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发展现状与促进对策

2013-11-21 20:07刘汉文支菲娜
声屏世界 2013年8期
关键词:创作

□刘汉文 支菲娜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传播平台的高速发展,微电影、网络剧等网络视听节目逐渐受到用户的热捧和资本的追逐,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参与其制作和传播,成为新媒体时代新的热点。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这个领域也显现出一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加以规范和引导。

微电影的发展特点

一、多样化的传播途径使得关注度迅速提升。个人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子显示屏等小屏幕终端的发展,打破了视频观看的时空局限,为微电影的繁荣打下坚实基础。视频网站和社交网站上传、浏览、分享、下载的自由性,为微电影的传播提供了极好平台。社交网站通过转发和分享功能,产生传播的乘数效应,并通过引发话题与反馈获得更广泛的传播。尤其是微电影互动性强的特点,使其用户数量日趋庞大。粗略估算,近几年来各大视频网站在播的微电影作品吸引了网民数十亿次点击。以优酷网为例,其线上微电影累计点击率逾3亿次。《11度青春》系列中的《老男孩》自2010年10月上线,至2012年11月11日,仅在优酷网就已播放5017万次。姜文2011年执导的微电影《看球记》,上线三天点击率突破1000万次。2012年优酷网新制微电影中,《冰河世纪2012》的点击量为1160万次,《交换旅行》点击量为1056万次。

微电影的巨大受众群引起传统电视播放平台关注,亦使其获得更多渠道和更广范围的接收终端。目前,央视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开始播出优秀的微电影作品,如《神魔大陆》《爱@桐乡》等。部分省级卫视频道也推出专门播出微电影的栏目,如陕西卫视的《华夏微电影》、青海卫视的《幸福微剧场》、重庆卫视的《星电影》等。

二、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制作传播。微电影的传播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其制片方式从由影视爱好者个人或者小工作室操刀,逐渐向由大型影视机构和资金雄厚的视频网站组织转变。传统影视制作机构、影视院校、地方政府、视频网站、视频制作团队都积极参与微电影的制作与传播。中影股份公司早在2007年就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选择一家著名视频网站合作,制作播出微电影。迄今为止,该公司已完成《11度青春》系列、《7电影》系列等的创作。各视频网站也打造自有的网络剧、微电影品牌。如优酷网的《泡芙小姐》系列、腾讯网的《美丽的梦》系列、新浪网的《四夜奇谭》系列,爱奇艺网的《城市映像》系列、酷6网的《青春期》等。

微电影的传播范围日益广泛,使得其创作人员从以普通导演、演员、影视专业学生为主,发展到知名导演、当红演员踊跃介入。如姜文、范冰冰、张国立、黄磊和黄渤等,他们推出的微电影作品,往往更容易受到社会关注。微电影的投资规模也迅速提升,《伦敦魅影》等千万元级别的微电影越来越多。

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各界积极举办各种活动,促进微电影创作水平提高,推动视听媒体人才成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微电影大赛逾30个。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微电影竞赛单元、中国网络电视台等单位合办的 “中国国际微电影大赛”、中国电影家协会等单位合办的“中国微电影大典”等。

三、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艺术特征。在类型上,微电影大致可以分为情节剧类、品牌植入类和公益类等三大类。情节剧类近似于影视剧的微缩版,突出创作者的艺术理念,不以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为主要内容诉求。如2012年,优酷网邀请许鞍华、顾长卫和蔡明亮等知名导演共同创作的 《美好2012之大师微电影》,风格鲜明,制作精致。品牌植入类通常是厂商定制的企宣内容,以商业营销为导向,借助社交网站和移动终端等推广,如推广某口香糖的《酸甜苦辣》系列微电影、推广某冰淇淋的网络剧《这一刻,爱吧》等。它们通过短小精悍的故事,提升产品的品牌认同感、影响力和美誉度。公益类追求社会效益,注重现实题材,宣扬社会主流价值。如张元执导的微电影《温暖2012》,呼吁社会关注弱势人群特别是少年儿童。根据北京“7·21”大雨中真实感人事迹创作的系列微电影《大雨》,歌颂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集中体现了微电影的追求。

