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春
保持党的纯洁性重在机制建设
刘阳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保持党的纯洁性,经受着“四大考验”,须化解“四大危险”。只有从确立科学可行的教育机制、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和严密完善的监督机制入手,才能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保持党的纯洁性, 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党的纯洁性;教育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
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所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党内存在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1〕我们党如何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保持纯洁性?笔者的认识是,重在机制建设。
第一,设置科学合理的教育内容。一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学习与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政治上的清醒,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章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人的精神支柱,没有理想信念,一个人的境界就会失去核心和灵魂,无异于一具行尸走肉。当前导致少数领导干部道德失范、腐败堕落的所有原因中最深刻的部分,就是信仰迷失。西方国家流传一句话:什么信仰也没有的人容易犯错误甚至犯罪。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被判死刑后,反思自己的犯罪根源时说:“人可以没有金钱,但不能没有信念,丧失信念,就要毁灭一生。”可见,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也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背叛,是最可怕的背叛,其堕落也是必然的。因此,党员纯洁性的基础是信仰的确立。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格局纷繁复杂、思想观念多元多变、各种诱惑防不胜防的社会转型期,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努力 “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2〕
第二,探索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一是“研讨式”学习方法。要定期开展较高层次理论问题的探讨和交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意义,努力把党性教育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自觉增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正面宣传为主与“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的方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时期党员队伍中的勤政廉政、奉公守法、洁身自好、慎独慎微、自觉防控各种诱惑和腐蚀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情,做到耻恶崇善,在学而思、思而行中,不断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要组织党员干部定期不定期地观看各类媒体利用典型案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传统媒体与现代传媒相结合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影视、报刊、戏剧、文学、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手段,实现廉政文化城乡全覆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环境和舆论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免疫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第三,确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保证体系。一是建立责任制,提高党委一班人对党员教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讲学习、抓教育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是与生俱来、一劳永逸的,必须通过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出来,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增长知识,需要我们真正能自觉、主动地把教育、培训提到重要日程,摆到与业务工作一样的地位,科学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分析、年终有检查。二是建立相应的制度约束,强化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如学习考勤制度、读书笔记抽查制度、集中统一学习与个人平时自学相结合的制度、学习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督促相结合的制度、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学习、讨论、考察、研修成果和先进经验交流通报制度等,力求党员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考核、奖励激励制度,把党员的理论教育、思想教育纳入党员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使其与党员干部的晋级晋职有机联系,激发党员干部接受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的学习热情,促进教育内容的落实,提高教育效果。四是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可尝试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同时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党员上交的部分党费,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必要补充,以保证党员教育培训的正常开展。
第一,严格设置党员“入口”制度。党的力量和作用取决于党员的质量而不是数量,取决于党员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度。战争年代入党,风险大,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想混入党内的机会主义者少,基本都是理想信念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执政时期,尤其是处于长期执政地位,入党相对好处多、机会多、风险少,容易导致投机分子混进党内,稍有不慎,必将给党带来极大的危害。要从源头上保持党的纯洁性,关键在于从制度着手,把好发展党员关。党组织要尽可能把入党前的工作做得深入、详实、精细,着重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重点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操守。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推荐”、“培训考察”等程序,坚持严格实施发展党员 “四级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失误责任追究制以及入党前考试培训制度、组织发展票决制、组织考察制度等。在加强对“过程”的管理中,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把那些入党动机纯正、具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一流成绩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确保每一个新加入党组织的“细胞”健康、纯洁。
