断层现象也很严重。据九江市湖口县组织部人才办主任蔡亮介绍,该县公务员总数为1131人,平均年龄为44岁,其中35岁以下占18.4%,35岁至40岁占15.5%,40岁以上占66.1%。蔡亮说:“县一级公务员出现了10年断层。”
减员,要分兵突进才能增效
一方面是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财政压力过大,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增加工作人员。
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怎么办?
笔者认为,首先可以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压缩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目前我国乡(镇)和各村的交通、电讯等基础条件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的管理跨度就显得较窄,可以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大力裁并乡(镇)级政府,建立中心乡(镇)政府,既可以适应经济区划的发展,又可以减少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供养人员,节约大量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轻财政负担。
目前,我国约有5万个乡镇,若裁并三分之一,将减少财政供养在岗人员300多万人,按人均年公用经费4500元计算,一年可减少财政支出135亿元之多。
以辽宁省为例。2000年,该省乡镇行政事业单位19593个,财政直接供养37.8万人,全省每个乡镇平均行政事业单位16.6个,平均供养321人。若按3并2的幅度裁并乡(镇)政府,合并中小学校,全省可减少供养在岗人员12.6万人,按2000年乡镇人均公用经费4700元计算,可节约财政资金5.9亿元。
事业单位改革也需亟待推进。严格的讲,具有政府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自收自支行为也是财政行为,也属于财政供养范围。为此,应该调整教育、卫生、文化结构布局,减少地域交叉设置,特别是随着乡(镇)和城市区划的调整进行学校、医院的区域调整,鼓励市场配置,这对压缩和控制财政直接供养人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重要的还是应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证明了一个道理:政府不是管得越多越好,能放开的就要放开,能松手的必须松手。对政府要限制权力、加强监督,只有这样,无论是三公预算控制还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这些政府机构改革的举措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为此,要确立适当合理的公共部门规模和各部门的管理幅度,一方面可以减少和控制财政的供养人员数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机构精简、精兵简政的基础上,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总之,只有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改革探索,才能真正做到“减员”又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