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层
罗广才主编选出王向峰的9首诗歌求评,这是一个不小的工程。从未读过王先生的诗歌,猛一下要抽绎出一个精当的主题词语作为王向峰诗歌的坚硬内核或标签式概念,还真不好办。好在读完这九首诗,给我的直观印象是王向峰的诗歌呈现出的是片段、思想、有光的粗粝之美。换句话说,诗歌的形式是多样的,在王向峰这里就是思想世情时光和存在的片段,并且兀自闪烁着光。不选《雨夜,梦入大泽乡》的迷离和追思,不选《在北京南站乘地铁》的瞬间意象连连,也不选《吴先生最后一天》的冷静和荒寒。只选《搬走山的是一只手》和《我的风筝》,说说关于诗歌的一些事情。
《搬走山的是一只手》借助“鹰隼”这个意象,喻示人间知识论的沉重和无用,尤其相对于至大无上的自由本体,人的知识只是负累而不是超度的皮筏。诗歌里将思想隐喻为一种人世的修炼,实际上是徒劳。一个无知的人一生下来就被告知或教育要奋斗,积累,身上渐渐充满了“别人的 古人的 自己的”思想,本来就不是天使,从此更加没有了飞翔的可能。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为什么?人是拙劣的求道者,而上帝是先知。如果将上帝与佛在此作同一理解的话,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能不笑你?而鹰隼是自然之物,也是超越尘世的自在之物。它的高高在上,轻盈的滑翔和迅疾的猎取能力,都使人类望尘莫及。造物主规定了它俯视,你仰视的自然法则和命运,习以为常的庸众没觉得这是一个问题,但是诗人觉得是。“它生而知之 不用思想”,而“我没有翅膀/却被石头般的思想压着”。而搬走山的是一只手(如来或者是唐僧)或一双翅膀,这是具有神灵般的手和翅膀,与知识和思想无关。诗歌借助鹰隼、翅膀、猴子、思想、石头、磨盘,佛祖等词语或意象,成功击毁了积压在诗人心头“五百年”的思想重负,达到了抒情的目的。多次使用比喻象征对比等修辞手法,将鹰隼与人类的关系叙写成一种高迈的向往与追求,而不是对抗。从技法上看,诗句晓白,流畅,叙写枝干委婉有致,枝干上思想颗粒饱满,有节奏有画面,又具有淘洗人心的雪澡之感。没有厚实的人生体验,写出这样的诗是不可想象的。
《我的风筝》在主题上与《搬走山的是一只手》有些类似,但又大不同。如果说后者是与造物主较劲,那么前者则是对自我较劲。风筝作为一个意象,它也是诗人自身情感的延伸或投射。但这个自造物有时我牵着它,有时它牵着我。这只是在写象,不是写意。即便“它飞得比树高比纪念碑高”,我还是我,还是看到象罢了。直至以下段落出现,真正的诗意才显示出来——
我的雄心/更多的时候/它被谦卑地叠起放在床下/有时我们是父子 有时是情人/有时是冤家对头/信任 在一根线的两端 /只怕与另一支风筝相遇/^……
由风筝起兴,提升到“我的雄心”与“我的处境”的纠结。正如一只风筝与另一只相遇。遭遇了极端矛盾和冲突之后,智者的声音出现了:“不放弃它就得放弃你自己”,二难选择带着造化的悖论,逼迫诗人“放手”,具体放手的是“雄心”还是“处境”不得而知。反正,“我的风筝”——将要打开“我”的纠结。而诗末:
“好在天空还在
鸟还在
飞翔还在”
这是安慰谁呢?是安慰读者,更像是在安慰诗人自己。从这两首诗看王向峰诗歌特点,他善于驾驭简洁的语言构建诗歌意象组,形成辽阔的抒情场域,尤其思想资源是丰饶的,时不时就可以灌注在诗句的枝干上,像麦穗,更像是给麦粒灌浆。他是一个严肃的诗人,事关人类的困境和生存的意义,事关个体的雄心与环境条件的制肘,事关商业社会里人的存在何以圆润而不逐渐贫瘠干枯和异化。他的抒情是真实的扎实的,手法多变而老辣。是知性诗人,却不失为灵动和感性,老骥伏枥而锐气丝毫不减。我们只有祝福王先生在中国现代诗歌征途上,更有掘进和开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