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在“微公益”活动中的角色扮演

2013-12-29 00:00:00王胜利
新闻世界 2013年5期

【摘 要】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新生代网络传媒工具广泛应用,“微公益”成为当下最为流行的公共话语。本文通过对“微公益”概念以及公民在“微公益”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促进“微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我国公民社会的逐步崛起。

【关键词】微公益 公民角色 角色扮演

一、“微公益”活动

“微公益”已经成为时下的热门话题。伴随着互联网、手机终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以微博为代表的这种便捷性、交互性和草根特色的网络互动平台的崛起,使得更多的人能够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和方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微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对于“微公益”的内涵,“壹基金”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微公益”是指利用新媒体,将自己的关怀融于社会整体之中的一种公益行动。它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大众性、草根性、传播性,倡导普通人从身边小事做起,强调全民参与并创造价值,实现公益的平民化、常态化。因此,“微公益”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与传统公益相比,“微公益”强调由民众发起和参与的公益活动,特点在于人人参与、全民公益;(2)借助强大的网络传媒力量,特别是微博等网络创新平台的应用,通过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3)鼓励大家从细微的利他行为着手,并将爱心积极付诸行动。

201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在微博上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经过亿万网民不断转发传播,给警方、媒体、志愿者提供了大量的线索,成功解救出部分被拐儿童。2012年10月,由邓飞、冯永峰等人联合发起并积极推动的“让候鸟飞”护鸟联盟,经过网友的接力转发,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现已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了“让候鸟飞专项基金”,与新京报联合发起了全国媒体护鸟联盟等活动,整个项目出现较好的发展势头。

这样的“微公益”活动不断发展,茁壮成长。与此同时,致力于公益项目的网站和平台也相继出现。中国第一个趣味性公益问答网站——“小题大作”就是典型的例子。2011年10月28日,“小题大作”正式上线,“小题大作”的题目约有2000道,在设置上分为生活小常识、生物、商业、历史、体育、天文地理、艺术、娱乐八类,如今又增加了冷笑话、泰坦尼克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在回答对一定数量的问题之后,该网站的合作伙伴就会向指定的公益机构捐赠所需的物品,截止到2012年12月26日,已经有97944人参与了答题,累计促成了32991件物品的捐赠。①

“微公益”活动的参与主体更多的是社会各阶层的民众,他们借助现代化的传播工具,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社会“微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公民社会的壮大,社会民众在“微公益”中日渐成熟的公民角色扮演,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是促使我国“微公益”事业逐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公民在“微公益”活动中的角色扮演

1、发起者

在互联网时代,每个公民借助现代化的网络传播工具,更容易获取信息和拥有话语权,通过网络平台来表达和传播观点、言论和立场等来影响他人的态度和行为。“微公益”的发起者大多对公益事业抱有强烈的热情和积极性,他们大多是网络名人或意见领袖,通过知名度或影响力聚焦热点,来吸引网民的关注和讨论。通过提供网民互动的平台,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充当社会弱势群体和网络大众的中介,直接发起“微公益”活动。

2、传播者

现代化传播平台的优势在于公开、透明和共享。微博短小便捷、平民特色、实时交互等特点为“微公益”传播搭建了理想平台。“微公益”发起者通过这一平台,对公益信息进行快速、广泛的传播,广大网民相互交流,转载公益信息,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公益活动。2012年6月,由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88亿。其中,手机微博延续2011年快速增长的势头,截至2012年6月底,其在手机网民中的使用率提升5.3个百分点至43.8%,是使用率增幅最大的手机应用。②巨大的网络用户为“微公益”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微公益”活动在每一个网民的转发和传播过程中,积少成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公益力量。

3、行动者

“微公益”活动利用各种网络工具,积极倡导网民通过自身行动带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公民通过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获取相关公益信息之后,采取诸多方式来进行“微公益”活动。每个公民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是“微公益”活动能够最大化的凝聚分散的力量,从而促使社会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微公益”活动不再是网络口号,而是公民进行公益活动的体现。

中国第一家微公益互动社区茶缸网的米缸捐米计划,倡导积少成多,1次注册捐献10粒米,推荐1名会员捐献10粒米,参与1份问卷捐献100粒米。截止2012年12月26日,茶缸网已捐527.5千克大米,积攒约117.82千克大米。这些爱心聚少成多,将每一个网友的爱心汇集起来并传递出去,从而帮助那些处于饥饿状态的人们。

三、公民在“微公益”角色扮演中面临的困境

由于信息的碎片化和快速传播,我国公民意识的初步觉醒,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我国公民在“微公益”活动中的角色扮演面临威胁和挑战。我国公民角色在“微公益”活动中所面临的困境具体如下:

1、法律不完善,网络环境复杂

当前,“微公益”活动往往由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和意见领袖发起,通过网民的广泛传播,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进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但是,目前在网络上兴起的各种募捐公益活动,大多数是由个人或未经合法登记的民间组织发起的,其本身并不具备合法募捐的资格。我国当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系统的法律对网络公益行为加以引导、规范,一旦产生纠纷,就只能由发起者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网络环境复杂,信息的碎片化和开放性导致了信息真假难以识别,4岁女童郭佳美于盘锦被拐、张玲因突发亚急性肝衰竭急需“熊猫血”挽救生命等,这些经过微博、网络公益论坛等途径被网友们大量转发的求助信息,结果被证明是虚假信息。网络诈骗行为欺骗了网民,打击了网民的爱心,进而削弱了公民的参与意识。

