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艳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市300071)
在新的历史阶段,农民收入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提高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个中心议题,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本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大难点。只有解决农村居民收入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稳定、农民小康和农业现代化,才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研究宁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不仅对民族团结、地区稳定,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宁夏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674.9元,年均增长15.5%。[1]2011年,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5410.51元,同比增长15.7%。2012年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6060元,比2007年增长90.5%,年均增长13.8%,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但横向来看,与其他省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宏观经济运行数据中,有关农村居民收入的一组数据表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增长14.9%。在全国各省份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这一水平线的共有12个,全部为经济发达省份(或城市)、沿海省份或东北三省,宁夏位列第23名,倒数第九,排在其后面的是广西、新疆、西藏、陕西、云南、青海、贵州、甘肃。[2]宁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表现如下:
1.川区与山区①农民纯收入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致使宁夏经济飞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也持续增长,但川区与山区农民收入差距却出现了扩大的趋势,见表1。总体上看,1990~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608.13元增长到5410.51元,增长了8.9倍,年均增长率为12.2%。其中,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815.79元增长到2011年的5633.6元,增长了6.9倍,年均增长率为11.9%;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385.44元增长到2011年的3211.7元,增长了8.3倍,年均增长率为13.9%。无论是增长倍数还是年均增长率,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区和川区,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和山区,川区与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有缩小的趋势。
表1 1990~2011年宁夏川区、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单位:元
由表1可以看出,1990~2011年间,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990年,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山区的2.12倍,2000年是2.77倍,2011年缩小为1.75倍,川区与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有缩小的趋势,但山区与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2.川区与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农业收入所占比重逐渐降低,而非农收入(工资性收入与转移和财产性收入之和)所占比重逐渐上升。如表2所示,比较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和非农纯收入,纯收入1990年为815.79元,2011年为 5633.6元,年均增长率为11.9%;而人均非农纯收入从1990年的62.64元增长到2011年的2656.4元,增长了2593.76元,年均增长率为21.1%。增长率上的差距表明,非农收入对川区农民收入增长而言越来越重要。
(1)工资性收入的变化。从表2可以看出,宁夏川区农民工资性收入1990年为人均22.55元,2011年为人均2157.8元,年均增长率为26.76%,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1990年为2.8%,1998年为19.4%,2005年为 25.6%,所占比重增加,说明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宁夏山区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1990年为0.49%,2005年为 36.15%,2011年增长到54.3%,表明工资性收入对山区农民收入起着决定性作用,增加工资性收入可确保山区农民增收。
(2)转移和财产性收入的变化。从表2可以看出,1990~2011年宁夏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转移和财产性收入从40.09元增长到498.6元,年均增长率为13%,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5%增长到了2010年的8.9%。同时,1990~2011年,宁夏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占非农收入的比例,从1990年的64%、1998年的21%下降到了2011年的18.8%,说明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对宁夏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越来越小。宁夏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转移和财产性收入所占的比例,1990年为6.5%,1995年为6.6%,2000年为4.5%,2005年甚至增长到14.4%,说明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对宁夏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不断增强。
表2 1990~2011年宁夏川区、山区农民收入分类单位:元
(3)家庭经营收入的变化。从表2可以看出,1990~2011年宁夏川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不断增长,家庭经营收入是宁夏川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川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从1990年的753.2元增长到2011年的2977.2元,年均增长率为8.54%;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815.79元增长到2011年的5633.6元,年均增长率为11.9%。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与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相差不大,说明宁夏川区农民收入结构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川区农民收入的依靠。1990~2011年,宁夏山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从1990年的358.65元增长到2011年的1063.8元,年均增长率为7.6%;人均纯收入从1990年的385.44元增长到2011年的3211.7元,年均增长率为13.9%。