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大学学杂费

2013-12-02 07:45叶文心/著冯夏根胡少诚田嵩燕/译
教师博览 2013年5期
关键词:学杂费学费收费

[美]叶文心/著   冯夏根   胡少诚  田嵩燕/译

资料显示,民国时期的大学学费,相对于一般收入者而言,是十分昂贵的。能上得起大学的只有少数人。这些人从小学、中学一路上来,得连续多年承受相当可观的学费。在20世纪20年代,大学生每年的开支从220—400元不等。这个数字在20世纪30年代一直稳步上升。某些学校在抗战前夕已达到每年600元。以那个时候的水平,数百元在家庭收入中是相当大的一笔款项。曾四次来到中国的美国社会学家甘博在1926年对283个北京家庭的收入进行了研究,他的调查表明,北京大部分工薪家庭的收入每个月不到20元。

李景汉在1928年所做的关于体力劳动者和手工业者的独立研究在很多方面证实了甘博的结论。

虽然这些数字主要针对的是北京地区的情况,但对更大范围的情况也有参照意义。甘博指出,工薪是当时第一重要的收入来源,占家庭总收入的73%。当时中国城市一个中等规模的家庭平均有四口人。一般家庭的平均人口则是4.6人。这些工薪阶层的家庭——其人口接近北京城总人口的三分之二——每年的总收入少于300元。而同时,在北京近郊燕京大学注册的学生,单是住校十个月一个人的费用就在350—400元之间。

学杂费构成大学费用中很主要的一部分。讨论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学杂费,不但要考虑20世纪20年代与30年代的区别,还要考虑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差异。民国时期,除了高等师范学校(国立北京师范大学和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其他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要收取学费。在20世纪20年代,由国家资助的公立教育机构每个学年的学费是40—60元。国立北京大学,这个从清朝京师大学堂演变而来的最重要的公立教育机构,是公立学校里收费最昂贵的,学费1917年是60元,20世纪20年代一直保持在这个水平。

清华在1927年的学费是40元。清华在1927年由庚款留美预备学堂改组成为大学。

南京的东南大学是长江下游唯一不以工科为主的公立高校。东南大学在1923年的学费是40元,并且为了回报江苏省财政厅对学校的支持,对江苏学生只收取一半的费用。

上海的南洋公学取法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建制,以工程技术管理学科为主,学费只收30元。

私立高校大约有二十几所,包括本国学校和教会学校,它们收费比公立大学高得多。20世纪20年代,私立高校的学费在70—100元之间。周恩来的母校——天津的南开大学及上海的复旦大学,学费都是100元。福建的厦门大学,由在东南亚致富的海外华人陈嘉庚捐资创建,学费70元。上海的同济大学是一所有德国背景的医学与工程技术大学,学费极高,每学年为210元。在这十年间,主要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没有明显的增长。实际上,无论名义上的学费是多少,北大和清华学生在1928年之后如果不交学费或交不出学费,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学生们强调,民国作为一个共和国,国民们应当有免费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公立大学应该是开放的,并且是属于公众的。两校的校方在这个问题上跟学生们的看法一致。因此,北方各主要公立大学的注册处在收取学生学杂费这件事上显得游移不定。

与此同时,国民党人在各省会城市新建的公立大学,如杭州的浙江大学、武汉的武汉大学、广州的中山大学,其学费之低也十分引人注目——每学年仅20元。

在南京政府时期,这些教育机构迅速在生活费用较低的省城招收了相当数量的学生。国民党所创立的一些党校——如用以训练高层党政干部的国立中央政治学校——不但不收学费,还免费提供食宿和制服。

另一方面,私立大学的收费在20世纪30年代上涨。

当北京和各省城的主要公立大学减低并放松收费规章的时候,上海和天津的私立学校却提高了学费,并加紧了收费工作。同时,当公立大学对交不出学杂费的学生采取一种宽大态度的时候,上海的私立大学却逐渐形成了一种惯例:给学生送措辞严厉的付款通知单,要求他们按时交费,威胁他们如有拖欠会加上罚款,有时甚至不允许注册上课。

除了收学费,私立大学还特别规定了针对学生们各种行为的不同的杂费或罚款额度。注册迟到要加费,更改选课单也要加费。补考或大考请假等等更要另外加费。有的学校还收取一些特别的附加费用。上海沪江大学的一年级新生要交10元的“入学费”。复旦的新生要交5元的“入学考试费”及10元的“建筑建设费”。同大夏大学相比,复旦的建筑费还不算昂贵,因为大夏的“建筑建设费”是每名学生每学年10元。

在那个学潮不断、社会动荡的时代,公立和私立学校都有一个惯常的做法:在学生入学时收取25元的“破坏保证金”。如果一名学生从大一入学到大学毕业,在校期间从来没有打碎过教室的玻璃,也没有破坏过学校的设备,能平安无事地离校,那么这笔保证金在毕业时就会退还。实验室设备、乐器、体育器材、医疗、校园报纸及学校年鉴都要收费。这些费用总计每学年10元左右,实际收费视情况而定。私立学校还收取图书馆使用费。复旦大学的“图书馆费”是每学年6元,厦门大学4元,沪江大学10元。而公立大学的图书馆则是向公众开放的。

因此,民国时期关于高校收费的一些特别恼人问题,通常与私立大学有关,与公立大学无关。厦门大学和燕京大学这样的私立大学,在20世纪30年代带动大学开始收很高学费。这些私立大学还以各种借口加收杂费,并且收费的时候毫不手软。在南京政府时期学生所受不同收费方式的影响,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受益于国民政府在首都及南方城市——如杭州、武汉、成都和广州——所设立的低学费、低生活费的大学;另有三分之一受益于北方公立大学行政机构的弹性收费;剩下的三分之一学生集中在上海和天津这两个大都会的私立大学里,一方面要按时缴纳昂贵的学费,一方面还得对付这两个城市生活上的高消费。

(胡新华摘自《民国时期大学校园文化(1919-1937)》,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责编:向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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