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合约形式的选择行为研究

2013-12-29 00:00:00方华孔立廖洪乐
中国市场 2013年39期

摘要:目前,我国农地流转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比较低,大部分农地流转行为都是基于口头协议,这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农地流转合同化、规范化相悖,其背后的原因值得研究。本文从农户属性和农地属性两个维度对农地流转中合约方式的选择行为进行分析,利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构建Logit模型检验了影响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随着农地流转范围由组内、村内、乡内、县内和县外方向扩大,以及流转双方的亲疏关系越远,农户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在当前的农地流转过程中政府需要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重点关注那些流转范围广、流转双方关系较为疏远的农地流转,加强对这些流转行为的合同化监管,以保障流转双方的正当权益。

关键词: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行为;Logit模型

中图分类号:F321.1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已在全国普遍发生。据农业部统计①,2010年全国农地流转面积已达1247万公顷,占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4.7%。学术界对农地流转有着强烈的研究兴趣,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地流转的发展状况、影响因素以及农地流转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等方面。现有研究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广泛分析,这些研究发现地权稳定性、农户非农就业机会及农户自身禀赋特征等因素对农地流转都有显著影响(张红宇,2002;戴中亮,2005;赵阳,2007;田传浩,2005;廖洪乐等,2003;金松青等,200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当前我国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之一,为农地流转签订一份权责明确的书面合同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要求农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一直把推进农地流转合同作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措施之一,很多地区还专门制定了示范性的土地流转合同免费供农民使用。但实际上,农地流转签订书面合同的比例很低,大部分农地流转行为都是基于口头协议。例如,廖洪乐等(2003)调查发现,仅有13.2%的土地转包有书面合同,其他大部分都是口头约定。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2008年对全国31个省市2万个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耕地流转调查发现,转入和转出耕地农户中签订有书面合同的比例分别仅为22.1%和32.7%。叶剑平等(2010)调查发现,82.6%的土地转出和81.8%的土地转入未签订书面合同。对此,郭继(2009)认为我国农户在农地流转合同形式选择上普遍存在“重口头、轻书面”的行为倾向。

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的现状与国家的政策导向产生了较大的分歧。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推动农地流转合同书面化是否符合当前我国农村的实际?什么原因导致绝大多数流转农地的农户不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在什么样的农地流转中更能发挥作用?本文重点关注农户属性和农地属性对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行为的影响。

二、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的理论分析

农地流转是农户最重要的交易行为之一。作为一项经济交易,参与的双方都预期农地流转能带来一定的收益。对于转出农户来说,这种收益表现为流转租金或其他非物质收益;对转入农户来说,收益多表现为农地的经营收益。农地流转行为的发生到终止,少则数个月,多则几年甚至几十年,因此农地流转合同属于非即时结清合同,其收益的获得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任何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经济交易行为中,交易双方都要努力寻求某些合约安排,以尽可能的减少或规避风险和不确定性。减少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可以看作是合约安排的收益。但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任何合约的达成和履行都是有成本的。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交易成本太高以至于难以达成或履行合约。因此,契约的交易成本是影响农地流转合同签订的重要因素,理性的交易者需要平衡签订合约的成本与收益,以选择最合适的合约形式。

从合约形式看,农地流转达成合约主要有两种,一是口头协议,二是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的事前谈判成本较低,但由于口头协议的约定内容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交易双方知晓,履约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由于没有充分的第三方证明而陷入“扯皮”状态,可能会增加履约成本。书面合同可以详细记载合约条款,能够减少履约过程中产生“扯皮”现象,但订立书面合同需要花费较高的事前谈判成本。两相比较,口头协议事前谈判成本较低,但履约成本可能较高;书面合同履行成本低,但事前谈判成本高。因此,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是否选择签订书面合同,主要会受到农地流转交易的经济利益大小和风险程度等影响。李霞等(2011)认为熟人社会和地缘关系使大家相互信任。信息的对称性使农户之间口头协商的交易成本接近于零,因此口头协议较书面合同的成本低。因为习俗性的治理机制是自发形成,其运行既节省了交易成本又增加了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的收益,因此以口头协议为主的农地流转形式在农村广泛盛行。

另外,我国农村社会历来是一个乡土社会。虽然由于市场经济的悄然渗透和现代法治的强势介入,传统农村中熟人社会的人情网络已经开始弱化,但乡土社会的某些传统治理结构仍发挥作用。郭继(2009)认为,农地流转合同的当事人是在权衡人情与利益的基础上选择合同形式的。当他们认为农地流转获得货币收益远远超过选择书面合同可能造成的人情丧失的分量时,一般会选择书面合同来规避口头合同所蕴含的风险。反之,当他们认为农地流转获得的“蝇头小利”不足以弥补因签订书面合同而可能导致其人情链条的松弱甚至断裂所带来的损失,往往会选择口头合同而寄希望于对方尊重乡土社会的天然信用来履行契约。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人情关系越远、经济利益越大,农民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反之,人情关系越近、经济利益越小,农民选择口头合同的可能性越大。