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远高于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率,说明家庭经营收入不再是山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对农民纯收入数据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即使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大于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川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值仍然远高于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值。在收入来源方面,川区农民的收入结构开始发生变化,收入来源向多样化转变,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收入是川区农民增加收入的两大依靠,而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是山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3.不同收入组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差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在进行收入分配公平测量时,经常会使用五等分法,我国学者在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时也经常用到这种方法。具体操作过程是:利用农村住户调查分户资料,将全区农户按收入由低到高排队,进行五等分分组,每20%的户划分为一组,排位处于前20%的农户属于最低收入组,依次排序,排位处于后20%的农户属于最高收入组。
1990年以来,不同收入组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表3)。从五等分农户收入增长的情况看,1990~2010年间,最低收入组人均收入增长了404元,年均增长率为6.7%;次低收入组人均收入增长了924元,年均增长率为9.1%;中等收入组人均收入增长了1345元,年均增长率为9.7%;次高收入组人均收入增长了2164元,年均增长率为11.4%;最高收入组人均收入增加了5898元,年均增长率为15.5%。最高收入组增长的绝对值比最低收入组高5494元,无论是增长的绝对值还是增长率,最低收入组与最高收入组之间都有很大差距。另外,高低收入倍数的变化也可以说明收入增长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如1990年最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组的6.3倍,2000年为14倍,2011年为10.1倍。最高与最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当前宁夏农村人口1/3多的高收入组人群获得了近2/3的农村纯收入。
4.在农村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增长无论是增长比例还是增长绝对量都是最大的。对表2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在川区与山区农村居民的各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无论是增长比例还是增长绝对量都是最大的。1990年川区农民工资性收入为22.55元,2005年就上升到918.95元,2011年达到2157.8元,所占比重从1990年的2.8%上升到2011年的38.3%,上升了35.5个百分点,绝对量增加了2135.25元。1990年山区农民工资性收入为1.88元,2011年上升至1743.1元,所占比重从1990年的0.5%上升到2011年的54.3%,绝对量增加了1741.22元。由此可知,工资性收入成为各项农民收入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然而,家庭经营收入的地位则下降了,川区农民 1990年为 753.2元,2011年增长为2977.2元,所占比重从原来的92.3%下降到52.8%。山区农民1990年家庭经营收入为358.65元,2011年上升到1063.8元,所占比重从原来的93%下降到33.1%。
表3 宁夏农村不同收入组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差异单位:元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农村居民收入仍然主要依靠家庭经营收入,但其在增加农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方面所起的作用在变小;第二,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增加,对收入差距起决定性作用;第三,转移和财产性收入也逐渐成为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不容忽视的力量。
1.地缘位置因素造成宁夏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地缘位置指的是地理位置以及与地理位置相关的气候、自然资源、物质基础、人文条件等因素。地缘因素是造成农村居民区域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宁夏银川市位于北部地带的川区,地处河西走廊,号称“塞北江南”,公路、铁路、民航四通八达,交通运输十分方便,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家庭经营收入渠道丰富,农民收入水平较高,但面积较小,仅占全区总面积的8%。而位于南部地带的西海固地区,干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严峻的自然条件极大地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农户收入处于国家贫困线以下,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目前还有30万人口尚未解决基本温饱问题,处于绝对贫困状态,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地区之一。
2.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宁夏农村人口众多,汉族回族人民杂居,川区山区经济发展不协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农民收入也有了阶层划分。地处川区的银川市交通发达,信息通畅,社会经济各方面发展在全自治区处于领先地位,其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水平较高,二三产业发达,给当地及周边地区农村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岗位。2010年,银川市生产总值达到7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总量是2005年的2.8倍,增速高于全区同期增速1.4%,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6180元,比2005年增长76%。[3]2010年石嘴山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0亿元,增幅达到13%,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845元,比上年增长10%。[4]而位于南部山区的固原市自然环境恶劣,地形复杂多样,可耕地面积少,荒山秃岭面积较大,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另外地理位置偏僻,距离银川市较远,即离政治经济中心较远,二三产业发展落后,所占比重不高,全市面积和人口约占整个自治区的1/3,而地区生产总值仅44.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546元。2010年吴忠、固原、中卫三市地区生产总值合计 464 亿元。[5]、[6]、[7]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根据《宁夏统计年鉴》,2010年宁夏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省区行列,2010年宁夏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有56万,占宁夏总人口的9%,[8]一些地区老年人口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甚至高于人口递增速度。在社会经济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宁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同时,宁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制度不完善,无法使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农村医疗的种种益处。然而,在宁夏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许多农业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导致很多农民“务农无地,务工无岗,社保无份”,仅仅依靠低价的征地补偿维持生活,尚无长远之计。
