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 张鹏
电信能力开放之海外范本开放合作与固有利益难两全
本刊记者 | 张鹏
点评专家:
山西移动数据产品部 ....................尚 斌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张小东
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程德杰
案例
最近,Vodafone与BAE系统公司建立为期5年的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研发一系列企业安全解决方案。双方计划推出“沃达丰移动威胁管理器”——基于云计算服务,旨在对抗企业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所受威胁的新产品。它可以监控进出移动设备的数据流量,保护设备免受恶意攻击并屏蔽掉不良信息。预计该产品将在2013年春季推出,并将由Vodafone的全球企业客户率先使用。
点评
张小东:该业务实施难度很大,监控流量大小并不能达到避免移动终端遭受恶意攻击的效果;并且市场潜力小,国内有360等类似免费产品可以有效屏蔽不良信息,让企业客户为此买单不现实;对于SP依托运营商恶意扣费,这个也不是技术手段能够解决的;另外最值得避免风险的移动支付和网银等应用,也不会依靠外部系统实现用户访问安全。
程德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用户重视;而当前智能手机App对用户隐私信息的滥用,更加剧了用户对安全问题的担心。Vodafone联手BAE推出移动终端安全服务正是应了这种需求。另一方面,目前移动互联网应用安全领域尚未出现巨无霸型的企业,各移动互联网安全企业仍处在成长和市场竞争的初级阶段。Vodafone此刻介入这个领域,一方面时机合适,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其用户优势,比较容易打开局面。
对Vodafone而言,移动应用安全领域经验的缺乏,也许是其在BAE合作中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Vodafone自身意愿而言,显然不愿意成为合作中BAE的跟随者;同时,如何通过与BAE的合作,提升Vodafone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理解和把握,进而独立开发和应用仍是Vodafone所面临的课题。
对于国内电信运营商来说,移动互联网安全理念的普及,也许是运营商们成功推广此类业务的前提;同时,面对国内互联网安全领域竞争的无序和乱象,如何找到一个真正的合作伙伴,对国内的电信运营商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案例
日前Vodafone与Visa已经签署全球伙伴关系,开发以沃达丰为品牌的手机支付项目,借此为全球3.98亿用户提供手机支付服务。双方将基于Visa预付费方式面向消费者、合作伙伴、发行商等提供移动支付的开放平台,允许商务用户使用Vodafone的移动钱包来开展业务。沃达丰正与大量服务提供商进行协商,一系列的移动支付服务都将包括在Vodafone新推出的虚拟移动钱包里。
点评
尚斌:在国外,移动支付已经被广大客户所认可,业务普及率迅速提高。同时,由于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均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巨大的市场机会,容易形成跨界合作的局面共同开拓市场。但在国内,由于电子商务起步晚,民众对移动支付的安全性还普遍怀疑,运营商、金融机构基于主导产业的考虑,分别提出了自己支持的标准,对市场的开拓没有形成合力,造成业务发展相对缓慢,国内运营商的支付类业务进入成熟期的窗口也显得更为漫长。
张小东:该项业务前景良好,可以为运营商带来明显的营收增长和未来在客户生活氛围中的影响力。对于中国运营商意义重大,如果能成功借鉴Vodafone的基于Visa预付费支付业务规范和流程、商业模式,不仅能提高终端客户对运营商品牌的黏度,同时还能明显降低目前存在的大量用户欠费和坏账可能。
程德杰: Vodafone和Visa联手,是充分利用了Vodafone和Visa各自的优势,但合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客户的使用意愿以及支付的安全性。客户消费习惯的培养以及构建安全的移动支付交易体系,仍是Vodafone和Visa当前首要解决的问题。Vodafone与BAE的移动安全合作,为Visa的移动支付合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条件和保障。Vodafone与Visa的合作,无疑对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具有标杆和指导意义。但与国外不同,国内的移动支付业务运行和推广,涉及到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行业之间的利益格局和主导权之争,是目前困扰国内移动支付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电信能力开放是电信运营商长久以来的热门话题,伴随运营商的一站式信息服务导向愈加明显,电信能力开放被提升至企业战略的重要位置。其实现方式也由起初的开放API接口、引入第三方能力等逐渐延伸出更多的非API模式,比如提供平台应用、网络资源、计算资源甚至用户信息等等。
对于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而言,电信能力开放将是一个逐渐摸索的过程——开放什么、如何开放、开放程度等都需要运营商在不断实践中得到结论。本期专题搜集了国外多家运营商在电信能力开放方面的最新动向,邀请业界专家对其合作模式、业务前景以及实施难度进行点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能够为国内运营商的电信能力开放之路带来些许启发。
案例
目前,为了促进当地的电信服务普及量,缅甸决定除原有两大国内运营商缅甸邮电公司和Yadanapon Teleport以外,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再发放两张电信运营牌照,这两张牌照的归属将在今后几个月内确定。预计电信合同的增多将促使该国(农村和城市地区)移动通信网络的广泛部署。根据评估牌照招标投标人的规则规定,到2016年,这些运营商必须为该国80%的地区提供电信服务。
