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反复强调,迄今为止他没有发表过任何案情细节,没有对案情进行任何评述,只是进行一些辟谣和程序性事实公布,目的是把大众从情绪里拔出来,回到理性的状态
人物名片
兰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供职于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兰和有过多年媒体从业经历,供职于人民日报集团、中央电视台,历任资深调查记者、编辑等职。后转行从事律师职业,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辩护等。曾参与药家鑫之父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云南省巧家爆炸事件受害者赵登用名誉权案、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等。
在李某某案中,担任李家法律顾问的兰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其多次在各种场合发表的关于李案的言论引起了广泛争议。
这也许就是兰和,34岁,外表温文尔雅,目光炯炯有神,语速极快。记者的问题还没说完,他已开始作答。不愧为李某某涉嫌强奸一案中李某某家人的法律顾问,对所有常规的或潜在的问题,他都能做出合理的回答,就像是酝酿了很久。
几个月来,李某某案被激烈的争议所包围,兰和也贡献了不少分贝。今年7月,兰和开始在网络上发声,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李某某家庭面对网络上层出不穷的谣言时的被动,但同时也一步步使得案件在公共舆论层面走向失控。
在个人实名微博的简介上,兰和这样描述自己:李双江家庭法律顾问、药家鑫之父名誉案、巧家爆炸案代理律师。原知名记者,现北京律师。
仅凭着参与三大公众事件的光环,兰和就足以称得上著名律师,可他从业还不到3年。短短时间,三十出头的兰和已经闻名全国,当李某某案件临近尾声时,趁着舆论的热潮将退未退,《方圆》记者坐到了兰和的对面。
以家庭法律顾问身份介入
兰和是7月19日介入李某某案的,当天他发了一条微博:“作为李某某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某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针对时下社会各种传言,本人会逐一回应并进行事实性披露。”
在兰和成为李某某家法律顾问前的半年内,李家已经成为了舆论的“公敌”。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事件最早于今年2月20日被香港媒体披露出来,随后,3月7日,李某某等人被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其间,“李家有特殊背景”、“李某某是成年人”、“李家雇佣了76人律师团”、“其余四名被告人家庭背景更加显赫”等一系列传闻先后大肆风传。其间,李家多次更换辩护律师,由最早的袁诚惠换成了薛振源,又换成了陈枢和王冉。直到7月中旬,李家才请了兰和作为家庭法律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以及向媒体发布消息。
介入李某某案以后,7月22日,兰和发表第一篇博文,称李某某案可能存在案中案:“庭前会议上律师们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7月29日,兰和再度发表声明“梦鸽女士要求公开审理李某某案”。兰和的一系列言论受到大量批评。有业内人士认为,兰和的这两次发言,明显违法了司法常识,“法院落实卖淫调查”有哗众取宠之嫌,要求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更是毫无法律根据。
对于这些质疑,兰和在微博上不断作出反击,8月6日,兰和发微博称“梦鸽向公安局正式提交了控告酒吧经理张光耀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的控告函”,随后又发表了《真相,不是填空题》一文驳斥张光耀的辩解。
直到李某某案8月28日一审开庭,兰和依然在网络上对“恐吓受害人”等谣言作澄清。
兰和说,他自己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他说任何话、做任何辩解,无论合理或者不合理,都会招致大批反驳和谩骂。起初,他认为这一批网友的热情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回归理性,所以他没有关停自己的微博。前段时间,他还在自己的微博上张贴了一张被网友PS成葬礼现场的照片,以作调侃。作为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他觉得没有必要把自己遭受的压力广而告之。但后来,他的微博最高时一天能收到上千条辱骂的私信,有的人甚至直接打电话进行死亡威胁,他开U0FYqmY3g/ff8+K7F7ojTarxMstGVxCBx7mAF2NU8p8=始坐不住了,向北京朝阳区警方报了案。