4.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滞后。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具有很大的决定性作用,进而使收入水平产生差异。舒尔茨认为“:在解释农业生产增长量和增长率的差别时,土地的差别是最不重要的,物质资本的质的差别是相当重要的,而农民的能力的差别是最重要的”。[9]由表4可以看出,农民受教育程度高低与农村居民收入高低有着直接的联系,教育对贫困有着显而易见的消除作用。受教育程度不同,人均纯收入也存在很大差别,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比文盲半文盲人均纯收入高900多元,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深度全部为零。素质高低是影响农村劳动力弃田务工、从事非农产业后能否获得较高收入的主要因素。文化素质较低的劳动力可选择的行业较少,就业范围狭窄,经营能力弱,收入来源单一;而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可以更快更好地适应从农业生产到非农务工身份的转变,对工作性质的转变也有很强的适应性,从而能获取较高的收入,这样收入差距会继续扩大。因此,大力发展并普及农村教育,强制进行农村基础教育,将对降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产生重要影响。
表4 2010年固原市不同家庭特征贫困指数
5.家庭人口因素制约农民收入的提高。超生与贫穷向来是对“孪生兄弟”。地处西北内陆的宁夏是回族同胞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特别是位于宁南山区的西海固地区,这里的百姓生活曾经“苦甲天下”,这里也是宁夏超生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并进行人口规划,全区人口增长减速,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宁夏人口出生率为14.2‰,自然增长率为9.7‰,均高于12.3‰和5.2‰的全国平均水平。[10]宁夏是回族同胞聚居地,回族人口约占宁夏总人口的33%。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考虑到少数民族特殊的宗教信仰、生活地域等因素,并没有对少数民族成员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这对减少计划生育工作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开展,但也造成了全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快的增长速度。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宁夏汉族人口增长13.34%,比重由2000年的65.47%下降到64.5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7.73%,比重由2000年的34.53%上升到35.42%,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仍高于汉族。[11]人口出生率过高,增长过快,使之陷入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由表5可以看出,农村家庭人口数的多寡影响着农村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低收入家庭的劳动力要赡养的人口较多,高收入家庭的劳动力赡养负担较轻。由此可知,控制家庭规模,减少家庭出生人口,对解决贫困、增加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计分析发现,4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纯收入比7人家庭高1400多元,贫困发生率明显低于7人家庭,相差达到二十多个百分点。我们认为,3~4人家庭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农户规模。
表5 2010年固原市不同家庭特征贫困指数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理论,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人们脑力和体力上的差别以及家庭需赡养人口的不同,会存在一些人、一部分地区所获得的比另外一些人、另外一些地区多些,那么这些人、这些地区就比较富裕。邓小平同志在阐述按劳分配理论时也说:“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12]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存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从社会发展历史看,它必然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是无法消除和躲避的,是客观存在的。但从我国实际出发,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积极改善和健全农民收入分配体制,杜绝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减少灰色收入。为解决宁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宁夏自治区政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按照国家政策导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充分利用行政手段与市场调节,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彻底妥善解决收入差距问题。
1.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缩小地区差距。协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加大对宁南山区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响应国家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自治区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快区域经济整合速度,促使区域经济增长进入协调发展轨道,使各区域之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缩小区域农民收入差距。一方面,对于宁夏先富地区或乡村,如川区较富裕的地区,可将自己的影响力辐射到周围落后地区,以自身的快速发展为榜样,刺激并带领周围地区或乡村共同发展。贫困的地区或乡村要积极主动与较为富裕的地区或乡村开展互惠互利、互帮互助的合作。另一方面,加强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宁南山区的广大农村。这些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环境恶劣导致经济落后,经济落后导致基础设施薄弱,基础设施薄弱又导致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又导致自然环境更加恶劣,结果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要破解这一恶性循环,必须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改善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应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目前在宁夏,农民素质低下是制约农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的关键因素。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动农民学习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是落实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首先,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在宁夏常住人口中,文盲(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91737人,文盲率(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2%。[13]农村教育人力资本投资现状已经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的要求了,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属于体力和传统经验型劳动者,缺乏现代农业知识和非农就业技能。