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平:从五个环节入手组织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陇南市武都区人大常委会王林平撰文说,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选民述职,监督者同时也被监督,这正是国家权力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必要途径。代表述职,接受选民监督,让代表增强责任感,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积极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从代表述职活动取得成功的实践看,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做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一是制订周密的计划。人大常委会要制订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实施方案,印发或组织代表集中学习,使代表们明确述职活动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述职内容和方法步骤等。二是为代表述职提供服务。确定好述职的代表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动员和学习相关知识,明确述职的目的、意义,变“要我述职”为“我要述职”。要指导代表撰写好述职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而不是业务工作的总结,做到汇报成绩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态度诚恳,谈今后打算具体明确。三是选好和培训好选民代表。从实际来看,代表述职评议会议活动不可能组织全部选民参加,因此要确定好参加会议的选民代表,做好培训,掌握评议标准、范围,依法进行评议。要教育和引导选民代表从关心、支持的角度出发,以认真的态度对人大代表的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防止片面性。四是组织做好评议测评。代表述职结束后,尽可能地让参会的选民对述职代表的述职内容进行评议,并组织选民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次,填好《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测评表》,对述职代表进行客观、实际的评价。五是做好述职评议结果的反馈及应用。民主测评后,及时将测评结果向选民公布,并对代表提出整改意见,要引导和帮助述职代表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选民评议“不满意”的代表,要帮助其查找原因,明确代表职责,限期进行整改。测评的结果记入代表档案,作为评选优秀代表的依据。
李百选:抓好“四个环节”提高监督质量 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百选撰文说,近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紧紧抓住选题、调研、审议、督办等四个监督环节,创新机制,改进方式,狠抓落实,使监督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一是抓议题确定环节。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县委的中心任务,确定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使常委会工作与全县发展大局相一致、相协调,既体现了审议监督的针对性、严肃性,又体现了对“一府两院”的支持。具体做到:贴近中心,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确定监督议题;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确定监督议题;贴近法治,围绕依法治县确定监督议题。二是抓调查研究环节。只有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在审议时做到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为此,宁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审议议题,在开展执法检查、部门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前,先开展调查研究。在成立调查组时,根据被调查工作的属性,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并对调查组成员进行培训,制订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方案,为调研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调研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视察等常规形式,还采取随机察看、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之策,形成关于该项工作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阅审,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了解熟悉审议议题涉及的内容,便于提出更具针对性、更加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抓会议审议环节。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权、会议行权。开好常委会会议,必须保障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言,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列席会议人员。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扩大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邀请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席会议,增加“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的列席人数。实行中心发言人领衔制度。根据会议议题,每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前确定二至三名中心发言人,发言各有侧重,建议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中心发言人提前介入调查,广泛掌握第一手资料,围绕会议审议议题,做到审议发言时胸有成竹,有的放矢,为其他组成人员和代表审议发言提供依据。实行票决报告制度。在表决通过“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监督意见书、执法监督意见书以及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实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未过半数的,“一府两院”应在重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再次报告。再次报告仍未通过,常委会则通过询问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启动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问责。下发审议监督意见书。审议结束后,由办公室整理形成审议监督意见书、执法监督意见书、决议、决定等,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一府两院”,要求限期整改落实,改变了以往审议意见只停留在会议阶段的状况。四是抓督办机制完善环节。为了抓好督办工作,宁县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监督工作“二审制”和跟踪问效制度,严格抓好建议转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环节,使“药方”和“疗效”并重。整改结束后,“一府两院”书面向常委会报送整改结果,常委会派出调查组深入相关单位,再次调查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在县人大常委会上通报,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表决。之后,还向县委专题报告,同时抄送政府,并建议县委、政府把每个部门的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