对兰和的批评也延及了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8月20日,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不堪众多打听兰和消息的电话骚扰,特地发表声明,要求兰和删去其微博简介中关于在该律所执业的说明文字,同时,将其从律所中除名。
两次逆舆论而行
兰和说,他的信箱里每天都收到匿名邮件,有人在里面恐吓他,要到北京找他,然后让他横尸街头,杀他全家。有时候他光从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就能感受到自己遭受的非议,提问无一不有针对性。
担任李家法律顾问之初,兰和就对自己强调,对外界的任何评价和传言,一律秉持三不原则:不理会、不回应、不计较。“一名律师,我只是受人之托,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仅此而已。”他认为,等案件最终判决出来了,公众可能会对他有更冷静的看法,或许对他本人和案件的看法将有颠覆性的转变。
这已经不是兰和第一次自己主动投身舆论漩涡中。上一次是2011年6月的药家鑫案,他接手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委托代理其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兰和对记者表示,自己接受药庆卫的聘请为其维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想表达一种赎罪般的忏悔。
兰和说自己对药家鑫案本身和药的家庭曾有过误解,他也一度抱着期待的心态等待药家鑫被判决死刑。但当他等到这个期待中的结果时,突然感觉十分失落。他随后发了一条微博:“人世间最大的慈悲,就是给生命一个赎罪的机会。”
后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给他打来电话,称对他的这条微博十分感激,希望兰和帮他发声,将他们家的真实情况公布出去,并帮他维权。
兰和称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必将写进中国社会与法治文明史”,因为“该案对网络暴力的反思、网络实名制的建设以及网络行为的规范必将起到一个重大的推动”。
兰和坦言,他很看不惯药家鑫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同时也是他的舆论战对手张显在网络上的表现。张显的微博和博客一度成为药家鑫案最主要的消息发布渠道,而他却只对认同他的网友的评论进行转载评论。这就相当于张显是在利用微博平台引导舆论的实质“垄断”,情绪化地创造社会舆论风向,制造社会关系的对立。
兰和曾多次在媒体访谈中说,他所代理的李某某案和药家鑫案很像,都存在很明显的舆论绑架社会情绪的现象,更深一步就是绑架司法、借刀杀人。如果说李某某和药家鑫有什么相同点的话,就在于未审先判,舆论完全一边倒地喊打喊杀,并对他们及他们的家庭进行全方位的恶意攻击和名誉侵权。
兰和说,就像有一股商业化、团队化的“网络黑帮”在操控着舆论。“李某某是成年人的谣言传了很久,而传这谣言的秦火火被抓后,我的骚扰短信和电话立马少了三分之二。”
和媒体打交道是强项
通过对媒体的报道观察,兰和感觉这个案件不正常。首先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但是李某某被刑拘的第三天,媒体就进行了详尽的、事实性的、颇带点定性性质的报道,包括警方的抓捕行动,嫌疑人犯案的经过,均描述得非常清楚。如此详尽的案件信息,到底是怎么释放出来的,似乎有未审先判的嫌疑。
同舆论作斗争是兰和的强项,兰和曾是记者出身,他知道媒体的运作方式,在某个时间点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新闻。他认为,李某某案从第一天开始,就被定义为杨某某作为教师或良家弱女子被京城恶少轮奸的事件,然后被舆论绑架着近乎疯狂地一路前行,极其不正常。
李某某案就是一个舆论的漩涡,很容易把人卷入无底深渊。“某种程度,李某某成了一棵大毒草,沾之必死。我一开始也是很抵触的,你说我怎么会去沾一个让自己狼狈不堪的事件呢?”但兰和说,就是有一种让真相浮出水面的冲动,驱使他接受了李某某家的邀请。“当你发现有些不正常的因素在干扰和左右这种局面的时候,你是不是有义务让它回归到一个正常的轨道上来?”