其次,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农民提高自身科学技术素质的有效机制,可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发展宁夏职业技术教育需要依靠自治区各大中专院校的力量,各大中专院校应结合当地产业,继续增强职业培训的实用性和技术性,注意增强农民使用先进农业技术的能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保证每个农村学员都熟悉各种先进技术并熟练掌握各种先进职业技能,培养新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懂市场的新型农民。再次,积极发挥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作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是实施惠农政策和科技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党的各项政策都需要通过这支队伍来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和贯彻落实,科技兴农的战略部署要依靠它们来实施完成。宁夏南部山区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农民素质不高,面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会有抵触心理,这就需要依靠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来加以引进、传播、推广、普及,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用现代农业科技武装起来的新型农业劳动者大军。
3.转变地区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自治区政府应积极主动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增加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就业。根据2010年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第一产业增加值118.94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9%;第二产业增加值609.98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7%;第三产业增加值475.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9.4%。普查结果表明,在政府有效的政策调控下,宁夏二三产业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所占比重已经超过第一产业,与之对应的农民收入中工资部分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但是,二三产业发展缺乏内在动力,农民增收后劲不足,甚至一部分农民收入仍然主要依赖传统农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向城镇转移,相关措施包括:
(1)提高宁夏城镇化水平,以此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现阶段,宁夏乡镇企业的发展要鼓励并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挥农村地区农业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特点,发展一些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另外,要结合宁夏特有的资源优势,发展一些原料充足、产品附加值高的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
(2)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宁夏农村地区,尤其是西海固地区,由于经济落后,眼界狭窄,思想封闭保守,人们宁愿待在家里务农,也不愿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所以,要充分利用这部分“待在家里”的劳动力资源,必须想方设法转变他们的思想,宣传外出打工的好处,将之转移到城镇中去打工,以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低收入贫困群体一直受到国家的关注,国家也一直在加强对低收入贫困群体的救助与扶持力度。要彻底、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在继续落实对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政策的同时,最重要的是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在宁夏大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宁南山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很落后,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绝大多数农民仍然是依靠土地或儿女养老,只要出现重大疾病或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整个家庭就很容易陷入经济困境,因老返贫、因病返贫、因学致贫现象大量存在。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防止收入差距拉大,就不能抛弃弱势贫困阶层,而应使弱势贫困阶层享有平等的保障,这就需要自治区政府全力建设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障体系。
5.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自治区政府务必本着对中华民族未来负责的态度,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尽心尽力做好计划生育和人口工作。人口过多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人口过多会导致就业压力大、环境承载压力大等。面对当前全区农村存在的人口发展问题,自治区政府应高瞻远瞩,制定适合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计划和政策,用科学合理的态度重新定位人口发展策略。当前,自治区政府应大幅提高“少生快富”政策的家庭奖励标准,在中南部地区推行“少生快富”整村推进工程,提高人群覆盖率,各政府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优先向“少生快富”家庭倾斜,以实现控制人口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双赢的目标。另外,还要加大教育优惠力度,使“少生快富”项目户的子女在升学考试、选校择校方面得到优惠。
注释:
①本文研究的川区包括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惠农区、平罗县、陶乐县、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城区和中宁县;山区包括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径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盐池县和同心县。
[1]宁夏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65-68.
[2]农村经济绿皮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19-224.
[3]银川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88-93.
[4]石嘴山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102-103.
[5]吴忠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92-96.
[6]固原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112-115.
[7]中卫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74-77.
[8]、[10]、[11]、[13]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2012-02-28).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dfrkpcgb/t20120228_402804334.htm.
[9]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243-249.
[12]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M]//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