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淘到两件抗战初期发行的“救国公债”,面值分别为50元和100元。50元的序号为0060792,四角花纹中均斜印有“伍拾圆”字样,左侧一红底方框内印有“救国公债”“伍拾圆”等字。100元的序号为121194,四角花纹中均斜印有“百圆”字样,左侧一红底方框内印有“救国公债”“百圆”等字,两张债劵都设有防伪暗花。
经相关资料记载,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日军悍然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在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关头,为解决财政困难、军费紧缺的问题,国民党国防最高委员会于1937年8月30日制定《总动员计划大纲》:“发行救国公债,奖励国内人民及海外侨胞尽力购买,指充军费”。于是,国民政府财政部呈奉国民政府核准,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1日开始公开发行“救国公债”债票,总发行额为5亿元。为扩大国人的认购热潮,规定现款和有价物品都可以应募。救国公债面值分为“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一千元”“一万元”等6种,票面均为彩色印制,长26.8厘米,宽13厘米。6种面值的公债,花边颜色也有不同,分别为浅蓝、青蓝、赭色、浅绿、浅红等。1938年起开始付息,年息4厘,从1941年开始还本,偿还期限为30年,由财政部从国库中拨款充作基金。当时,国民政府开动宣传机器,很多社会名流、民主人士也大声疾呼劝募,各级政府也纷纷张贴告示,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在爱国主义浪潮的推动下,救国公债发行顺畅,全国人民、海外侨胞踊跃购买,反响强烈,无论是工人、农民、学生,还是知识分子和资本家,无不同仇敌忾,抗战情绪如火如荼,纷纷以实际行动支持抗日,掀起了一次轰轰烈烈的爱国救亡运动。
“救国公债”劵画边框内的最上方,有“救国公债”四字,四字下方,由右至左竖行排列公债的相关条例摘要,其中,“财政部呈奉国民政府核准发行救国公债国币五万万元,依照条例如期还本付息,合给本债票为证”等字体稍大,其他如债额发行、利息、还本、基金、债票种类等说明文字较小,对发行日期、利息给付、还本方式、基金拨付等介绍翔实。在条例文字中间盖有“财政部印”红色方印,左边依次排列时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和次长邹琳、徐堪的印章和签名。下方印有救国公债分期还本付息的兑付小票,有些裁去的部分可能是被持有人已经兑付。债票反面印有与正面文字内容相对应的英文,这也是为海外爱国华侨以及支持中国抗战的国际人士购买救国国债而特意设计的。
这两件债劵从发行到现在已有70多年,可以说是当年抗战热情的见证之物,既弥补了当时抗战军费的不足,又凝聚了全民支持抗战的民心,也是中华民族自强图存、不屈外侮的精神写照。
(责编:刘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