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危为机 实现中国光伏产业跨越式发展

2013-12-29 00:00:00周密程晓青
中国经贸导刊 2013年25期

2013年,中欧光伏贸易冲突升级。光伏案无论涉案商品价值还是所属行业领域,都影响深远。聚焦此案,市场竞争被配额所替代,中国乃至全球的光伏产业面临巨大的挑战,这个因经济危机爆发而显得火热的、符合低碳经济理念的行业,未来走向何方,需要行业企业认真反思。

一、中欧光伏纠纷的原因

光伏产业作为新型能源产业,在世界各国展开了竞争性发展。各国不断的推出各种刺激性政策,大力扩张本国产业,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在规模迅速扩大过程中,随着不断恶化的国际贸易环境以及可能继续恶化的欧债危机,光伏产业问题日益显现,亟需寻找有效的发展对策。

(一)中国贸易的外部环境日趋恶劣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外部贸易环境变得日益恶化,外贸发展面临外需低迷、成本升高、摩擦增多等多重困难和压力,进出口增速下滑至个位数。同时,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亚洲的贸易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尤其指向中国。

(二)欧债危机成为中欧光伏纠纷的导火索

光伏产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有力的推广。中国依靠较低的人力成本、规模经济以及局部领先技术等优势使光伏产业得以迅速扩张,并最终以绝对的价格优势在世界市场中获取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欧债危机的爆发使中国光伏行业发展中潜在的问题浮出水面,进一步推动了事态的发展。

中国光伏行业有90%的市场在对外出口,并且主要集中在欧洲发达市场如德国、意大利等,是一个对外依存度很高的新能源行业。此前欧盟主要发达国家都对本国的光伏产业进行不同程度的政策性补贴。但随着欧债危机的爆发,欧盟各国纷纷对这一补贴进行削减,部分国家甚至取消行业补贴。在德国,10千瓦以下的项目为标准,其电价补贴会从2012年1月的24.43欧分(每千瓦时)下降至2016年1月的12.75欧分,即补贴会被削减一半。由此,欧盟市场的光伏企业在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为保全本土企业,欧盟对中国企业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并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经双方多次磋商最终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并确定了出口配额。

二、中欧光伏纠纷案显现新特点

2013年8月6日到2015年年底,90多家承诺企业将按照协议要求对欧盟出口硅片、电池、组件即可获得免征反倾销税特权;而未承诺企业如果对欧盟出口上述产品仍需向欧盟缴纳高达47.6%的反倾销税。

中欧光伏纠纷不同于以往的贸易摩擦,它是两大主要光伏市场之间的较量。双方在光伏产业发展中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在这场贸易纠纷中不会出现真正的赢家。所以这次纠纷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

(一)中欧光伏纠纷案是双反涉及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案件

在欧盟对中国发起的诸多贸易摩擦案件中,本次光伏纠纷案是目前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中欧光伏贸易战深受美国影响,但解决方式却大相径庭。2012年美国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展开了贸易大战。此外,美国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缺乏本国法律依据。美国为扫清其对华贸易救济障碍甚至专门修订法律。2012年3月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对《1930年关税法》的修改,同意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如中国和越南)征收反补贴税”写入新修改后的贸易法案。而中欧纠纷最终以和平方式解决。

价格承诺是WTO认可的贸易救济措施,是出口商通过承诺提高出口价格,避免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贸易纠纷解决方式。本次贸易摩擦达成的价格承诺,减少了反倾销对正常贸易的阻碍,是一种建设性贸易救济措施。在中欧磋商中得到应用,对利益双方来讲是共赢的结果,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由于中国企业曾受到“信用”质疑,欧盟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只在彩电和镁砖两起案件上允许中国企业采用价格承诺。而今欧盟在光伏案件上再次采用此种贸易救济措施,一方面说明中国的企业信用在国际市场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另一方面也说明欧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国市场,双方只有在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诉求。

(二)中欧光伏案显示出光伏产业的螺旋式发展态势

在能源告急的经济时代,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的光伏产业已日益成为国际上继IT、微电子产业之后又一爆炸式发展的行业。自1969年世界上第一座太阳能发电站在法国建成以来,太阳能光伏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2012年全球光伏发电累积装机容量达到1.02亿千瓦,比上年增长44%。根据iSuppli预测,到2014年全球装机容量将达到40吉瓦(1吉瓦=10亿瓦特)左右,未来5年将保持3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同时伴随着欧美国家在光伏产业中表现出的贸易保护抬头趋势,其他国家也将会获取更多在本国发展光伏产业的机会。

一方面,中欧光伏案将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国内光伏产业萎缩。过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使中国光伏企业缺乏贸易摩擦应变抵抗力。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欧洲光伏市场占全球总份额为55%,而中国对欧的出口份额占国内总产量的80%。当前中国国内光伏产业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消化日益扩大的产能。之前在政府的支持下,光伏业一度迎来发展的黄金时代,而盲目扩张后资金短缺、产能过剩、行业良莠不齐、恶性竞争、缺乏行业整体意识等弊端也在国际经济形势低迷下凸显。

另一方面,此次光伏案又将推动光伏产业调整,以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规则。失去价格竞争优势后,企业只有靠信誉度和产品品质抢占市场,这也将倒逼国内光伏产业加速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013年6月国务院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的配合下,以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为基础筹备成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提高中国光伏产业应对国际竞争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本次光伏贸易纠纷或将推动光伏行业向市场多元化发展

