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靖雨,李家智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 400067)
教师的专业自我属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范畴,其形成与教师专业理想的建立、专业知识的拓展、专业能力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于教师专业自我概念的界定尚未统一,有学者指出,教师专业自我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创造并体现符合自己志趣、能力与个性的独特的教育教学生活方式。[1]也有观点认为,教师专业自我是教师自身对教育情境中自己专业现状的总体认识、体验、评价和期望。[2]但均指教师专业自我是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个人对自己的体认,同时,教师专业自我虽从属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范畴,但需要“自我”的理论支撑。
自我,指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和他人关系的意识,表现为自我认知、自我体验、自我控制。[3]自我认知属于认知形式,涵盖自我分析、自我评价、自我感觉。辅导员专业自我指在认知方面个人主观意识上对从事专业活动的客观自我分析评价。自我体验属于情绪形式,包括自尊、自卑、责任感等,涉及到个人对待自己是否有悦纳的情绪,辅导员专业自我体验表现在教育、管理、服务等实践中自我的悦纳情绪体验。自我控制属于意志形式,表现出自主、自制,涉及到个人对于自己行为的监督和调节使之达到自我的目标,体现为遵循职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模式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回避和抵制有悖于师道尊严和职业操守的言行。此外,还表现在面对漫长的职业生涯时,能够承受一份担当与责任;当遭遇职业生活中的挫败与倦怠,去阻抗随之而来的失落与动摇,保持一份对事业的执着与希冀。[4]
辅导员专业自我认知包含着对自身所从事专业的体认,贯穿于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对其个人专业自我的生成具有重要作用。辅导员专业自我体验以其专业自我认知为前提,关涉到辅导员专业自信与否,对辅导员的专业自我的生成起到核心作用。辅导员专业自我控制则体现了辅导员能否坚持从事此专业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高校辅导员的角色认知冲突主要体现在高校辅导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自我认知能力。辅导员现有的角色均是指辅导员的社会角色,从辅导员自身以外来描述辅导员“是什么”,而鲜有辅导员对自我“是什么”的描述。[5]辅导员的社会角色扮演衡量着其外在的社会价值实现程度,辅导员对自我而言“是什么”的人的角色测度着其主体价值。然而,人们大多关注辅导员的社会角色,随着社会环境发生变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一定程度扩大了辅导员的工作范围,模糊了辅导员的工作边界。辅导员囿于社会思维定式,忽略其作为个体的“自我”认知,不可避免地在角色认知方面出现了角色认知冲突。一些辅导员对思想教育工作者的角色认知存在偏差,一方面源于辅导员工作职责,当前辅导员往往会被日常事务性工作所包围,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做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源于学生思想教育需求不足的误解。因此,部分辅导员就会出现严重的角色认知冲突。
由于一些高校对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界定较为模糊,使得不少辅导员承担了多项任务,经常要在各部门奔走。辅导员的工作要接受学校多部门的指导和干预,还要受到其他任课教师、学生的影响。此外,还要接受外界监督和问责。辅导员个人由于其工作内容的泛化、职责界限的模糊,加之对其角色定位的失当,常常陷于应对各种事务性工作中。长期如此,会加重辅导员工作量,同时使辅导员体会不到专业的成就感。因此,专业成就感体验的不足就会助长辅导员的职业压力,带给他们自卑、职业倦怠等不良的专业自我体验。
高校辅导员的专业自信体现在对其所从事职业所持有的执着与希冀,以及坚信能够实现其人生价值,在实践工作中表现为自觉遵循职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模式,回避和抵制有悖于职业操守的言行举止,并对所从事职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当前,由于对辅导员缺乏必要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及辅导员惯有的角色定位,使得辅导员专业发展常常受到忽视,制约了其专业发展动机,最终严重影响了其专业自信。一方面,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辅导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即一般科学知识、学生教育指导知识和学生事务管理知识;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即科研能力、学生指导服务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辅导员对其专业发展的关注度不够,部分辅导员缺乏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无法准确把握专业发展过程的基本规律,将其所从事的职业视作进入跳板。
辅导员角色规范逐渐明确:“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国家为辅导员所定的职业框架较宏观,要求辅导员短时间内掌握各种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高校辅导员要进行专业发展最终走向专业自我,须缩小其职业框架,梳理细分,形成重点突出、多层次的辅导员角色定位。
辅导员工作主要涉及到大学生从入校到毕业期间的各项环节,而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就是以其所涉及到的范围而进行。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包括: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该角色为辅导员角色的应有之义,辅导员应在工作中积极提高专业技能,坚持深入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成以思想教育为先导、政治教育为核心、道德教育为重点、心理教育为基础的专业化体系。第二,学生事务管理者和服务者是辅导员工作中最为烦琐、繁重的角色。辅导员应准确定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第三,学生工作的研究者。该角色并未得到普遍意识。辅导员要从烦琐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需要有科学的思想理论做指导。
第一,完善辅导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应坚持“严要求、高素质”的选聘标准,注重考察辅导员的各项专业技能。对于选聘进校的辅导员,要大力开展辅导员岗前培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促进辅导员的角色转换。第二,建立辅导员职责定位制度。新进辅导员在具有丰富经验的辅导员培养下,主要承担学生事务性工作,以熟悉学生工作各项内容。随着辅导员的成长,可逐渐承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对于学生工作的研究,要结合其自身教育背景做具体培养。第三,优化辅导员评价评审制度。高校应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考评制度,形成学生、院系、学校评价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辅导员岗位要求和特点,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常规工作与突发事件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优化辅导员评价评审制度。[6]
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这将有助于辅导员个体自身的专业发展。高校要引导辅导员进行科学的职业发展规划,提高专业发展意识。
结合辅导员专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各高校应积极引导辅导员进行职业发展规划。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要遵循以下步骤:第一,辅导员要确定发展方向。辅导员要结合自身发展特定,设定未来专业发展目标。然后综合主客观因素,最后明确具体的个人发展路径。第二,辅导员要为发展做好准备工作。辅导员在选定好自己未来的专业发展方向后,要积极地为发展做目标。第三,辅导员要适时地进行发展展望与前景评估。辅导员在选定好发展方向并为发展做准备工作时,要不断地结合自身在辅导员专业发展中的优势与不足,做适时调整。
辅导员在走向专业自我过程中,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职业发展规划技巧,主动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并在专业自我认知明确、专业自我体验愉悦的基础上提升专业自我控制能力,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保持一份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信念。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119.
[2]张典兵.教师专业自我发展的基本路径[J].基础教育研究,2009,(3).
[3]黄希庭.心理学导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86-87.
[4]唐志强.教师专业自我解析[J].教育评论,2010,(1):79.
[5]李春梅.论高校教师专业自我的缺失与确立[J].现代教育科学(现代教育科学),2010,(5).
[6]虞晓东.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对策与抉择[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