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共16个部分、60条,其中每一个部分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现重点就《决定》第八、九、十部分直接论及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内容摘录如下,供研究参考。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
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
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编者注:乡镇人大是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参见地方组织法第九条)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编者注:监督和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是人大的重要职责,参见宪法第六十二、六十七、九十九条,地方组织法第八、九、四十四条)
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