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生财政建设弱化物价上涨影响

2013-12-29 00:00:00唐钟奇
北方经济 2013年1期

2011年以来,包头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出现持续高涨,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居民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何切实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当前各级政府急需破解的难题,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更好的驾驭市场经济,实现执政为民宗旨,急需探索的领域。

一、相关概念解析

(一)民生财政的基本内涵

民生财政,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将民生财政的概念界定为:“民生财政是指财政民主,还财权于民,公众能充分享受到纳税人的权利,真正掌握财政预算的审批权,通过自己选出来的代表对财政进行监督,能看到公共财政中每一分钱的具体流向,在纳税人自始至终的监督下,财政自然体现着民生性”。从民生财政的结果看,主要表现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环保、公共安全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到相当高的比例,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高低收入人群的划分

城镇住户收入抽样调查资料中,按收入等级划分为7层,分别为10%的最低收入户、10%的低收入户、20%中等偏下户、20%中等偏上户、10%高收入户和10%最高收入户;其中,10%的最低收入户中又划分出5%的困难户。本文中重点研究包头市5%的困难户,称之为低收入人群。将5%的困难户作为低收入群体来研究,主要考虑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将有限的财力有效保障社会最弱势的群体。

二、包头市物价上涨的基本态势与原因分析

2009年下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开始了新一轮的上涨,从2009年11月份我市CPI开始由负转正。进入2010年,在食品价格不断走高的推动下,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逐月走高,并呈波浪式攀升态势。包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从2010年9月份的102.3迅速上涨至2011年9月份的106.5,创下近10年来的新高。包头市物价水平已持续三个月进入中度通货膨胀期。9月份,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除家庭设备及维修类同比下降外,其余七大类全面上涨。

受国际市场石油、粮食、食用植物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国内需求、投资过热,货币流动性过剩等复合因素的影响,引发出较为严峻的物价形势。但是,仍表现为结构性上涨,是可控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鲜蛋、鱼及制品、蔬菜等食品价格上涨成为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动因。部分工业消费品价格,如家用电器、照相机、轿车和手机等商品价格均呈下降趋势。

三、物价上涨对包头市居民生活影响程度的定量分析

(一)物价上涨的消极、负面影响

⒈物价持续上涨造成实际收入增长减缓

物价上涨使得货币实际购买力下降,居民生活成本增加,抵消了部分收入,而且物价的持续上涨会增大居民对物价上涨预期,进一步影响居民消费选择。尽管如此,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态势情况看,当前物价涨幅仍在居民经济可承受范围之内。今年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总体上跑“赢”了CPI,1-9月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现金收入增速分别高于物价涨幅7.9和15.2个百分点。但实际收入增速放缓,1-9月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同比实际增长7.5%,较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物价上涨伴随农资价格的上涨,相应冲减了农产品涨价带给农牧民的实惠。

⒉物价持续上涨对不同收入人群影响程度不同,对低收入群体的冲击巨大

虽然,包头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但这只是全市的一个平均水平,不同的收入人群对价格的敏感程度不同。为了更准确的反映不同收入人群受物价上涨影响的程度,现依据城镇高低收入住户组调查的支出结构,作为权数,按照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加权计算出不同收入人群价格指数,见表3-1:

从表3-1中可以看出,收入越低的群体增收幅度越慢,受物价上涨影响程度越深。特别是今年涨价主要集中在食品、水、煤、液化石油气等生活必需品方面,这就直接加重了处于“生存消费型”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从上表中可以看出,10%的最低收入户收入水平与同期基本持平,而5%的困难户(以下统称低收入人群)收入水平呈下降态势,也是极需关注的弱势群体。

⒊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总量均低于平均水平,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呈明显弱势

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低收入人群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有了较大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由于低收入群体收入基数较小,增收的绝对额相比于中高收入人群而言,差距较大。从表中可以看出,5%困难户收入水平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27%,收入实际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低8.7个百分点。

从消费率上看,今年1至9月份最低收入户的消费率(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102.0%(表3-2),收不抵支,高出平均水平20.3个百分点,家庭收入基本上被消费殆尽。结余较少的后果就是后期应对物价上涨的经济储备不足,应变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疾病等其他突发情况,就很容易引起生活质量的急剧下降,甚至负债度日。

从消费内容看,低收入家庭的食品支出在整个消费性支出中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48.4%,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30.9%。而此轮物价上涨的重点就是食品,其次是居住类中的燃料,这些都属于消费缺乏弹性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其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生活影响十分显著。由此可见,今年物价上涨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由于收入和消费的双重压力受到的影响更为深远。

表3-2 1-9月份包头市低收入群体收支状况

(二)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生活费用增加的线性关系

1-9月份,包头市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5.4%,从表二中可以看出低收入群体食品支出比重较同期提高了8个百分点,二者的比例关系为1:1.5(5.4%/8%),即物价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低收入群体食品费用比重增加1.5个百分点。这一线性关系成立的前提是物价上涨的类型是以食品上涨为主要推手的结构性物价上涨。1-9月份,包头物价上涨5.4%,低收入群体食品支出费用比重增加8个百分点,人均多支出金额为472元(5893×8%),月均多支出52元。同时,低收入群体用于居住、穿衣、医疗、教育等刚性费用也会相应增加,因为食品支出占比为48.4%,接近一半。同理,按食品支出增加额占总生活费用支出增加额一半计算,除食品支出以外的其它费用增加额与食品支出增加额基本相当,即为52元/月,那么低收入群体总的生活费用支出增加额约为100元/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生活费用增加的线性公式:在以食品为主要推手的结构性物价上涨情况下,低收入群体月均生活费用增加公式为:物价涨幅×1.5×低收入群体消费性支出×2/报告期月份。

四、推进民生财政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建议

(一)财政支出测算

面对包头物价上涨幅度,包头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费用增加额为人均100元/月,包头市低收入群体约为11万人,若抵消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全年包头市追加的社会保障资金为:100元/月·人×11万人×12月=1.32亿元。

(二)政策措施

⒈针对不同类型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困难和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救助

对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工作的,要采取必要的激励办法,对无力养身的弱者,政府应加大补助和低保力度,必要时可采取直接物补办法。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退休金标准,发放粮油实物或实行低收入家庭主要食品价格补贴、子女教育补助、大病重病救济、家庭赡养补助等。

⒉进一步完善与物价指数相衔接的全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了有效减少持续涨价对低收入户生活的影响,应进一步完善价格保障机制。当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时,追加财政支出,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必要价格补贴措施。超过一定幅度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相应提高,从而尽可能减少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的冲击。

3.解决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员就业问题

稳定就业是保证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最关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低收入居民家庭就业问题,引导低收入群体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加强就业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制定和落实用人单位录用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和资助低收入家庭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实现就业,增加收入,不断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

(作者单位:包头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