兰和很多次对别人谈到之所以代理这些争议案件的原因:作为法律人,有义务对这种全民公判的丑恶现象进行抗衡,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种铺垫,或是一种引导,让社会心态和表达回归事实和理性。
兰和向本刊记者回顾了这10年来走过的记者和律师生涯。他称自己读高中时候,政治老师就发现他的口才不错,建议他大学读法律。大学读法律时他就一直想当名律师,但同时,他喜欢关注时事,他喜欢看凤凰卫视和南方周末,在某篇调查报道中,兰和看到记者不相信警方提供的信息,亲自走访进而推翻了官方的结论,这些细节吸引了他。他认为记者这个职业很有担当。兰和是那种喜欢反思,有强烈社会意识的年轻人,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后,他自己写了一张海报贴到学校的阅览栏上。大学四年,他一直在磨炼自己的意志,坚持全年都洗冷水澡,澡堂里那帮学习毛泽东洗冷水澡的同学曾有20个,后来变为10个、5个,到了冬天就剩他一个人了。
在2009年成为一名律师之前,兰和曾在电视台和杂志社工作过,他在中央电视台官网上介绍自己时说“职业追求是做最职业的记者”。
无法解释的矛盾
虽然兰和一直反对利用舆论左右司法,但他在李某某案中恰恰利用了李家法律顾问的身份在一些场合释放案件信息,制造了不少舆论。这是兰和最大的矛盾之处。
海淀区法院对李某某案召开庭前会议后,兰和在博客上发表文章:“通过求证,庭前会议上律师们强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此前,我一再强调要将此问题在法庭上明确且强烈提出,并一字不差清楚地写进庭审笔录。该问题得以落实,非常欣慰。如果上述事实一旦查实,有关人员诬告陷害罪责难逃。”
兰和的这番话经过媒体报道,以“法院落实卖淫调查”立刻传开了,最后法院不得不公开辟谣。兰和说,这是他策划的成果。“这样一来,主动权拿来了,这是故意反其道而行之。”
策略成功了,但兰和受到的非议更多。“法院落实卖淫调查”被批评为违反司法常识的说法,而兰和作为执业律师犯这种错误也难逃其责。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兰和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不可能不知道法院的权限和职责,他的表述如同代法院做主,轻说是故意误导舆论,重说则有欺骗嫌疑,除了欺骗媒体、大众外,也欺骗了自己的委托人。洪道德认为,法律顾问如果没有取得辩护人、代理人身份,不能直接参与诉讼,只能对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形象地说就是“出谋划策”。
兰和不甘示弱,也在媒体上反击:有的所谓专家教授,没看见他任何学术上的成就,只看见他居高临下地在媒体上频繁抛头露脸,不事传经布道,专注于迎合、激化和煽动社会情绪,刺激社会矛盾,把自己扮成意见领袖。
既要跟普通的网友辩论,又要跟专家教授及同行过招,兰和时常陷入自己的矛盾中,他批判别人误读案件的信息,但是释放信息的人是他,或者说他理应为李家提供是否释放信息的建议;他批判专家教授频繁在媒体上抛头露脸博人关注,但自己在公众事件中扮演的正是这样的角色。
在李某某案件中,兰和解释自己只是作为家庭法律顾问,负责进行向外的信息发布,而且事先都经过了李家的授权。他反复强调,迄今为止他没有发表过任何案情细节,没有对案情进行任何评述,只是进行一些辟谣和程序性事实公布,譬如梦鸽提交了什么材料等,目的是把大众从情绪里拔出来,回到理性的状态。
让兰和得意的一点是,他认为自己尝试的这种家庭法律顾问的模式在中国是首创,为律师法律服务开拓了新的领域。至于他怎样成为李家家庭法律顾问的,兰和说这是秘密。
有无数人质疑兰和,说他做李家法律顾问是为了图名或者图利。“无需避讳,目前我不缺名、也不缺利,我有一千种办法让自己扬名,完全不必要像今天这样遭受如此不堪的侮辱和谩骂。”兰和对于律师圈内的不认同感到很难接受,但又觉得骂他争夺市场的人都怀揣着“小算盘”,“名和利都是参与案件后顺带的效果,不能用这来揣摩我的本意。”兰和说。
但也有业内律师对兰和的做法表示支持,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孔伟平认为兰和的介入让李某某案件迅速夸大化,达到了预期的辟谣效果。
兰和参与李某某案有得有失。他成功制造了一场舆论的混斗,这场混斗将他推到了聚光灯下,他的名气水涨船高,这是很多年轻律师梦寐以求的。但同时,9月29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宣布了“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兰和的微博也于9月30日停止更新,最后一句留言是问心无愧,笑骂由人。而他本人所期待的所谓“颠覆性的看法”也一直没有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