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如何做好明星报道

2013-12-29 00:00:00房雅倩陈扬
新闻世界 2013年5期

【摘 要】近年来,关于明星的报道一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话题之一。从女星的“被小三”到明星夫妻的生活被曝光,明星报道在一点一点的向低俗迈进。纵观文娱界,对报道尺度、报道原则以及报道的商业利益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究竟应该怎样报道明星?本文从《申报》对于阮玲玉的一系列报道中探寻当时媒体对于明星的报道,试为现代媒体明星报道找出一种新闻性与责任性统一的报道方式。

【关键词】《申报》 阮玲玉 明星报道 隐私权

1905年,《定军山》在北京的丰泰照相馆亮相,由此中国电影诞生,而后便有了中国的电影明星这一说法。关于电影明星的报道大约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申报》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明星报道的。《申报》为近代中国发行时间最久、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报纸,是中国现代报纸的开端和标志。它的明星报道对于现代媒体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申报》对于阮玲玉的报道开始于1927年3月13日,《〈挂名夫妻〉中之女主角阮玲玉(照)》在当天的13版中登出。而后,有关阮玲玉电影的观影报道的《记〈挂名夫妻〉影片试映》和《观〈白云塔〉试片记》先后在1927年、1928年刊登出来。《申报》对阮玲玉的报道从1927年到1932年,前后近5年时间只有3篇文章进行了报道,且都是对于影片介绍的一般电影报道。

对阮玲玉成为巨星的打造《申报》是从1932年12月4日开始的,也就是在办了电影专刊之后,《阮玲玉的脸》《张织云与阮玲玉》《影星陈玉梅胡蝶黎明晖阮玲玉徐琴芳胡珊唐雪卿徐来范雪朋合影(照)》等等,开始报道阮玲玉的工作、生活,并刊登相片等让大众更加了解生活中的阮玲玉。

在打造阮玲玉成为巨星的过程中,《申报》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申报》对于阮玲玉的报道却可以分别以1935年1月11日、1935年3月9日这两天划为分界点。

1935年1月11日,《申报》在当天的第12版刊登了《阮玲玉小史一页——张达民前尘如梦不堪回首 唐季珊一书误会涉讼法庭》的报道。文章将张达民在法庭上的起诉理由一一列出,并详细的叙述了事情经过。报道中有这样一段:“阮之于张同居,原未举行婚礼、名分未正,及既于唐发生关系,遂乘间携取衣饰各物,带同所生女孩张妙容,脱离张家,正式从唐”,记者将阮玲玉与张达民、唐季珊三人之间的关系叙述的露骨不堪,全然不顾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并且所报道之事与现实确有出入。如:“所生女孩张妙容”其实并非阮玲玉与张达民所生,而是阮玲玉自己领养的女孩。这也是《申报》第一篇关于阮玲玉隐私的报道。

紧接着,《申报》于1935年2月28日在12版刊载的《张达民诉阮玲玉唐季珊案》的报道中,记者将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全都报道出来,并未由于涉及个人隐私而有所顾虑,包括庭审中涉及到的签字问题、双方所付钱款多少,事无巨细、一一报道。此篇新闻报道还采用了“同居之爱”、“通奸等罪”、“职务羁绊”等多个直白、露骨小标题进行庭审再现,由于下次开庭是在1935年3月9日,报道对读者表示将继续关注此案,而这也是将阮玲玉逼向死亡的一步。

到了1935年3月8日开庭审理前一天,《申报》在11版再次刊文刊登《阮玲玉案开审 有人向法院预领旁听证》,提醒读者第二天将开庭审理阮玲玉案,并且又将案情的过程复述了一遍,很多人想在法庭一睹阮玲玉的美丽风采。结果,阮玲玉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用自己的生命进行了抗争。第二天即1935年的3月9日,《申报》在11版的左上角大标题《电影明星阮玲玉自杀》报道她自杀的消息。

阮玲玉自杀了,选择吞食三瓶安眠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其中,报纸对于她诸多隐私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申报》都直接公开的报道她的隐私,更何况那些无名小报呢?

