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召回是场悲剧

2013-12-29 00:00:00党生翠张志勇
中国经济周刊 2013年11期

3月16日,当国家质检总局宣布要求大众汽车实施召回的消息传出后,颇令人惊讶。因为大众汽车DSG问题早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了,但是国家质检总局始终没有采取实质性的行动。

大众汽车的召回,对于大众汽车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但是从大众汽车召回的曲折历程来看,其实是中国消费者的一场悲剧。

一年前的2012年3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回复了关于大众DSG变速箱问题的蒋苏华律师的申请,称其所反映的大众汽车7速变速箱质量缺陷事项,已转至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

随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文向社会公开征集大众汽车DSG有关故障信息。但是,相关文件显示,征集信息之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有效工作,包括“对涉及大众汽车DSG变速箱相关故障投诉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对近千名故障车辆用户进行了核实与回访”,用户普遍反映:大众故障车辆确实存在抖动、异响、耸车和动力中断等故障现象。不过,这次国家质检总局公开征集信息是为了“进一步开展专家论证提供支持”。

2012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大众汽车DSG问题给律师蒋苏华复函。按照蒋苏华律师对于复函的解读,该复函包括三个含义:“由于情况复杂”该“事项正在缺陷调查过程中”并需延长办理。不过,自此以后,大众汽车DSG问题的解决似乎就陷入了长长的静默期。

根据当时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于缺陷的定义,“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如果能够证明大众汽车存在抖动、异响、耸车、动力中断等故障的话,难道还不算做缺陷?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说法,其对大众汽车DSG问题进行的调查,包括“征集故障信息1万余条”,“回访用户3000多名”,“开展现场调查12次”,“组织专家论证7次”。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员2013年1月5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局通过各项调查分析,“迫使大众公司对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DSG变速器延长质量担保期至10年或者16万公里”。

这首先就能说明一点,大众汽车DSG绝对存在问题,否则为什么会被要求延长质保?不过,由于汽车三包规定还没有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那么“迫使”的动作似乎并不合规矩。

另外,《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确实有质检部门应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专家调查与认定的说法,但是一个已经证实有存在问题的DSG变速箱,为什么要进行多达7次的论证?

从2012年3月到2013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启动召回程序,一个已经有上千名车主反馈问题的缺陷,竟然还需要长达一年时间的验证?

而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说法,早在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就要求大众汽车进行召回,但是为什么这样的召回要求,一直到3月16日之前都没有公开?难道是在等待央视的“3·15”晚会是否曝光才决定自己的行动吗?

如果任由这样的情况继续发生,那么中国汽车召回即使将原来的《规定》升级为《条例》,又能够改变什么呢?这不是中国汽车消费者的悲剧吗?

(党生翠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