第二,完善党员正常退出制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保持党的纯洁性,不仅要严把入口,还要畅通出口,确保进出有序、新陈代谢、吐故纳新,增强党员队伍的动态性和流动性,保持党自身的科学发展。当前,尽管党员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存在着极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滑坡、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败坏,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极个别党内高层领导的腐败问题,在民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要建立完善合理的党员退出机制,一方面激励后进党员积极靠拢先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另一方面,及时清理党员队伍,加强组织阵地的建设,这对执政能力的提高,干群关系的融洽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一是将腐败分子严格清除出党,绝不手软。据中组部提供的数据,2010年开除出党的有3.2万名,开除3.2万名可以避免腐蚀更多的党员干部,保持了党的纯洁性;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员“劝退”出党和自愿、退党的程序和机制。要坚持入党自愿、退党自由的原则,对一些不参加学习、组织活动,思想动摇、意志不够坚定、作风漂浮的党内同志,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组织处置和思想帮教并重,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与其他党员的差距,并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若一定时期内没有明显转化提高,而又屡教不改,但不够条件开除的,应排除思想障碍,建章立制,劝其申请自愿退党,净化党的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第三,强化党员管理制度。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使其增强党员意识,自觉坚持党员标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当务之急:一是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要根据当前党员思想、工作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结合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剖析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早做防范,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经常性、基础性作用。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依据党章的规定和党员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党员思想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必须着眼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是否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检验党员纯洁性的根本标准。因此,要坚持把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吸收各界群众参与党员评议,从征求意见、民主讨论到民主评议都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通过评议,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奖励、晋升,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情;对基本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缺点和错误;同时,抓紧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专项制度》,确定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严格按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从组织上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第一,增强党员监督意识。作为监督主体的普通党员要确立这样的观念:每个党员平等享有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及其所有成员的权利,是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是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剥夺的权利。要从关心党的事业和爱护同志的角度出发进行监督,监督与信任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不可因信任而放弃或放松监督。监督更不能用不信任来诠释。要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敢于监督,敢于仗义执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党内监督条例》,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的本性决定了行使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制约,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自觉纠正那种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观念,主动接受监督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在灵魂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尤其是行使选拔任用干部权、行政审批权和财政资金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要权力时,更要自觉接受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第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一是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我们党经过90多年的长期实践而逐步建立起来并不断健全、不断完善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加强党内监督,解决党员队伍自身问题,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经验,这也是“最为便利”、最节约成本的党内监督。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荡涤心灵尘埃,党员干部可以防微杜渐,增强免疫力;少数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可以通过党内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缺点错误,避免犯更大的错误。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系列刚性制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和氛围,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努力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二是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选举制度,就其本质而言,必须包括公开、竞争、承诺、投票、任期、质询、罢免、弹劾等多项要素。这些要素“可以造成一种能起生物学上所谓‘适者生存’的作用的自动机构。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适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于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身尝到自己的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3〕从而实现党内自我更新、自我纯洁、自我完善。改革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必须加大对党内权力授予过程的监督。官员谁优谁劣,谁好谁坏,群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要改变以往“群众选票千万张,不如领导嘴一张”的不良风气,加大群众在党内权力授予机制中的话语权,让干部的“升降沉浮” 真正攥在党员群众手中;必须授予党员联名提出质询和听证的权利,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监督。通过党内质询和听证制度的建立,迫使党员领导干部更多地关注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领导干部有义务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从而维护党内质询听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听证质询中发现的极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使权力滥用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必须建立与党员干部使用相联系的罢免、撤换制度。实际上,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早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就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4〕列宁也认为“罢免权,即真正的监督权”。〔5〕我们党在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党章》中,也把“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规定为党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把 “罢免或撤换”作为实现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尽快制定出一套能够使“罢免或撤换” 制度真正运转起来的具体程序和机制,加大民主监督的震慑力。三是改革党的纪检监察现行体制,完善党的纪检机构的职能。