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态保护和建设

2013-12-29 00:00:00蒙荣耕
北方经济 2013年11期

一、生态区位的重要性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三北”,毗邻两国,国土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现有天然草场面积13.2亿亩,占我国草原总面积的22%;森林面积3.55亿亩,占我国森林总面积的7%。以森林、草原为主体的植被带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宽度200—500公里,连接东北、华北、西北,跨越了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和干旱三个气候带,占据着大陆北方季风主通道和东北、华北上游水源地等特殊的气候地理位置,对我国北方大气候调节和河流、湖泊等水生态及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防治荒漠化、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

依托重点工程,加强生态综合治理。截止到2012年,中央已安排我区生态建设资金680.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24亿元,各类财政补贴资金456.5亿元,累计生态治理面积4.7亿亩。全区实现了生态环境“整体恶化趋势趋缓,重点治理区明显改善”的良好效果。与国家六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启动前的1998年比较,森林面积增加了9395万亩,占全国同期增加面积的17.2%;蓄积量增加了1.9亿立方米,占全国同期增加蓄积量的7.8%;森林覆盖率提高了5.18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森林覆盖率增长幅度高1.37个百分点,提前实现了自治区“十一五”奋斗目标。全区草原平均植被盖度从2000年的30%提高到2012年的43.1%,提高了13.1个百分点,重点项目区明显改善。

(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情况

国家于2000年开始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工程涉及我区的锡盟、赤峰、乌兰察布市和包头市的31个旗县,国土面积5.5亿亩,占全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总面积的80.6%。工程于2000启动到2012年底,一期规划治理面积1.17亿亩,累计完成治理任务8400万亩。其中完成林业建设面积4322.26万亩(包括退耕还林1630万亩),完成草地治理3074.3万亩,完成小流域治理3946平方公里,生态移民10.5万人,建设水源和节水灌溉工程52980处,建设棚圈500万平方米,购置饲料机械59906台套。项目累计中央投资97.2亿元。

(二)退牧还草工程

工程先后共涉及我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和呼和浩特市等七个盟市的37个旗县。国家累计下达我区工程投资56799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30324万元,地方配套137670万元。

(三)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全面启动,截止到2012年底,国家累计安排退耕还林工程总任务4217.5万亩。工程建设涉及全区的12个盟(市),98个旗(县、市、区)。

(四)“三北防护林”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于1978年启动实施,截止2012年,我区累计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11122.3万亩,均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任务。

(五)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保工程一期(1998年—2010年)中央总投资110亿元。木材产量及时调减到位,由1997年的70.6万立方米调减到15.4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由实施方案规定的5010万亩增加到8291万亩。

三、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

经过十多年的保护与建设,我区生态环境总体而言仍十分脆弱,生态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待加强,恢复生态良性发展压力较大。

(一)生态保护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由于我区草原、森林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保护与建设将是长期和艰巨的,而且面临着严峻困境。一是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我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生态系统潜在的脆弱性;三是未治理的区域面积较大,自然条件和环境更加恶劣,治理成本高,难度更大。

(二)沙害突出,威胁严重

我区是全国土地沙化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分布有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科尔沁、呼伦贝尔、乌珠穆沁五大沙地,全区沙化土地面积有42万平方公里。

(三)综合措施弱,效果不理想

生态治理需要加大综合治理措施,特别是对行之有效的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生态移民、小型水利治理等措施安排的任务比重较小,生态恶化区域生产活动强度仍超出生态环境承受能力,生态建设综合效益不明显。

(四)草原生态建设与生产矛盾日益突出

草原既承担着保护环境的生态功能,又承担着发展畜牧业的生产功能。

(五)投资标准低,建设管理弱

随着生态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时间的延伸,建设之初确定的各项建设投资标准逐步已不适应建设的需求。

四、下一个十年生态建设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生态建设思路

我区今后十年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自治区“8337”战略部署,以构建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为目标,以统筹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综合治理为手段;强化生态恢复性建设,促进保护性利用,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构建生态综合治理建设与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高自治区生态综合治理效益;努力做到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有机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把我区生态治理工作推向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新阶段,稳定增强我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通过保护与建设,争取实现生态环境整体好转、局部区域步入良性循环。

(二)生态建设重点任务

1.草原、沙地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大兴安岭以西阴山以北的草原牧区、西鄂尔多斯草原牧区和四大沙地及四大沙漠边缘地区;以呼伦贝尔草原沙地防治区、乌珠穆沁典型草原保护区、科尔沁沙地防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防治区、毛乌素—库布齐沙漠化防治区、阿拉善沙漠化防治区为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区。重点实施划区轮牧工程,扩大划区轮牧范围,提高草原生产力,实现草场均衡利用。

沙地及沙漠边缘地区以防沙治沙为重点,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科学管理等手段。加大生态移民力度,积极发展沙产业和林草产业。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等重点专项治理工程。

2.林区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北麓等主要山地林区;以大兴安岭生态防线、阴山山脉、贺兰山北麓等为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区。重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3.低山丘陵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大兴安岭东南麓、鄂尔多斯高原东北部、阴山南麓、西辽河上游等水土流失较重的地区;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西辽河上游等为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区。

4.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建设区

该区域包括松辽平原、大兴安岭中段、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等。以平原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更新改造为重点,提高生态工程综合效益,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5.湿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综合治理区

该区域包括以额尔古纳河流域、嫩江流域、西辽河流域以河流、湖泊和沼泽为主的东北湿地区,以及黄河上中游河流及沿岸湿地和西部盐沼湿地。

加强湿地保护。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初步形成湿地保护区网络体系,使全区重要天然湿地得到全面保护,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建立我区较完善的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晓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