2、部分网民责任意识缺失

我们在看到我国公民公共意识逐步增强的同时,也应看到在“微公益”活动中由于一些网民因为缺乏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等,导致了部分网民起到了消极的作用。首先,在很多公民踊跃参与“微公益”活动,为社会的公益事业贡献力量的同时,一部分公民意识薄弱的网民扮演了看客的角色,他们并不积极投身于公益活动,同时还对公益活动进行冷嘲热讽。同时,部分网民在进行网络公益活动中,并不注重对于受助人隐私的保护,常常出现对发起者或者救助对象隐私权、名誉权等侵犯的违法行为。由于没有专门的网络隐私保护法,网络公益活动中出现侵权行为时,被侵权的个人和组织经常上诉无门,无法通过法律救济的途径寻求保护,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3、受个人技能的约束

传统公益项目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捐赠金钱、实物等形式,将爱心传递到受助人手中。而在网络时代,出现了一些新的公益方式。一种是通过对“微公益”消息的转发、跟帖或评论等形式促进公益消息的广泛传播,来筹集资金或者扩大公益项目的影响力,如多背一公斤公益活动;第二种是通过注册、登陆或者调查问卷等形式贡献,这就需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第三种是通过和以物换物的形式,即发起人通过互联网快捷的传递互动功能,在网上不断的竞拍,将小物换成大物,如铅笔换校舍等。铅笔换校舍公益活动需要竞拍者能不断的提高竞拍物的价值,广州著名主持人马志海拍卖个人3个小时的支配时间,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王凯捐献1个小时的配音时间来支持此项公益活动。最终,这些软产品所得款项或实物将全部交给梁树新继续交换价值更高的物品。但是,由于网民的精力、时间以及专业技能的限制,很多网民还只能采用较为单一如捐款捐物的形式表达爱心。

四、“微公益”的发展策略

“微公益”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我国公民社会的不断成长,需要我国网民从冷漠的看客逐渐转变成积极参与的公民,让公民更好地发挥作用,成为“微公益”发展的推动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政府的引导与帮扶

完善互联网的法制建设,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引导公民利用合法有效的手段组织、参与和监督“微公益”事业。规定网络公益事业在法律上的地位,明确网络公益活动发起者、捐赠者与受益群体的权利和义务,对网络公益的登记注册制度、主体资格、活动程序及违规处罚事项做出详细的规定。

同时,积极促进“微公益”活动发展,把“微公益”事业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政府与公民一起办公益事业。“微公益”事业的发展扩大了公民社会的参与主体,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关注环保、贫困、健康和公平等问题都推动了国家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由“2012年度微公益人物”、我国著名媒体人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公益活动就体现了公民与政府合作办公益的典范。2011年4月,由邓飞等500多名记者和国内数十家媒体联合发起的“免费午餐”微公益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在启动的短短几个月内就筹集资金1600多万,截止至2012年11月收到善款3918余万,累计开餐学校205所,分布于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受益孩童超过30000人。但同时由于公民团体自身力量薄弱、专业性欠缺等,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管理。2011年10月,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年由中央财政出资160亿元,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有了政府的引导和帮扶,公民在发起“微公益”活动中才有了依靠和支持,解除后顾之忧。

2、企业的支持与合作

公民通过发起、传播“微公益”活动,不断的将爱心传递。但是,由于公民或团体力量相对受助群体的弱小,在“微公益”活动资金的筹措、信息的传播等方面更需要企业的支持和合作。企业通过与公民群体的合作,共同发起“微公益”活动,既为社会作出了奉献,又增强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2012年12月4日,苏宁易购通过新浪微博官方账户发出“为爱心而疯狂”微公益活动,从2012年12 月4 日起至12 月25 日24时止,新浪微博用户每转发一次该号召,公司就捐赠一元钱。活动结束时,该微博被转发629924次,苏宁企业决定捐款1000万元。由于企业的参与,与公民一起做起“微公益”活动,使得公民发起的“微公益”变得不再微小。

3、媒体的监督与传播

传统公益活动大都由政府组织发起,缺乏必要的监督,“郭美美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让民众对政府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同样,“微公益”活动也需要媒体的监督,网络捐赠和志愿参与活动是建立在公民信任的基础之上的,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公布募捐的目的、救助对象的信息、资金使用状况等,既督促和规范公民在“微公益”活动中的行为,又促进了“微公益”活动的发展。与此同时,媒体在提高公民意识方面还具有另一层更为积极的意义,包括传统媒体在内的相关媒体对于“微公益”活动的不断传播,在社会上起到了一种积极的导向作用。每个公民在参与和转发“微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实现了个人的价值,公民责任感也得到了强化。

参考文献

①小题大作网站,http://www.dazu-

oxiaoti.com/projects

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0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

hlwtjbg/201207/t20120723_32497.htm

(作者: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2012级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