综上所述,农户在选择农地流转的合约方式时,不仅会考虑经济利益和风险程度,而且要加入社会和人情考量。据此,可以演绎出以下几个待检验的假说。

假说1:流转规模的影响。流转农地规模越大,涉及到的经济利益也越高,则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

假说2:流转价格的影响。农地流转的价格越高,农地流转的经济利益也越大,从而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

假说3:流转期限的影响。农地流转期限越长,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

农地流转期限是产生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流转期限越长,风险和不确定性越大,农户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假说4:流转范围的影响。随着农地流转范围由组内、村内、乡内、县内和县外方向扩大,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

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其成员对彼此之间的个性、品行、家境以及以前的履行行为等信息较为了解。农地流转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合约形式时,对自己较为了解、较为信任的主体选择口同协议,而对于那些不太了解、不太信任的交易主体签订书面合同,寄希望于正规制度约束来保护自身的应得利益。因此,随着农地流转范围由组内、村内、乡内、县内和县外方向的扩大,流转农户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可能性增加。

假说5:流转双方关系的影响。流转双方的亲疏关系越远,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

流转双方的关系是农村人情网络的直接体现。流转双方签署关系越远,人情网络约束越弱,交易违约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交易双方为了规避风险,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以上5个假说包含了影响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的主要因素。

除此之外,农地流转后的用途也可能是影响因素之一。通常来讲,绝大部分粮食都是一年生作物,能够较为容易地调整生产计划,如果土地流转行为中断对粮食作物种植的不利影响要小于其他多年生作物。这意味着:假说6:相对于种植粮食来说,流转农地用于其他多年生作物种植的农户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概率较高。

三、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的实证研究

本部分利用调查数据,通过建立计量模型来检验理论分析部分提出的若干假说。

(一) 数据来源

本文实证研究的数据是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调查系统近期对全国31个省市2万个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进行的耕地流转问卷调查数据。此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6010份,问卷回收率80%以上。在全部16010个农户中,93.1%的农户经营耕地,户均经营耕地7.28亩。在全部农户中,有13.5%的农户转入农地13596亩,占全部耕地的11.7%;有16.8%的农户共转出耕地10259亩,占全部耕地的8.8%。本文关注的是影响农地流转合约形式选择的问题,故专门从调查问卷中挑选出有流转行为的那部分农户数据。不过,由于调查是委托基层观察点调查员进行的,一些调查样本的部分指标没能有效获取②,本文所用的数据是那些所有指标均有效获得的部分样本,其中转入农户样本980户、转出农户样本1232户,分别占全部转出农户的45.4%和转出农户的45.7%。

本文所使用的样本数据统计值见表1。

CONTRACT变量是被解释变量,当农户签订书面合同时赋值为1,口头协议赋值为0;转入农户和转出农户的均值分别为0.21和0.43,说明21%的转入农户和43%的转出农户签订了书面合同,转出农户签订合同的比例高于转入农户。

LAND变量是流转农地的面积(亩),表示农地流转规模的大小。转入农户和转出农户的均值分别为0.46和0.56。RENT变量是流转农地的年租金价格(元/亩年)。一些地方存在以粮食折价计价的租金价格,按2008年各省粮食价格进行折算。转入农户RENT均值为257.20,转出农户均值为1669.27,差异巨大。就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流转耕地质量差异较大造成的。

TERM变量是流转期限。由于问卷设计中没有对每一次农地流转的期限进行调查,而是调查了流转行为具体发生的时间,故采用已流转期限替代流转期限③。转入农户TERM均值为4.33年,转出农户为0.80年。转出农户流转期限很短,令人诧异。分析原始数据发现,转出农户的农地流转期限大部分为不定期,故其问卷上回答的可能是最近一期流转的期限,导致了已流转期限均值小于1年。

UGRAIN变量表示流转后农地的用途,当被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是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从均值可见,转入农户中56%用于种粮,但转出农户中只有40%用于种粮。

VILLAGE、TOWN 、COUNTY和PROVINCE变量代表农地流转的范围。这是一组二元“哑”变量,以“组内”流转为比较基准。当流转行为发生在村民小组内时,四个变量均取值为0;当流转行为发生在组外村内时,VILLAGE变量取值为1,其他变量取值为0;当流转行为发生在村外乡内时,TOWN变量取值为1,其他变量取值为0;当流转行为发生在乡外县内时,COUNTY变量取值为1,其他变量取值为0;当流转行为发生在县外时,PROVINCE变量取值为1,其他变量取值为0。另一组二元“哑”变量REMOTE、NEIGHB和OTHER变量代表流转双方的关系,其比较基准是流转双方关系为父母兄妹等近亲关系,REMOTE取“1”时表示流转双方是叔伯子侄等远亲关系,NEIGHB取“1”时表示流转双方是邻里等非亲戚关系,OTHER取“1”时表示其他关系。

(二)模型设定

本研究考察的是农地流转农户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这是一个二元选择问题,实证研究应当选用二元选择模型。通常地,Logit模型是二元选择模型的经典形式之一。设Y=1表示农地流转农户选择签订书面合同,其概率为P1,则有

