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好生意

2013-12-29 00:00:00党永嘉
21世纪商业评论 2013年3期

首播当天创下了全国1.48%的收视率,第二期直接翻倍至2.77%,总决赛则飙至5.2%。无疑,《中国好声音》成为了近两年电视节目中最强劲的一匹黑马。更为重要的是,叫好的同时《中国好声音》同样叫座——广告单价从节目开播时15万元/15秒开始涨到20万元、36万元、50万元,到2012年9月30日总决赛时高达116万元。最终,《中国好声音》在将东家浙江卫视推向了国内一流卫视的阵营的同时,还为其带来了总价3亿元的广告收入。

从营收上来说,最近几年浙江卫视的成绩一直不俗:2008年广告总收入6亿元,2009年10亿元,2010年16亿元,2011年20亿元……连续4年位于省级卫视三强的地位。然而遗憾的是,与一流的卫视台相比,浙江卫视始终没有全网收视率超过2%的节目。其王牌节目《我爱记歌词》和《中国梦想秀》偶尔能够达到这个水准,但并不持续。

因此,如何能够打造出叫好又叫座的拳头节目,向2个点的收视率挺进,是浙江卫视2012年的工作重点。只是,已到年中,情况依然没有太大改观。直到节目制作公司灿星找到他们,情况开始出现了逆袭。

作为《中国达人秀》的制作公司,灿星与浙江卫视有过几次合作,《中国梦想秀》、《麦霸英雄汇》都出自灿星之手。彼时,灿星决定制作两档节目《声动亚洲》和《中国好声音》。与东方卫视有着更为紧密合作的灿星,首先把创意拿到东方卫视让其挑选,最终,前者被选中。而当灿星带着剩下的《中国好声音》找到浙江卫视时,分管内容的副总监敏锐地判断这档节目必火无疑,而依据是在歌唱领域,浙江卫视已有多年的积累;另外Voice(好声音版权方)在美国的收视率已经超过了美国偶像。

与以往大部门合作不同,浙江卫视与灿星采取了全新的合作方式,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制播分离。在以往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电视台往往只出资金,很少在其他方面给予支持;节目制作公司则往往先要扣除自己的所有成本,剩下的资金才真正地投入到节目制作中,如此循环很难保证节目的质量。

而灿星与浙江卫视的合作恰巧是年中,客观上,浙江卫视的预算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必须重新找到更加巧妙的商业模式。而主观上,浙江卫视一直希望能够探讨出电视台、节目制作公司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合作模式。

最终,浙江卫视与灿星达成共识,双方的合作类似于合资公司。浙江卫视全权负责电视广告的运营,在节目制作阶段,浙江卫视则主要投入编导、技术人员、部分宣传等,灿星公司主要负责拍摄现场。

而这,不足以让灿星化解担忧,投入大量的资金。浙江卫视提出了共享收益的盈利模式:只要节目收视率上2%,灿星将可以参与到广告的分成中来。此外,灿星还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节目相关的附属权利。这无疑成为了灿星将节目制作得更加精良的动力之一。最终,在节目播出之初灿星就投入了5000万到6000万元的制作成本。

对于一档新节目,如何能够坚定广告主的投放信心是最大的难题。为此,在广告收益模式上,浙江卫视也做出了创新。浙江卫视不仅仅单纯地拿硬广告插播到节目中,而是根据不同的广告主、不同的环节量身定制。

就《中国好声音》广告收入模式而言,浙江卫视还采取承诺收视率、限时签约、分期付款的方式。承诺收视率是指,浙江卫视向所有广告主承诺节目如果达到2%的收视率,才收取合同上的全部广告款,如若达不到,则按照相应比例减扣广告款。

限时签约指的是,新签的广告客户需要在节目播出前的一定时间内签约,否则广告价格会因为广告饱和度上涨。例如周三下午6点之前广告价格是15万元,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点,价格就会根据广告饱和度上涨。

这些举措无疑都坚定了广告商投放的信心。最终,3亿元的广告收入让《中国好声音》赚得金钵满盈,“而这3亿完全是意料之外的。”浙江卫视副总监麻州宝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