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视点
半月谈
反思中石油案,首先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现实:央企贪腐者不止是这五人,有问题的也不仅是中石油。就拿中石化来说,先是董事长陈同海贪腐近2亿元,且生活奢靡、日均销金4万元;继而爆出1200万的天价吊灯(后澄清为156万);然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被晒出百万元的茅台采购发票……过去十年,金融央企、电信央企高层贪腐案也层出不穷。央企为何频传警讯?
其一,腐败是垄断的孪生姐妹。在石油、电信、电力、烟草等行业,央企拥有明显的垄断地位。垄断是最霸道的商业模式,也是央企高利润的主因。一旦失去竞争压力,轻轻松松就能赚钱,企业管理层就难免“耽于安乐”。一名外资基金经理说,“我走访过全球主要的石油公司,但中石油总部之奢华令我咋舌。”
其二,内部人控制。央企名义上是全民所有者,但全民无法行使股东权力。即便国资委受权管理央企股份,但国资委依然不是人格化的股东,国资委的官员不可能像关心自己的财产一样关心国有资产。因此,股东的虚化,导致国企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insiders' control)。一旦形成内部人控制,就会出现高福利、高在职消费、跑冒滴漏、乱投资的局面。央企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50%以上。作为股东的“全民”,不仅不能享受股东权益,反受其害:要为央企垄断埋单,承受更高的油价、电价、通信费等。
其三,政企不分。企业管理也是一种职业,需要相当的技能、经验甚至天分。企业管理者一般有两类:企业家/创业者,以及职业经理人。但在现行央企体制下,央企高管保留了“行政级别”,由组织部门任免,本质上是“在企业任职的官员”。优秀的官员未必能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因为两者要求的技能和风格迥然不同。据称蒋洁敏曾放言“活着要进政治局,死了要入八宝山。”在行政权力主导央企人事的大背景下,出现这样的想法并非不可理解。一旦央企高管呈现这样的心态,不仅难以安心为企业创造价值,反而可能把企业作为自己贪腐和买官的阶梯。在这种体制下,少数真正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却可能因为与体制“不兼容”而遭厄运,红塔集团的褚时健、健力宝的李经纬都是这类悲剧人物。
——刘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