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天前,笔者所在的单位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说上级主管部门定于某日安排人员要对下属的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这又是一次暗访变成的明访。单位接通知就早早进行准备工作。果然暗访人员如期而至,检查结果自然是皆大欢喜。
暗访作为一种督促下级开展工作的手段,无疑是必需的。但暗访要取得真正的成效还在于“暗”,要在被检查单位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显现出最真实的工作状态,以便上级部门掌握真实的情况,然后据此作出正确的指导和督促。可现在大多数暗访,被访的单位都能事先知悉,从而精心准备,“积极应付”,导致暗访流于形式,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现在,中央到地方都在转变工作作风。这种屡见不鲜的暗访变明访现象,也应该真的变“暗”才对吧。
王长中(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