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 钧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GDP翻番,并不会自然而然带来人均收入的翻番;而人均收入的翻番,可能也并不等于贫富差距的缩小。更重要的是,对于低收入户而言,相对贫困的问题依然严重。这也许与公众期盼的“人民的小康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收入分配上下大工夫。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的小康目标。很明显,这一目标其实包含了两个部分:是否可以把国内生产总值(GDP)十年翻番称为“国家的小康目标”,而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番称为“人民的小康目标”。
当然,“国家目标”和“人民目标”之间是有密切的有机联系的。首先,没有GDP的持续增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和翻番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但是,经济增长不能自然而然地带来社会进步,即使“国家目标”顺利实现,要实现真正的“人民目标”,恐怕也还必须在社会分配这个中间环节上下工夫。
对于国家目标的实现,经济部门的官员和经济学家的预测都比较乐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说:“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一年增长9.3%,今后9年年均增长7%就可实现翻一番,比较符合实际,增速也与‘十二五’规划纲要一致。”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的观点与以上的说法很接近:“如果经济年均增速保持在6.9%左右,到2020年GDP总量就能比2010年翻一番。”
与往常一样,国外的经济学家比国内的专家学者更“大嘴”。据传:英国财经杂志《经济学人》刊文预测,中国提高人均GDP的速度全球“最快”,只需7年时间,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中国人均GDP,将从目前的8400美元翻倍增长,届时中国将步入“高等收入国家”——不知道这是不是也属于王岐山副总理在美国说的“捧杀”。
在媒体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人民目标”,被称作“十年收入倍增计划”,很多官员和学者对此也持乐观态度。媒体报道,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撰文指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是指扣除价格因素后的不变价人均收入翻一番。要实现这个目标,十年内人均收入需年增长7.2%。由于2011年人均收入实际增长9.9%,所以剩下的九年人均收入仅需年增长6.9%。他还预测2012年人均收入实际增长11.0%,于是剩下的8年仅需年均实际增长6.4%。据此,他提出:实现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还有望提前一至两年实现。
居家过日子的升斗小民是怎样理解“倍增计划”的呢?媒体报道:孙奶奶掰着手指头合计,眼下她老两口的月工资9000元,翻番后1.8万元左右。“按这个标准,我马上就能把旧电视、旧冰箱换了,每年出去旅游几次压力也不大。” 小陈和妻子一个月收入7000元左右,小两口租住在没有暖气的简易房里。“如果收入翻番了,我马上去租一套一居室的楼房,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带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那样,我们就真正在北京扎下根了!”
然而,也有报道提及,北京的外来人员、餐厅服务员小董说:“我已经有半个月没吃过肉了,不是在减肥,而是吃不起。”虽然对这个报道网上有不少质疑,但小董的一句话还是发人深省的:“将来,我不知道国家能怎么帮我这样的人群实现收入倍增”。
如果以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来作一分析,按收入等分将中国城市居民分为八个等级,其中5%的困难户全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39元,月均395元;10%的最低收入户全年为5948元,月均496元;20%的低收入户全年为9285元,月均774元;20%的中等偏下户全年为12702元,月均1059元;20%的中等收入户全年为17224元,月均1435元;20%的中等偏上户全年为23188元,月均1932元;20%的高收入户全年为31044元,月均2587元;10%的最高收入户全年为51432元,月均4286元。
从以上的数据看,城镇居民中的贫富差距还是很大的。20%高收入户是20%低收入户 的3.34倍;10%最高收入户是10%最低收入户的8.65倍,是5%困难户的10.85倍。如果都以现在的人均收入为基数来翻番,至少有60%的人并不十分乐观。上述媒体报道中的孙奶奶和小陈,现在应该都已经跻身高收入户甚至最高收入户了,但他们对自己的境遇好像并不满意,而把希望寄托在十年后的翻番。由此分析,小董的疑惑也不是没有道理。
如果以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作分析,2010年是19109元,这个数是低收入户的2.06倍,是最低收入组的3.21倍,是收入困难组的4.03倍,比中等收入组的收入平均数还要高。一般来说,人均收入都呈偏态分布,所以是否可以推测,实际上,在收入分布的数列中,这个数值可能位于60%处甚至更高。也就是说,有60%或更多的人实际上是处于收入平均线以下的。另据媒体报道: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比平均数低2692元,这也同样说明了上述问题。所以,人均收入翻番虽是令人兴奋的大好事,但其中还有很多微妙之处。
总而言之, GDP翻番,并不会自然而然带来人均收入的翻番;而人均收入的翻番,可能也并不等于贫富差距的缩小。更重要的是,对于低收入户而言,相对贫困的问题依然严重。这也许与公众期盼的“人民的小康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收入分配上下大功夫。
首先,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必须要扩大居民部门的份额。也就是说,要拿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分配和共享。现在对收入分配的研究很热门,但各项研究得出的数据却各不相同,不过反映出来的趋势则是一致的。如果进行纵向比较,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份额一直在上升,而居民部门一直在下降。如果进行横向比较,在收入分配的格局中,中国的居民部门所占的份额要比美国和日本小很多,甚至小于印度。
其次,要将在收入分配中居民部门得到的增量,有倾向性地更多分配给平均收入以下的社会群体,以增强其边际效益。这个问题,上面也在考虑,遗憾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翘首以盼的“国民收入分配方案”却总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一项社会政策,如果反复研究仍然不能作出最后决定的话,那就可能是政策设计的思路有问题了。国外实行“收入倍增”,政府先将公营部门的收入调整了,私营部门自然会跟进。因为不跟进,工会就要出来说话,企业会受到罢工的威胁。中国的社会机制不一样,体制外企业可能会有恃无恐,或者心有余而力不足,因而不跟进。所以,可选择的对策应该是:其一,在政府和工会的干预下,进行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其二,国家对民营企业,对中小企业实行税收减免。也许,除此之外,别无他途。