微电影的表现题材非常丰富。如表现爱情的《缘定今生》系列微电影,表现青年人梦想的《眼睛渴了》,表现父子亲情的《看球记》,表现校园生活的 《此间的少年》《以毕业的名义》《花儿朵朵开》等。总的来说,微电影多以现代城市题材为主,较少涉及古装、科幻、农村等题材。

微电影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叙事特征。绝大多数微电影受制于经费、制作周期和篇幅,同时受带宽、电脑和手机屏幕分辨率的局限,往往更注重情节简洁,画面很少用大全景和大场面,中近景镜头相对较多,人物关系也较为简单。

微电影发展面临的问题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相对滞后。微电影制作主体多样化、生产数量海量化、传播主体多元化、传播渠道分散化,增加了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一些网站为博取“眼球经济”,故意将作品名称和内容进行低俗化营销,或将具有浓厚商业赢利色彩的微电影与网民自娱自乐的原创视频混为一谈,在未持有相关许可证或未进行必要内容审查的情况下,制作、传播这些视听节目。这些情况要求创新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作品数量庞大,精品不多。多方力量踊跃参与制作,使得微电影的创作生产已形成一定规模,发展趋势迅猛。据统计,2012年前7个月,仅新浪网、优酷网、土豆网、酷6网等9家主要商业视频网站自制的微电影就达到236部。据业内人士估计,2012年,全国生产的微电影总数超过1万部。但是,总的来说,精品数量仍然不多。一是微电影的创作团队鱼龙混杂,使得其整体品质较低。二是企业宣传作品有过度商业化倾向,艺术品质不高。

第三,微电影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尚未成熟。在微电影的发展实践中,融“视频、新媒体和广告”于一体的商业模式正在探索。这种模式试图整合专业视频制作团队或联合知名影视人才,由实力强大的视频网站负责推广营销,并取得广告商投资,通过柔性广告植入等方式“消化”部分制作和推广成本。如网络剧《Mr.雷》吸引的广告主有手机、通讯、电子、饮料、汽车及服装等多个类别;《11度青春》系列微电影邀请11位新导演执导,由某汽车公司全程赞助。这种模式能为影视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内容产品的艺术原创性,又整合了多元化的社会资金,能有效解决融资问题。但业内也担心,相比每年1万部左右的制作量,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微电影数量太少,企业的投资热情难以持久。如何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成为行业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

促进微电影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2012年7月6日,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可以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自审自播、先审后播。该通知强调要从鼓励生产制作、强化播出机构准入管理、强化内容审核、加强内容审核队伍建设、强化视听节目监管和退出机制等几个方面,对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制播加强监管。建议在现有法规基础上,针对微电影的制作、审查、发行与播映等环节制定管理细则,使行业发展有法可依,促使微电影市场得到有效规范。同时,要加大对未持证传播、未获授权传播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版权交易和内容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微电影创作质量。当前要加强对微电影的引导,进一步提高创作质量。一是将微电影的创作生产纳入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在资本准入、财税优惠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节目建设。在保持节目数量增长的同时,着力提高节目质量和品质,多出适合网络传播的精品佳作。可考虑包括设立专项基金在内的各项支持措施,推动优秀节目的生产传播。三是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专业化网络视听节目生产主体。四是出台指导意见,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视听节目。五是加强评奖的权威性。当前各种社会力量举办的微电影大赛和颁奖活动比较多,但绝大部分专业性、权威性明显不足。建议在行政部门引导和支持下,由行业协会牵头,联合行业龙头机构,推出全国性微电影大赛或节展,评选优秀微电影作品,引导优秀节目创作生产。

三、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广电行政部门创新管理,把微电影的审核责任明确划归视听网站,得到了视频网站、专家学者和普通网民等多层面的广泛支持。要进一步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一是可在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下设立微电影发展专业委员会,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推动自律工作的制度化、长期化。委员会要加强研讨和交流,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二是加强人才培养。行业自律的主体是人,因此行业协会应着力培养适应微电影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除培训审核人员外,还应对创作营销人才进行培训。三是拓展播出平台。行业协会可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使微电影获得更多的播出平台,增加成本回收渠道。甚至可以考虑以系列剧、集锦片的形式,在得到许可的前提下,推动微电影在城市影院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平台播映,延伸微电影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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