目前已经约有80家公司来自国内和国际的电信运营商申请运营牌照,取得牌照的运营商预计将在六个月内于缅甸开展业务。RedLink Communications副主席MinSwe Hlaing指出:“这标志着电信业的开放,它很快就会成为一个更加以市场为导向的行业。市场中将会出现竞争,消费者也将有机会选择服务提供商。”
点评
张小东:中国三家运营商在国内大部分省份的移动网络(3G网络)覆盖率都已经超过99%,与缅甸现状差异较大,不需要通过增发电信牌照的方式吸引海外运营商来投资移动网络。同时根据电信条例,海外运营商也不能独资获得中国的移动基础网络牌照,因此借鉴意义不大。倒是目前工信部筹划的移动转售牌照,如果能够及时推出,将有可能大大促进电信业整体服务水平和网络质量的提升。
程德杰: 缅甸国内政治局势和经济发展,对其国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带来了新的机会。但就缅甸国内目前的移动通信市场水平而言,由于缅甸长期处于西方的封锁和禁运之中,自身战乱频繁,经济水平较低,尤其是国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其电信基础设施水平也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
因此,参与缅甸国内移动通信运营的电信运营商,必须在几乎空白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其骨干网络和接入网络,而要达到缅甸政府80%的覆盖目标,其投资将会十分巨大;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受制于其国民收入水平,其潜在的用户发展能力,和ARPU将会是运营商所面临的最大风险。
对国内电信运营商来说,全球化经验极为缺乏,而没有全球化布局和全球运营经验的电信运营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劣势。
虽然目前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仍是全球最赚钱的电信运营商之一,但这更多的是中国经济增长和人口红利的结果,而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趋稳和人口红利进入收窄期,中国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和利润增长将会放缓。在这种情况下,走出国门未来将是国内电信运营商的惟一选择。但如何走出国门,仍需中国电信运营商积极探索。
案例
日本最大运营商NTT docomo日前正式进军电子商务业务,在其定制的手机上提供一项名为D-Shopping的电子商务业务。D-Shopping中出售的商品以快速消费品为主,包括水、饮料等食品、清洁剂、洗发水等生活用品,以及有机蔬菜直销商品等共计10万件商品。运营商发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好处是,用户可以直接用手机话费购物,支付流程空前便利。
虽然做手机购物的企业有很多,但docomo的优势在于:1.在D-shopping购物时可以使用手机用户购机时的登记信息,所以不用另外注册。2.可以通过电话费支付不需要信用卡。3.docomo用户通过较长时间的使用,对docomo熟悉且有信任感。这几点优势都大大提升了手机购物的便利性和降低了难度,是很利于老人使用的。docomo在移动电商领域的野心并不止于此。docomo近期正准备收购日本著名的时尚购物网站magaseek.com,以进一步拓展其手机购物业务。后者是一家在日本东京上市的电子商务公司。
点评
尚斌:手机话费支付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不需要单独开通账户,对于小额支付非常方便,这也决定了该项服务有一定的市场。这也是电信运营商“开放”战略的重要一项能力。早在2003年,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已经开始尝试以手机话费进行快速消费品的小额支付。此次,推出的D-Shopping服务出售的商品仍然以快速消费品为主,但与此前移动和联通的运营模式不同的是,这属于运营商自己发展的电子商务,而非此前以支付流程空前便利为谈判条件,成为其他电商网站的合作者。
由于运营商的品牌效应和企业形象,可以为销售的快速消费品的产品质量进行信用担保,因此更容易让客户认可。但在国内,手机话费的支付方式已经成为非主流手段,主要是话费支付的代计费模式由于税费因素转嫁给客户的成本过高,抵消了便利的优势,同时过去SP消费陷阱让代计费模式的信誉大打折扣,因此实施难度较大且不值得借鉴。
程德杰:NTT进军快速消费品,是充分利用了其现有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粘度,从其快速消费品业务设计的出发点上来说,值得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学习。另一方面,国内的电信运营商早已经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但始终不能形成规模效益,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电信运营商极度缺乏电子商务管理和营销的专业人员,而电信运营商目前的公司治理架构,也不太适应国内电商竞争的环境。
国内的电信运营商不宜盲目模仿NTT的举措,而应从理解NTT进军快速消费品的思路着手,开发出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和用户粘度的业务来。
张晓东:在国内如果从事运营商直售业务,可能会涉及到大量的配送等服务系统成本,从目前中国电信114商贸服务提供直售业务经验来看,基于服务成本、配送成本、客户心理等维度考虑,仅局限于高增值高价格空间的商品,不适用于低价格的快速消费品。国内电信运营商还是依托其他直营企业,如亚马逊、京东、淘宝等从事相关商品代付服务较为现实。
案例
