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知识产权工程师分析及制度设计研究

2013-12-29 00:00:00皇甫静
中国经贸导刊 2013年21期

摘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人才是关键。培养和造就一支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在阐述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背景和意义的基础上,分析浙江省知识人才需求情况及国内知识产权工程师发展现状,提出浙江省知识产权工程师专业技术评价制度体系设计。

关键词:知识产权工程师 制度设计 浙江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创作取得长足进步,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人才是关键。培养和造就一支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工程。2010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对我国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的背景和意义

知识产权事业在我国还是一项十分年轻的事业,大量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经营人才几乎是空白,而“专利战、商标战、版权战”已经汹涌而来,已有不少企业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样的被动局面虽然与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缺乏有关,但根本原因是我们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和使用制度。科学的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评价制度是造就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积极献身于知识产权事业、熟悉国际事务、精通和善于运用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的制度保障。因此,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浙江省知识人才需求情况分析

“十一五”以来,浙江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出台了一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知识产权主要发展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任务,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商标注册量、软件等各类作品版权登记总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数量等均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有序开展,区域发展示范工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与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进一步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知识产权文化开始得到全社会认同。

截止2012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9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3家,11个县(市、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84家,省级875家,市县级4299家。181件国外发明专利申请优先获得674万元的中央财政资助,受资总额列全国第二位。全省荣获14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和5项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优秀奖。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177081件和130190件,分列全国第3位和第2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列全国第6位和第5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7件,居全国第5位。浙江省知识产权整体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巨大,浙江省目前在各个层面上都非常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人才,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尤为匮乏,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还都是空白,只有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才拥有专业人才。这与国外跨国公司动辄拥有数百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相比,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因此,浙江省必须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浙江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国内及我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发展现状

目前关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特别是在国内,仅限于部分省份的经验介绍。各地积极探索,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新模式。

(一)各省发展状况分析

上海:2006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事局共同推出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率先将专利管理专业纳入了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立专利管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参见《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并从多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激励。

江苏:2007年初,江苏省设立了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审制度。明确规定将工程系列中的知识产权专业单列,在江苏省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中,增加设置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委托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组建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湖南:2007年4月,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湖南省专利管理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几年来,全省各企事业单位中、高级专利工程师逐年增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意识不断增强,专利管理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也越来越显著。

湖北、河南、江西、广东等省份也启动了专利管理工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的评聘工作,并取了一定成效。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了知识产权在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运用,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了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二)浙江省各地市开展情况

杭州:2007年在市人事局的大力支持下,杭州市知识产权局继上海市后率先在省内开展了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工作,并出台了《杭州市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到目前为止,杭州市共有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242人,其中具有专利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127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15人,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充分肯定,也为加强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从2008年开始,这项工作在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等地得到推广。

温州:2008年7月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试行办法》的通知,工作全面开展。嘉兴2009年出台了《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嘉人专〔2009〕75号),启动工作。湖州2012年2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专利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地市正在积极推广和完善专利管理认定工作,通过考前系统培训,严格考试要求,使越来越多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进一步熟悉了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专利检索、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以及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推动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但是目前各地市开展的专利工程师认定工作普遍存在通过率不高、企业不重视、标准不统一等情况。

四、浙江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评价制度设计研究

一个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有利于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激励知识产权人才勇于从事原创性研究,激发广大知识产权人才的热情和创造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因此,建立完善的、统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已刻不容缓。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以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为核心,大力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程师,提高浙江省省知识产权工程师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程师在促进企事业单位创造发明、规范专利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为浙江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创新型省份而努力奋斗。

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的目标任务是:努力培养一大批素质优良、知识结构合理的专利管理人员,为本省企事业单位有效利用专利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人才保障。力争到2015年底,使知识产权工程师的数量达到3000名,高级知识产权工程师的数量达到300名;在本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专利试点企业中,达到每家拥有1—3名知识产权工程师。

(二)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基本内容

1、关于名称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的范围界定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传统知识保护,民间文艺保护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等,这要求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名称要与未来知识产权的发展相适应。目前各个省市主要定义为两种“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专利管理工程师”,建议我省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的名称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为知识产权工程师,纳入工程师技术职称系列,并将其分为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

2、关于申报人员

申报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分布在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知识产权战略的制订与实施,产品立项、研发、销售等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对专利进行管理、保护、运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是企事单位科技创新不可缺少的复合型人才。

3、关于评定方法

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采取直接聘任的办法,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受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及工作需要,经考核聘任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通过考试获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聘任。高级工程师资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评审方式取得,并委托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4、相关政策支持

多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激励,比如对培训费给予适度优惠;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学习、考察等项目中,优先考虑有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将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的培养和使用情况作为评价企业、科研院所、试点园区等专利工作的指标之一;对申报“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单位,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利管理工程师等。

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协调,研究设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序列;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程师认定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和融合。浙江省应尽快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加强和完善浙江省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的培养工作,促进浙江省知识产权事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利华,屠海良,吴生高. 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现状与对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7)

[2]李明星,何娣,张慜,台新民. 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证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

[3]钱建平.基于特色专业建设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路径选择[J].江苏高教,2013(2)

〔本文系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基于职称制度向职业资格制度转变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战略研究” (项目编号: SS13-G-01)阶段性研究成果〕

(皇甫静,1978年生,浙江桐庐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经济师。研究方向:职业技术教育、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