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住房公积金的研究主要侧重相关制度完善、利率风险及贷款风险防范等。鉴于此,通过将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同南宁市和桂林市兄弟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社保基金增值收益率、同期基准利率比较,发现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偏低。究其原因主要是:贷款发放率偏低、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以及投资渠道有限。在此基础上,着重于从公积金贷款、存款投资、投资渠道、激励机制等方面探寻其增值收益的优化途径。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渠道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5-0205-03
柳州市是广西乃至西部地区的工业重镇,截至2011年底,全市总人口375.87万(含市属六县),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仅为290444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实现广大职工安居乐业的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现有增值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最大化,不仅关系到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柳州市的长远发展。
一、当前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柳州市2005-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公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年增值收益率偏低。
从图1可看出,2009-2011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增值收益率不仅低于同期桂林市和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年增值收益率,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此外,同期柳州平均房价从仅每平方米2900元左右上涨至高达5700左右,三年内房价增幅达95%以上,说明这几年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对于柳州市房价水平而言,严重贬值。
此外,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平均收益率为1.97%,而全国社保基金2009~2011年的平均收益率为7.06%,远高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增值收益率。
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偏低的原因
1 贷款发放率偏低
2009-2011年度,柳州市近三年住房公积金平均贷款率(近三年住房公积金平均贷款率=(2009年贷款率+2010年贷款率+2011年贷款率)/3,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当年个人贷款总额/当年归集总额)×100%)仅44.07%,同期南宁市的为48.65%、桂林市的为51.39%。刘永梅《住房公积金现有增值方式存在的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公积金个贷率至少要达到47.23%才能保证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抗风险能力和正常运作。这意味着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率过低,实际上不少购房者是通过商业贷款的形式获得贷款的,没有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息优惠。由于住房公积金现有投资渠道里收益率最高的是贷款渠道,而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桂林市和南宁市,这是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低于这两个城市的主要原因。
2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当前阻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展的主要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作为行政机关职能延伸的事业单位,对其业绩的衡量也只停留在“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促进住房商品化”等宏观抽象的目标上,没有明确的激励手段和方法。
3 投资渠道有限
公积金收益率远低于全国社保基金收益率,其原因主要是投资渠道方面的差异。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相对广泛,包括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而住房公积金只有国债、银行存款、公积金贷款三种收益率较低的投资渠道。
在实际操作中,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不进行国债投资。因为近几年一些地方管理中心曾进行不当的国债投资,造成了实际的资金损失,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对管理中心购买国债不论是范围还是审批手续都实施了严格监管,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资金安全和成本(主要指合规成本)收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已于2007年停止国债投资。
三、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优化方案
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和公积金资产保值增值,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增值途径进行优化。
1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化
尽管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但相对于公积金的其他投资渠道而言,住房公积金贷款收益率要高出1%多。因此,在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增加公积金贷款范围和数量,不仅符合住房公积金设立的初衷,也是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促进公积金资产保值增值的最佳途径。针对当前柳州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
(1)提高贷款利用率。目前柳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政策是:“夫妻双方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30万元,仅单方缴纳的最多只可贷15万元,而就柳州市当前的房价水平而言,若要购置较高价房产,公积金的可贷金额往往并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不少购房者采取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或全部使用商业贷款的方式完成贷款。这对公积金贷款乃至公积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言是一大损失。如果公积金贷款的利用率和贷款额度能够适当提高,这类客户将会更多的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获取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压力将会减轻,从而提高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率(与此同时,不少省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远高于柳州市的水平,如南宁市夫妻双方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40万元,桂林市这一指标为35万元,深圳市最高额度甚至高达90万)。
(2)缩减公积金贷款流程
相对于商业贷款而言,公积金贷款手续较复杂,这是促使不少民众选择商业贷款的重要原因,柳州市可借鉴广州、成都等地,建立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如项目备案、合同签订、审批一次性办理),提高贷款办理效率。从而调动广大民众的贷款积极性,扩大贷款规模,使个人住房贷款成为公积金管理真正的有效的业务增长点。
2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优化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各委托银行将活期存款的利率定为1.17%的协议存款利率,协定存款加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策略避免了“利率倒挂”现象,这一利率虽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但实际仍有提升空间。
住房公积金体制原因也可能对银行存款产生不利影响。如商业银行会设法保住公积金这一大笔优质存款,导致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较差。这一问题,可从操作层面和制度层面来应对。
(1)操作层面
通过预测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资金进出数额,在保证提取、贷款的前提下,应允许和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银行签订协议,将不同时段的闲置资金部分转存为定期存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般定期存款利率。
(2)制度层面
应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社保资金存放在商业银行同等的结息收益权。根据劳社部相关规定,“办理协议存款地区的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及未办理协议存款地区的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活期存款,仍执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也就是说,社保中心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银行时,商业银行是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标准(2.6%),向社保管理中心支付利息的。而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流动资金在各商业银行沉淀时,只能接受1.17%的协议存款利率,远低于社保资金所享受的利率。
3 扩大公积金投资渠道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公积金的投资渠道,可以有效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与收益率。国债是风险小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柳州市公积金中心可考虑改革国债投资的管理措施,重新开启国债投资。此外,要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公积金管理的新政策,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公积金入市等,前瞻性地制订相应方案,以便及时把握机会。
4 公积金保值增值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在绩效考核方面,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重视考察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额,而监管办则注重考察增值收益率。这两种考核方式都不够全面,为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保值增值激励机制,可采取如下措施:
(1)设置绩效考核小组
由财政局、管理中心、住建委、各大型工商企业派代表成立绩效考核小组,专门负责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2)总体考核
确立以增值收益率、贷款逾期率、原违规贷款催收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增值收益率考核为例,可用柳州市公积金近三年实现增值收益率的平均数作为年度考核基数。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基数时由相关监管部门酌情确定绩效奖励数额;未完成考核基数,不给予奖励;发生违规贷款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此外,某项工作具体由某科室负责的,可重点奖励该科室。
(3)个人考核
对个人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根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要求,各管理部、各科(室)可根据岗位分工及职责划分情况将考核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绩效考核按季度检查考核并兑现奖惩,同时也可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考核。
四、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增值收益率偏低,本文旨在探寻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优化途径。所提出的措施建议,希望能对柳州市乃至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而最终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