依照党章第19条和第25条规定: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关的纪委,与同级党委的权力来源相同,都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向同级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但党章同时又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种理想化的双重领导体制,既不利于纪委独立地行使监督权,也很难对同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甚至有可能成为一个“花瓶”,中看不中用,这已被大量事实验证。因此,要尽快建立党内监督机构纵向化领导的新体制,改变现行的纪委对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负责的体制,确认纪委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党内专门监督机构,实现列宁当年设想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它只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地方监察机关中央领导,不搞双重领导”;要进一步明确纪检机构的地位、职能,其干部配备、经费来源和福利待遇等由纪委系统统一管理,其领导成员未经同级党代会或上级纪委的同意,任期内不得随意调动,以保持相对独立性,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为保证纪律检查机关能够对执行机关“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可尝试适当扩大其权限,如:有权列席党委的会议就党委会议上涉及党的纪律问题亮明观点,具有“发言权”;对同级党委所管辖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有“建议权”;对同级党委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清廉状况、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有直接向上级党委反映的“报告权”等;可建立纪检机构责、权、利统一的制度,依据权力、责任对等的原则,若各级纪检机构所负责监察的地区与部门多次出现权力滥用或腐败问题,而纪检部门却视而不见或置若罔闻,应依照党的有关条例规定追究纪检部门的责任,以增强纪检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其真正履行监督职能。
第三,加大党外监督力度。党外监督涵盖很多方面,当前的重点:一是民主党派的监督。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6年,毛泽东就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6〕周恩来也认为,要防止中国共产党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所腐蚀、被胜利冲昏头脑、滋长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的危险,最好的办法是有人监督,“因为,多一个监督,做起事来总要小心一点,谨慎一点”。〔7〕因此,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比较有利”。〔8〕现在的问题是,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无论是在其监督内容、形式、程序、责任以及信息公开、意见反馈和实际应用等方面,都缺少必要的制度与规范措施,也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因此,如何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适应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以制度、规范、法律为依据,明确各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程序、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权力制约体系中的作用,从而达到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预期目标,也就成为了当务之急。二是群众监督。要人民群众通过行使批评、揭发、检举、申诉、要求赔偿等监督权利,使党员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行为得到查处。只有这样,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才会有推动力和生命力。必须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所有公务活动应尽量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具体目标,办事的规则和程序,工作的时限和工作过程以及办事的结果等,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要创设条件方便群众举报,如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站、举报网址等,满足群众的监督权、批评权,激发党内外群众对领导干部行使职权及生活道德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监督的积极性;要保护好群众监督的热情,不仅要绝对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保证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有回音,取信于民。另外,对群众监督中的偏差要正确对待,慎重处理,切忌简单化,更不能动不动就以诬告、诽谤等罪名加以惩处,以防止权力行使者为所欲为。三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拥有一种“普遍的、无形的和强制的力量”〔9〕,人民群众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媒介具有的传播迅速、履盖面广、威慑力大等特点,检举、揭发某些党政机关及其官员的不轨行为,使其违法腐败的丑闻,为社会舆论所谴责,给官员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实现对公共权力机构和公职人员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约束。实际上,这既是国际共运的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列宁时期,为了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力量,俄共(布)十大的决议指出:必须“使党的舆论对领导机关的工作进行经常的监督”。〔10〕同时又进一步强调:“党的和苏维埃的报刊的最重要任务之一,是揭发各种负责人员和机关的犯法行为,指出苏维埃组织和党组织的错误和缺点。”〔11〕新中国建立初期,我们党也认识到了舆论监督的重要性。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专门作了《关于在报纸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决定》号召:“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天,我们处于网络时代,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现实社会反腐败,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推进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反映社情民意,注重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尽快出台《新闻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舆论监督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这不但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更是全社会和全国人民的期望。
〔1〕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EB/OL〕.新华网,2011-07-01.
〔2〕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8.
〔3〕 列宁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72.348.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人民出版社,1965.251.
〔5〕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06.
〔6〕毛泽东文集:第7卷〔M〕.人民出版社,1999.34.
〔7〕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人民出版社,1984.350-351.
〔8〕毛泽东文集:第7卷〔M〕.人民出版社,1999.34-3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4.237.
〔10〕 〔1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二分册〔M〕.第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56,580.
刘阳春,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党校副教授, 湖南 长沙 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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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187-(2013)05-0051-05
【责任编辑陈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