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时,董其昌结束在湖广主持科举考试的职务,返回家乡松江闲住。据说他在任上得罪了当地巨族,混不下去,又传说他故意戏弄考生,出怪题,引起公愤,只好还乡。总之,他的官暂时不做了。
董其昌的仕途虽然不顺,却成为当时最有名的书画家和书画鉴赏家,俨然江南文化圈里的中心人物。谁知到了万历四十四年,董其昌62岁这一年,却有一件震动天下的丑闻出在他身上。
董其昌的儿子董祖常看上了陆绍芬家的使女绿英,谋娶未成,董家纠集家丁,将绿英强抢而去。陆绍芬十分恼怒,欲与董其昌为难,经过郡中缙绅的调节,才勉强把这件事压下去。董其昌字思白,陆某面色黢黑,有人就以这段故事为蓝本,作了一部小说《黑白传》,说书的钱二到处宣讲,十分轰动,董家颜面丢尽。
董其昌自然不能善罢甘休。他认定作《黑白传》的是生员范昶,逼得范昶跑去城隍庙,在神前发誓自己与此事无关,回去没几天就得病死了。范母说儿子被董家逼死,带着儿媳、丫环、仆妇,到董家骂门,反被董祖常拘禁在自家院子,备极侮辱。
陆、范两家虽非大族富室,但陆绍芬与范昶都是生员,也属缙绅,他们的遭遇,引起当地士人的公愤。更加刺激舆论的是,董家还要到省里告状,要求整治范氏一门。史载当时民情激动,儿童传唱“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的歌谣,市面上到处贴着“兽宦董其昌,枭孽董祖常”的揭帖,松江各县五所官学的生员更联名发布《五学檄》,声讨董其昌父子。
这篇檄文极尽渲染之能事,文末还呼吁所有生员同心协力,“凡我同类,勿作旁观”,不能容董其昌逍遥于世。
当时松江府和华亭县的地方官都因事外出,抗议者指望他们回来主持公道。3月13日官员回署,却因为董其昌早有关说而毫无动静。15日,地方官照例要到城隍庙行香,见到按捺不住的士民喧阗街道,从府衙一直到董家门前,竟至拥挤不动,只得将直接作恶的董家恶奴陈明羁押起来,打了一顿板子。董家也试图参与舆论战,写了冤词在人群中散发,发传单的人却被痛殴,无奈何只得闭门固守。愤怒的人群打破了董家的大门,又将陈明的宅第焚毁。
即便如此,官府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表示。当天夜里,人群越聚越多,凌晨,两个小孩爬到董家门房顶,点燃两卷油席,火借风势,众人连烧带砸,竟将好大一座精彩府第烧个精光,董氏所藏的书画也付之一炬。据说松江知府本打算点兵救火,下属劝阻说,百姓如此之多,万一发生民变怎么办,还是不要救了吧!
这件事发生之后,立刻有人写了一篇《民抄董宦事实》记叙始末,这个标题是有倾向性的,作者认为抄董家的是“民”,亦即松江阖府百姓。在董其昌写给地方官员求情的信中,对这个“民抄”的名义特别耿耿于怀,他说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省里肯定会上疏给皇帝,而奏疏里一定要避免使用“民抄”这样的字眼,所谓“未求正法,先求正名”,主导围攻董家的是松江生员,百姓只不过是受蛊惑而已。
这件事在江苏官场引发了一场争论,争论的核心,也在于定性为“民抄”还是“士抄”。府县的呈文称作民抄,既然是民抄,总由董宦平日为非作歹,引发民怨,罪不在民。江苏学政、应天巡抚的批复却强硬指出,整件事不过是生员不满于董宦,恶少趁机打劫钱财,岂能指为民抄?然而省院的态度引起地方官绅的强烈反弹,几位官员挂冠而去,当地出身的举人进士纷纷联名上书,巡抚、学政只得让步。最终的结果是依违两间,参与其事的12位生员分别受到革除功名、杖责等处罚,焚毁董家的首犯则判了斩刑,说书的钱二也判了徒刑,至于董家的损失,自然无处追究,这件事就此了之。董其昌的仕途并没有受到影响,天启皇帝即位之后他再度出山,一直做到南京礼部尚书。
如果不是《黑白传》的写作、《五学檄》的流传,一起强抢民女的案件不可能演变成后来的规模,所以无论是“民抄”还是“士抄”,拥有足够传播手段的“士”一定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有意思的是,无论是控辩双方还是各级官府,都认为“民抄”可以原谅,而“士抄”则应严厉打击,显见得知识精英如果介入社会事务,会比民众的集体暴力行为更“危险”。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