全球电信业对“哑管道”的争论还没有停休,法国电信Orange与谷歌的交易可以让运营商们稍微松一口气。2013年2月初,谷歌同意向Orange额外支付流量费用。双方对外公开的信息极其有限:合作时间至少一年,谷歌向Orange支付的流量费用将用于维护网络,以确保用户能够快速访问谷歌的内容。应该说,Orange在从“哑管道”向“智能管道”转型的过程中,成功开辟了“双向收费”的先例,让近些年不断大幅度挤占带宽的内容提供商付出了“代价”。这种向内容提供商收费的做法是趋势还是特例,其能够形成电信运营业新的收入来源,而其他内容提供商是否又会效仿这一做法呢?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在于,这次双方间的交易有着并不普遍的背景,那就是待开发的非洲市场。
点评
尚斌:正如文中分析的,“这次双方间的交易有着并不普遍的背景,那就是待开发的非洲市场。”对于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说都是待开拓的新型市场,一种新型的商务合作模式的推出没有任何的障碍。
但对于一个双方都是成熟的市场来说,则没有合作的基础。尽管电信运营商纷纷在抱怨OTT应用占用了大量的带宽资源却只支付了少量的费用,但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说,这已经是既成事实,更何况,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从骨子里面认为,如果没有OTT应用,运营商的管道价值将无法体现,因此这种模式的发展前景并不看好。
在国内,便是这种情况。相对于国外的运营商,国内运营商处于大规模的网络建设期,成本压力更大,因此,对于OTT应用的不满将更为突出,但是,由于竞争水平一点也不亚于国外运营商,竞争格局还没有达成动态平衡,因此也不会有运营商会强硬地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缴费接入,推出“双向收费”的先例。因此,国内运营商可借鉴此模式,但是实施难度之大将超出想象
程德杰:法电向谷歌收取流量费用,与最近三大电信运营商和腾讯之间有关“微信”的谈判类似;有人认为“法电-谷歌”模式开拓了电信运营商流量经验的新思路,开辟了运营商后向收费的先河。但事实上,电信运营商能否成功向互联网运营商收取流量费用,取决于双方在互联网服务领域的博弈能力,归根到底,在于其对最终用户的掌控能力。其次,电信运营商能否成功收取流量费用,还在于其智能管道的建设水平。智能管道的流量识别,内容识别,差异化承载以及计费模式等,都是电信运营商能否成功收费的关键。最后,电信运营商能否向互联网服务商成功收取流量费用,还要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在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电信运营商根据流量价值来选择性地承载互联网内容,是否构成了对其他互联网内容服务商的歧视,这在不同的国家,也许会有不同的法律解释;而对于付费的Google们来说,其付费行为是否构成了对用户信息的垄断,仍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
至于国内电信运营商和腾讯谈判的前景,个人观点,基于运营商在国内的垄断地位,很有可能双方会达成妥协,微信会成为电信运营商的增值业务之一,在这种大前提下,运营商通过和腾讯分享利润实现共赢。
案例
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
(MVNO)最近一段时间被炒得火热,一时间苏宁、国美、腾讯、百度、联想都成为首批国内MVNO名单中的热门人选。成立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不仅有助于促进电信业由垄断走向开放,同时新进入者也将能够有效地摊低3/4G建网成本,促进电信服务业的再创新。
不过在国外,MVNO不仅仅是通信局外人的热衷,地道的电信运营商也有意参与其中。据国外媒体报道,成立不足2个月的T-Mobile子公司GoSmart正在积极备战其未来的移动虚拟网络运营业务,目前服务正在测试阶段,预计有可能在2013年一季度面向全美推出服务。而另外一家美国运营商Sprint旗下的Virgin和Boost Mobile两个公司,已经在提供性价较高的数据流量包和免费通话的月套餐计划,
据外媒报道,GoSmart即将推出每月56美元的月套餐服务,该服务可享受无限制的国内通话、短信和5GB的3G网络流量,若流量超过限制将会变为2G。事实上,这和T-Mobile现行的35美元的月套餐服务大致相同,只是35美元套餐的网络服务被限制在了2G网络上。
点评
张小东:移动转售业务对于整个移动通信行业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以及对移动运营商增加客户服务渠道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考虑到目前中国的移动客户渗透率已经较高,而3G客户渗透率较低(2012年底中国的移动客户规模超过11亿户,3G客户渗透率刚超过20%),如果推出移动转售牌照,最为现实的选择不是发展新移动客户,而是将2G客户转换为3G客户,与中国电信运营商渠道互补性较强且无移动互联网运营平台的苏宁、国美等与中国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对于运营商来说很可能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而对于有着巨大移动互联网营运能力和平台、渠道能力同等强大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巨头来说,这何尝不是一个极好的成为中国移动互联网运营商一哥的机会。如果这些移动互联网巨头拿到移动转售牌照,能够开展非制约3G、4G移动业务体系运营,3~5年能够提高中国3G客户30~50%的渗透率并不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情。
程德杰:这个情况和目前国内的“移动转售业务”环境十分相似,T-Mobile通过成立MVNO子公司,有助于在新的品牌下开展新的服务,并有可能采取比较激进的市场策略来争夺客户;而不至于受原有公司品牌和客户群的限制,这一点值得国内电信运营商效仿。
但国内电信运营商要成立自己的MVNO,仍受制于政策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态度。在中国国内,电信运营商现有市场竞争格局下,管理层引入“移动转售业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激活市场竞争,而电信运营商自己成立MVNO,恐怕有违管理层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