而后《申报》对于阮玲玉的报道开始渐渐转向平和,而非自杀之前那些新闻报道的直接、露骨甚至低俗。3月10日,《申报》在第13版用了整版的内容刊出《遗书痛责张达民 阮玲玉含冤以死》来诉说事情始末,并登出阮玲玉的遗书遗照以及联华公司发出的通电。《申报》在报道中这样说:“其实对于通奸一点,并不确实,今有对于本案之证据数种及遗书遗言可以呈庭作证”。这时的《申报》无论再如何解释先前对于阮玲玉的露骨报道和无底线的私生活曝光都已经毫无用处,人已经死去,从此再无那个让人心生怜惜的一代影星。

而后《申报》开始对阮玲玉的自杀做悼念报道和悼念评论。在当日的18版“妇女园地”中发表评论《吊唁阮玲玉》。在3月10日的电影专刊中也发文《悼念阮玲玉女士》,并在文中写到“她的自杀不是她个人的损失,也不是她的家属或某一个电影的损失,而是整个中国电影的损失”。在3月17日的18版“妇女园地”专刊中再次刊发悼念阮玲玉的文章《再挽一代名演艺家阮玲玉女士》。至此,《申报》对于阮玲玉的报道全面完结。而后,《申报》也再没有出现过关于明星婚恋官司的报道。

阮玲玉在生命最后一刻的“人言可畏”多少带有些无奈和凄凉。而造成“人言可畏”这种困境的终究还是媒体。报纸上用耸人听闻的标题连篇累牍地刊登消息报道:《张达民将控阮玲玉通奸》,《阮玲玉通奸案发》、《背张嫁唐都是为了财产 三角恋爱纠纷未已 继以通奸罪起诉》……就连《申报》这样的大报亦以《阮玲玉小史一页》为题来报道这场讼事。

《申报》和其他无名小报的不良报道在不知不觉中推动了阮玲玉的自杀。单就《申报》一家报纸来看,其报道是有问题的。

一、捏造事实

《申报》在关于阮玲玉婚恋官司的报道中不止一次的重揭过去,甚至捏造事实。如1935年1月11日,《申报》在刊登的《阮玲玉小史一页——张达民前尘如梦不堪回首 唐季珊一书误会涉讼法庭》中提及女儿张妙容乃阮玲玉与张达民所生。这样的捏造事实、污蔑当事人对阮玲玉构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将孩子的全名刊登出来也是对其的一种伤害。

二、无视个人隐私

《申报》在一系列的阮玲玉报道中很大程度上都没有考虑到去保护阮玲玉的个人隐私。在1935年3月8日11版的《阮玲玉案明日开审》报道中,《申报》竟直接刊出阮玲玉与唐季珊的居住地方为“海格路一百四十七弄二十一号”,这严重伤害到了当事人的隐私,对阮玲玉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

三、说书手法

《申报》对于社会新闻的报道采用的多为说书手法。虽然这在当时的上海很受大众欢迎,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与严肃性。如在1935年1月18日刊登的《唐季珊诉张达民判决 张达民无罪》的报道中,《申报》这样写道:“幸获与张达民之未婚妻阮玲玉女士订交,阮在电影界与张织云齐名,故唐尤为欣慰,决与阮结白首之约。阮即与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正式事唐”。此种说书手法完全忽视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仅从娱乐大众的角度考虑,赢得了销量却丢失了报纸的风骨。

《申报》的报道给现代媒体的明星报道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面对其种种不良做法,现代媒体应该明确自己的报道角度和报道原则。

首先,要正确认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以保护明星适度的隐私权。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包括阳光隐私权和有限隐私权。阳光隐私权是对公民产生有益或有害联系的个人隐私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是公众人物为得到回报而自愿放弃的部分。有限隐私权是指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不形成对公民有益或有害联系的部分。媒体在对娱乐新闻中的明星报道时应遵循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守住媒体底线。

其次,娱乐新闻记者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在优先考虑公共兴趣原则且不伤害明星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对明星专业、职业相关的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报道。记者应尊重明星的隐私权不作报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

最后,在报道中要有人文关怀意识,人文关怀的中心是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体贴人。因此对明星进行报道时,应尊重明星个体生命与价值、关注明星生存状况、肯定明星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尊重明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参考文献

①余庆华,《〈申报〉明星报道研究的现实意义》[J].《编辑之友》,2012(8)

②王军,《明星报道的界限在哪里》[J].《中国记者》,2005(7)

③《〈挂名夫妻〉中之女主角阮玲玉(照)》[N].《申报》,1927-3-13

④《阮玲玉小史一页》[N].《申报》,1935-1-11

⑤《唐季珊诉张达民判决 张达民无罪》[N].《申报》,1935-1-18

⑥《张达民诉阮玲玉唐季珊案》[N].《申报》,1935-2-28

⑦《阮玲玉案明日开审 有人向法院预领旁听证》[N].《申报》,1935-3-8

⑧《遗书痛责张达民 阮玲玉含冤以死》[N].《申报》,1935-3-10

⑨《悼念阮玲玉女士》[N].《申报》,1935-3-10

⑩《吊唁阮玲玉》N].《申报》,1935-

3-10

⑾《再挽一代名演艺家阮玲玉女士》[N].《申报》,1935-3-17

(作者:均为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1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