中国光伏市场的单一化发展,既没有充分开发其他国际市场,也没有有效挖掘内需市场,整体市场范围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欧美国家),受目标市场波动的影响极大,缺乏应变抵抗力。2012年中国的光伏装机量达到21吉瓦,产量占到全球光伏产业的63%。中欧光伏纠纷案之前,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90%出口海外,其中欧盟市场占据中国光伏出口额的70%,最终引发了中国光伏行业的危机。

由此开发光伏新市场已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亚太地区以及一些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将部分替代欧美市场退出的空间。根据NPD Solarbuzz发布的数据,2013年下半年中日两国光伏装机量全球占比将达到45%;2013年亚太和中东地区光伏市场需求也有望增长至13.5吉瓦,比2012年增长50%。另外,目前中国国内光伏市场其实并未大规模打开,受中欧价格承诺的影响,其国内市场也将会为光伏行业带来生机。

(四)或将推动产业链完整化发展,促进产业集中度提升

中欧光伏纠纷案件将推动整个光伏产业向较高的集中度水平发展,即推动全球产业链的延伸,借鉴成功企业的发展模式,通过并购、收购上下游企业等途径有效避免行业波动带来的冲击。以德国的Solarworld AG为例,该公司是一家在全球制造和销售光伏产品的公司,把持着全世界最长的太阳能产业链,屡次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发起进攻。该公司之所以能够发起攻击并持续保持全球行业领先地位,重点就在于其完整的产业链结构。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可使得产业链进入到基础产业环节和技术研发环节,向下游拓展则进入到市场拓展环节。Solarworld AG将光伏行业的上下游产业并在一起,形成了完善的企业链,进而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共同分担经营成本与风险,形成一簇产业舰队,提高了整体竞争力。

三、化危为机,实现中国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尽管欧盟暂时不针对中国光伏商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利好消息可以让光伏企业喘息片刻,但若不能借此契机有所改变、有所发展,很可能在危机过去后无法有所改观,甚至被市场淘汰。思路决定出路,转变观念,转危为机,有可能发挥中国光伏产业的优势,通过多方协同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研读形势变化趋势,明确发展战略方向

光伏企业需要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最新形势变化。作为新型能源,光伏产品的广泛使用可以减少人类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也有助于减少向外部环境排放过多的温室气体。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的力量共同决定,对于市场的准确判断有利于企业明确未来的主攻重点,并相应安排好市场布局。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的限制,欧美等发达国家是当前全球光伏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也通过各项财政转移支付鼓励各方使用光伏产品。欧债危机下,对光伏发电财政补贴负担沉重,加之欧洲国家光伏发电市场供需对比发生结构性转变,大幅降低了欧美当地对光伏的需求。这种形势预期不会逆转。同时,发展中经济体对光伏发电的需求上升。光伏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要加强市场开发,加强战略管理,明确自身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方向,结合国内外形势发展,动态调整,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道路。

(二)转变发展思路理念,探索资源全球整合

中国的光伏产业尽管经历了井喷式的发展,但基本上只是形成了“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应学习日本资源型企业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验,通过收购海外上游资源提高对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抵御能力。光伏企业把多晶硅原料的生产加工环节通过纵向一体化纳入企业业务范围内,既能够通过内部市场化把外界不利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又可以贴近原材料地区开展就近加工降低不必要的物流费用。光伏企业的整合还可以向下游的行业领域拓展,增强对销售环节的影响力。

(三)加大技术投入力度,积极引入专业人才

光伏产品对技术研发的需求较为迫切。中国光伏企业的研发投入多属于应用型,较少涉及基础研究和原材料等核心和关键领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研究的支持。应由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一起,加强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为企业光伏应用效率的不断提升、满足差异化的需求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面对中国当前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现状,可以加强全球人才的利用效率,增加杰出青年评选中对光电专业人才的倾斜,利用欧美光伏企业纷纷破产的机会,以在当地设立研发中心或直接引进人才的方式,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为中国光伏产业的赶超提供重要支持。

(四)努力实现优势转化,引领行业发展标准

中国光伏企业在欧美国家占据了重要的市场份额。在中欧配额约束下,中国光伏企业难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也难以通过规模扩大形成价格优势,需要认真思考如何破解市场份额和价格约束两道紧箍咒。毋庸讳言,中国光伏产品的市场份额巨大,但简单的组装和装配使得企业在业内难有话语权。面对未来的发展,中国企业需要寻求新的突破,力争把原有的市场优势转变为发展的优势。对于光伏这一新兴产业在技术标准上力争把握好话语权,利用企业生产加工的经验以及与消费者的互动优势,为全球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技术商业化应用的渐次有效推进谋划发展路径。行业标准的推出,有利于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用户配置光伏产品、并预留升级空间提供参考和指导。由占据世界相当比重的中国光伏企业制定并完善全球的光伏行业标准,也有利于降低企业对现有生产设备的改造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布局伞型发展阵列,挖掘多元消费市场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工业国家之一,具有完备的工业体系、成熟的技术和大量工业发展所需的产业工人队伍。光伏产业属于全球领先的产业领域,在面临欧盟和美国的政府干预后,必然需要重新定位。以光伏产业为龙头,带动中国其他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形成伞型阵列发展模式,形成相互配合、互相促进的发展局面。除了欧洲市场外,电网等基础电力传输设施落后、光照强度大的非洲地区对光伏产品的需求更强。在缺少足够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往往不被企业所重视。一些面向手持电子设备消费者的光伏产品的市场空间也相当广泛,满足其充电性能的光伏产品需要在标准上适应各国要求,中国的光伏企业完全有可能挖掘这些细分的消费市场。

(周密,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对外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国际条约和协议。程晓青,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