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小区在暑假期间忽然热闹起来,每天早上8点前有好多的十三四岁的孩子骑单车前来,以至于楼前的自行车都排得满满的。一问才知,原来是我们小区里空房很多,暑假期间出租成了“有偿家教”的教室了。那么多的孩子进进出出,使得一直很清静的小区忽然变得喧闹,物业管理人员也没办法,众多老年住户怨言不断。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早就明明白白写入《教师法》,为人师表的教师,就应该模范地遵守法律,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但现实中不少教师受利益诱惑,知法犯法,进行有偿家教活动,这也给孩子们不尊重法律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而另一方面,这种违法行为极少得到及时而严厉的惩罚,这恐怕也是教育部门在此问题上一直不作为造成的吧。
王长中(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