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请问什么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如何做好“四议两公开”?
答:所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目录和时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在农村中,建立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问:什么样的党员是不合格党员,如何处置不合格党员?
答: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那些思想品德败坏、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腐败分子,要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