其中,Xi是影响农地流转农户合约形式选择的各类因素。

(1)式可改写为

由于农地流转要么签订书面合同,要么选择口头协议,则由(2)式可以得农地流转选择口头协议的概率为:

由(2)式和(3)式可得签订书面合同与选择口头协议的概率比为:

对(4)式取自然对数,可得

由(5)式,可得本研究的经验模型

其中, ui为随机扰动项

(三) 估计结果及分析

分别对转入农户样本和转出农户样本进行模型估计。用Eviews6.0软件对经验模型进行估计,估计方法选择“Binary—Logit”,稳健标准差选择“准—极大似然函数 (Huber/White)法”;初始值选择“Eviews默认值(Eviews Supplied)”;估计法则选择默认的“Quadratic Hill-Climbing”法。

遵从Hendey方法,先将所有解释变量进入模型进行估计,结果分别为INI和OUT1。由于表示流转范围的变量和流转双方关系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某种相关关系,故分别让这两类模型各自进入模型,得出模型估计结果INII、OUTII和INIII、OUTIII。所有估计结果见表2。

从模型估计效果看,反映回归拟合度的麦克法登R2 (McFadden R-squared)值分别在0.22和0.35左右。对于截面数据来说,这样的拟合度是可以接受的。此外,反映模型整体显著性的LR统计,其伴随概率均小于1%,说明模型中所有变量系数均为0的假设不成立,模型总体上是显著的。

以模型INII和OUTII为例,分析相关因素对农地流转是否签订书面合同的影响。在这两个模型中,除了流转规模LAND变量在OUTII模型中不能通过限制性检验外,其他所有变量都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其中,流转期限变量TERM、流转后用途变量UGRAIN和四个反应流转范围的二元“哑”变量都具有5%以上统计显著性。

在二元选择模型中,变量估计系数的符号反映了变量对农户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概率的影响方向。LAND 在INII模型中变量估计系数为正,意味着农地流转规模越大,农户选择书面合同的概率也越大;+x1R56Fg2IbwdbptMbaSnVfsSl3qHIBH5choADdXHeM=虽然在OUTII模型中,LAND变量统计不显著,但估计系数仍然为正。RENT在INII模型中变量估计系数为正,表示租金越高,农户选择书面合同的概率越大;但在OUTII模型中,其变量系数为负,与理论预期不符;TERM 在INII模型中估计系数为正,表示流转期限越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概率越大;但在OUTII中,该变量估计系数均为负,意味着农地流转期限越长,农户选择书面合同的概率也越小,这与理论预期不符。UGRAIN变量在所有模型中估计系数均为负,且在1%水平上显著,与理论预期一致。

流转范围变量VILLAGE、TOWN 、COUNTY和PROVINCE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且在1%以上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INII中PROVINCE变量在5%水平上通过检验),与理论预期相符。从估计系数的绝对值看,VILLAGE、TOWN 、COUNTY和PROVINCE的估计系数逐渐增大。这意味着,相对于组内流转,随着农地流转范围的扩大,农民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概率在增加。

从INIII和OUTIII模型可以考察流转双方关系对农户选择合约形式的影响。在INIII中,NEIGHB变量系数为正,且在10%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REMOTE变量系数为负,但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OTHER变量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在OUTIII模型中,NEIGHB变量估计系数为正,但不显著;REMOTE变量系数为正,并在5%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OTHER变量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相对于父母兄妹等近亲,流转双方为其他关系时,农户选择签订书面合同的概率更大。

四、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研究认为,农户在农地流转过程中选择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协议,不仅要考虑经济利益和风险程度,还会加入人情和社会考量。在这种情况下,在农地属性方面,流转农地规模越大、价格越高、流转期限越长、农户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在农户属性方面,随着农地流转范围由组内、村内、乡内、县内和县外方向扩大,以及流转双方的亲疏关系越远,农户选择书面合同的可能性越大。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地证实了农地流转范围和双方关系对农户选择农地流转合约形式的影响。这意味着,虽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农地流转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农民有自己的行为逻辑和实践。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推进农地流转管理和服务规划化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第一,推进农地流转规划化、加强农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时,要充分尊重和利用农民的自主选择权。政策导向与农户行为逻辑较为一致时,法律法规能够很好地被执行。在流转范围较小,流转双方关系密切的情况下,认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表现出的民间性和自治性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政府对农地流转行为的管理和规范的重点应当关注那些流转范围广、流转双方关系较为疏远的农地流转行为上,加强对这些流转行为的合同监管,确保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强化农民法律意识。要增强农民对土地权利的认识,在心理和思想层面上加强对农地流转书面合同的认同和尊重。逐步推广规范化的书面合同,逐步消除书面合同在农民认识上的“情景性合约”印象。

第三,合理定位、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乡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作用。逐步弱化基层政府和乡村集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分配角色,强化公益性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定位。基层政府和乡村集体越能发挥好自己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参与流转的双方对其的信任程度就越高;农地流转的规范化进程就更容易得以推进。

注释:

①农业部.2011中国农业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91.

② 例如,一些样本没有获得流转价格这一重要指标。

③ 从理论上讲,这种替代并不足取,但受数据限制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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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