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收门票 不收税收当强盗

2013-12-29 00:00:00叶檀
南方人物周刊 2013年12期

湖南凤凰古城收门票,成为政府经营城市的典型案例,撕开遮羞布,暴露出某些地方政府早就成为经营主体的本来面目,也暴露出中世纪式的野蛮市场经济的本来面目。

政府应该以税收而不是以门票养活自己,但基本上大多数地方,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不改制度,改当山大王。

如突然袭击,凤凰县政府3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从4月10日起,凤凰古城将原来免费的古城景区和南华山神凤景区合二为一“捆绑销售”,向游客收取148元人民币的门票。

没有旅游,就没有凤凰,旅游不能长期健康发展,凤凰也就不能健康发展。目前正是凤凰转型的关键时刻,如何转型决定了这个美丽的边陲城市向何处去——如果建立现代的管理与财税体制,该地将成为现代化城市的范本;如果以收过路费的形式增加收入弥补不足,这个城市将成为中世纪占山大盗的当代缩影,离沈从文年轻时代相差不远。

政府收取进城费,理由是当地资源满足不了游客数量增长,政府保护发展经费短缺,近距离游客基本不愿意支付景点门票费。

这些是事实。

凤凰旅游局长任真君在接受当地媒体《潇湘晨报》时表示,经过摄像头等统计,每年团队130万、散客100万,古城9景、南华山、乡村游,这三大门票,一张不买的,团队有30万,散客有40万,不购票的比例超过1/3。古城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叶文智统计的情况更严重,来凤凰不去看9景也就是不买一分钱门票的人数达到70%。12年前,古城原开放景点一年的门票收入仅157万,2012年,古城9景的门票收入1.78亿,损失约4.15亿元门票费。

过去9景点收取148元门票,约30%作为税金和经营权转让费交给政府,也即一年5300万元左右,专门用于古城保护和旅游配套的钱,是“0”。

按照凤凰县政府公布的门票收入分配方案,古城148元的门票收入将分为四部分,除了2%的门票代理费,其他语焉不详,而在2月,叶文智旗下的凤凰古城公司、南华山公司、乡村游公司出资51%,县政府旗下的某独资公司出资49%,共同组建了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该公司统一对景区景点实施门票销售及营销、服务等。如果县政府旗下公司享有49%的股权收益,那么享有门票费2.91亿元。

叶文智认为,目前在凤凰古城经营的商户,每年光跑漏掉的税收至少在8000万以上。

凤凰靠房地产等,税费收入大增。根据凤凰县财政部门的数据,截至3月31日,凤凰县一季度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3083万元,同比增长2685万元,增长25.82%,超出州定目标10.82个百分点,位列全州第二。从该县主要税种完成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强劲,房地产投资开发、高速公路和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涉旅企业效益较好,拉动全县税收收入增长达33.49%,超过非税收入增幅19.15个百分点。

短途旅游者规避门票,营业税征收乏力,地方政府贪恋真金白银,建五星级酒店等政绩工程、保护古城等任务迫在眉睫,所有的因素综合起来,统一收取买路钱就成为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赚钱法。

凤凰当地政府觉得委屈,丽江收了维护费,周庄可以收进镇费,为什么凤凰不可以收进城费?而且收费之后,丽江等地照样人丁兴旺,还可以筛选出高消费者,何乐而不为?

别人的错误不能证明自己的正确,别人成为山大王不是自己成为山大王的理由,任何舍弃程序正义的野蛮收费行为,都是在统一的市场经济里制造裂痕。这也就是我国城市经济成为山大王经济、统一市场迟迟无法建成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